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关于加强河湖水域岸线空间管控的指导意见》施行
2022-06-10 15:1325037
2022年5月20日,《水利部关于加强河湖水域岸线空间管控的指导意见》(水河湖〔2022〕216号,以下简称《管控指导意见》)发布并施行。《管控指导意见》对严格管控各类水域岸线利用行为作出了进一步规定。其中,《管控指导意见》第5条明确指出:“光伏电站、风力发电等项目不得在河道、湖泊、水库内建设。在湖泊周边、水库库汊建设光伏、风电项目的,要科学论证,严格管控,不得布设在具有防洪、供水功能和水生态、水环境保护需求的区域,不得妨碍行洪通畅,不得危害水库大坝和堤防等水利工程设施安全,不得影响河势稳定和航运安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结合实际依法依规对各类水域岸线利用行为作出具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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