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关于设立长春金融法庭并管辖金融民商事案件的公告》
2022-09-02 15:3227807
2022年8月17日,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关于设立长春金融法庭并管辖金融民商事案件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依照《公告》的内容,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内设金融法庭,受理下列第一审金融民商事案件:金融借款合同、银行卡、储蓄存款合同、证券、期货交易、营业信托、保险、票据、信用证、融资租赁合同、金融委托理财合同、典当等纠纷,一方当事人为金融机构且涉及金融业务的担保合同、抵押合同、质押合同、保证合同等纠纷,独立保函、保理、私募基金等新型金融民商事纠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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