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新建公共建筑应安装太阳能系统
8月1日从成都市住建局获悉,《成都市民用建筑节能设计导则及审查要点(2022版)》(下称:《导则及要点》)今起正式实施,明确新建公共建筑应安装太阳能系统,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采用一种或多种太阳能系统,成都市取得施工图审查合格书或完成自审承诺的城镇新建、扩建、改建民用建筑均要严格执行。
据了解,《成都市民用建筑节能设计导则及审查要点(2022版)》是在国家强制性标准《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GB55015-2021基础上,结合成都市气候特征、产业基础和能源结构等编制的。《导则及要点》包括《成都市居住建筑节能设计导则》《成都市公共建筑节能设计导则》和《成都市民用建筑节能设计审查要点》三部分。
根据《导则及要点》要求,新建公共建筑应安装太阳能系统,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采用一种或多种太阳能系统,且达到以下要求:太阳能光伏系统,屋顶安装光伏发电面积占屋顶总面积的比例不宜低于30%;太阳能热水系统,由太阳能提供的生活用热水比例不低于30%;太阳能供暖系统,由太阳能提供的供暖用热量比例不低于25%。
新建公共建筑采用屋顶分布式光伏时,屋顶可安装光伏发电面积占屋顶总面积的比例不宜低于30%,若确因各种限制无法满足本条30%的要求,应在建筑总平面、建筑外立面等地方布置相应的光伏发电面积满足本条要求。
《导则及要点》明确,以下设备及系统应接入成都市建筑能耗监测系统:建筑面积大于或等于20000平方米的新建、改(扩)建公共建筑的水、电、气计量设备及系统和太阳能光伏发电量计量装置;新建民用建筑电动汽车充电系统设置的能耗监测设备及系统。另外同一用地红线内,多栋建筑分散布置,虽单栋建筑面积较小,但使用功能较一致,能耗较高,项目总建筑面积2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办公、商业、旅游、科教文卫、通信及交通运输等建筑也包括在内。
项目的遮阳措施包含活动外遮阳、中置可调遮阳、固定外遮阳(含建筑自遮阳)等。具体遮阳措施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并经过计算后满足《成都市民用建筑节能设计导则及审查要点(2022版)》规定的太阳得热系数要求(居住建筑分朝向且冬夏两季有不同要求,公共建筑分朝向有不同要求)。
《导则及要点》提出,对主要建筑节能材料的用量进行统计,是为建筑全寿命周期的碳排放分析提供数据支撑。同时,提出了建筑碳排放分析要求,并增加“建筑碳排放分析专篇”模板。
来源:中新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