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四川省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实施办法》
2022-03-31 13:0215540
2022年3月3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四川省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2022年3月10日,四川省财政厅发布《〈四川省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实施办法〉政策解读》(以下简称《办法解读》)。《实施办法》第2条第2款规定:“前款所称金融机构包括依法设立的获得金融业务许可证的各类金融企业和依法取得经营资格的各类地方金融组织,以及金融控股公司、金融投资运营公司、金融基础设施等实质性开展金融业务的其他企业或机构。”《办法解读》明确,《实施办法》所称实质经营金融业务的机构主要包括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区域性股权市场、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等地方金融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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