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严禁融资租赁公司开展涉地方政府隐性债务业务
2022-10-26 22:5419562
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25日发布《关于严禁开展涉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的业务的通知》。通知要求,融资租赁公司不得开展涉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的业务。同时要建立重大项目风险评估机制,审慎评估融资主体的还款能力和还款来源,不得违法违规提供实际依靠财政资金偿还的融资。各融资租赁公司应认真梳理涉地方城投类项目,重点排查城投类项目是否涉地方隐性债务。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将持续强化监管,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并采取随机抽查的方式,对各融资租赁公司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对新增隐性债务的情况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问责一起”。(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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