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关于加强化工园区地下水环境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2022年3月21日,生态环境部起草并发布了《关于加强化工园区地下水环境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环办便函〔2022〕97号),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至2022年4月22日。《征求意见稿》主要内容如下:
1. 明确化工园区地下水生态环境保护要求。地方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应根据所在区域地下水环境现状或使用功能,明确化工园区类别(分类方法见附)和地下水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要求。
2. 加快构建化工园区地下水环境监测体系。地方各级生态环境部门统筹安排各类园区地下水环境监测网建设、化工园区周边土壤和地下水监督性监测、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或修复等工作。
3. 推动各方履行化工园区地下水环境管理主体责任。地方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要将化工园区地下水环境管理工作纳入本行政区域地下水生态环境保护相关规划,指导并协助化工园区管理机构多方筹集资金,组织研究并明确一类化工园区公共区域风险管控或修复设施运行经费来源,采取相应风险防范和整治措施。
4. 加强化工园区地下水环境管理组织保障。即做好组织实施,开展宣贯培训,持续帮扶指导,加强分类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