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发布主动披露新福利放宽容错
2022-07-23 23:0018167
2022年7月1日,海关总署发布2022年第54号公告,释放了主动披露红利。公告指出,相关企业应尽快自查过往业务及正在进行的业务中是否存在违规行为,主动向海关书面报告其涉税违规行为并接受海关处理,公告有效期暂定为即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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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7月1日,海关总署发布2022年第54号公告,释放了主动披露红利。公告指出,相关企业应尽快自查过往业务及正在进行的业务中是否存在违规行为,主动向海关书面报告其涉税违规行为并接受海关处理,公告有效期暂定为即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