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2家广东企业试点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
本报讯(记者/贾肖明) 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2009年7月7日,广东省(不含深圳)内广州、珠海和东莞三市正式启动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工作。近日,广东
本报讯(记者/贾肖明) 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2009年7月7日,广东省(不含深圳)内广州、珠海和东莞三市正式启动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工作。近日,广东省政府有关部门在官方网站公布了广东省三个试点地区182家首批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企业名单,详见广东易发网(http://www.gd218.org.cn)。
同时,广州市政府也在中国广州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z.gov.cn)、广州金融网(www.gzjr.gov.cn)进行公布,珠海、东莞两个地区目前也正积极协调在政府官方网站公布首批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企业名单。
据悉,试点工作启动以来,引起了有关金融机构、进出口企业以及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期待。目前,广东省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总体呈现健康平稳发展的良好态势,各有关金融机构与进出口企业踊跃参与,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呈现广阔的市场前景。为进一步推进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工作,加大对业务发展的宣传推广力度,营造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工作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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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7月2日,央行正式下发《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指出,国务院已批准上海市和广东省内的广州、深圳、珠海和东莞等4城市率先进行试点工作,明确境外试点地域范围暂定为港澳地区和东盟国家。同时,符合条件的境内商业银行可以为这些企业提供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服务,并在条件成熟时,向境外企业提供人民币贸易融资。这意味着,中国已正式启动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