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罗湖:通过合作商业保理公司获取保理服务的企业,每年度安排不超过800万元的补贴
2024-06-25 16:1949001
6月19日,罗湖区金融服务署印发《深圳市罗湖区支持金融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其中,在商业保理补贴上,《措施》提出:对2024年1月1日起通过合作商业保理公司获取保理服务的企业,每年度安排不超过800万元,按保理费用的一定比例给予补贴,供应商(应收账款债权人)单年最高100万元、核心企业(应收账款债务人)单年最高500万元,单笔业务只能补贴供应商或核心企业。合作商业保理公司应提供不高于市场的费率标准,扶持方式为事后补贴,即需在保理项目本息结清后,由合作商业保理公司与融资企业完成资料收集和审核、补贴利息计算,由区产业主管部门确认无误、按程序审议后将补贴金额拨付至付息企业。(罗湖区金融服务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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