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届长三角金融司法论坛研讨“供应链金融法律问题研究”
11月10日,第二届长三角金融司法论坛在南京举行。本届论坛设置了“供应链金融法律问题研究”研讨专题。南京中院金融庭副庭长王瑞煊从政策支持、传统凭证的风险、商票的优势以及票据保理的功能等方面分析了涉票据保理的发展原因,详细阐释了保理商直接购买票据、明知无基础交易合同法律关系而从债权人处取得票据、在基础交易合同中以票据方式结算而从债权人处取得票据、在保理合同中以票据方式结算而从债务人处取得票据等四种涉票据保理融资交易模式,并就实务争点问题逐一进行了法律分析。最后,她向保理人提出坚持合规管理、规范业务流程,严守法律底线、严禁“以金融创新之名,行违法活动之实”的对策与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