商务部国开行新政支持中西部承接加工贸易
2007-11-23 09:34635
商务部和国家开发银行近日联合发布了《关于支持中西部地区承接加工贸易梯度转移工作的意见》。
《意见》主要有两方面内容。一是在中西部建设一批加工贸易梯度转移承接地,承接地主要是指中西部具有明显区域优势、具备承接东部加工贸易产业转移的技术、低成本等方面优势的地区。目前,第一批已确定9家。同时,对承接地的申报条件和程序,《意见》也作出明确规定。
二是对承接地和实施梯度转移企业的重点加工贸易项目给予金融支持,包括提供贷款、利率优惠、债券承销等其他金融服务。
商务部新闻发言人王新培昨日强调,在支持中西部加工贸易发展的同时,强调要抓好统筹协调。
“一是坚持原则,注重可持续发展,突出优势特色产业,引导和促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二是严格把握产业导向,着重引导可以充分发挥资源优势、与中西部地区产业配套的加工贸易企业到中西部发展。”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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