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长江中游城市群发展“十四五”实施方案
国家发改委近日印发的《长江中游城市群发展“十四五”实施方案》明确,到2025年,长江中游城市群协同发展取得实质性进展,经济总量占全国比重进一步提升,支撑长江经济带发展、中部地区崛起乃至全国高质量发展能力显著增强。综合立体交通网进一步完善,铁路总里程达到1.4万公里,基本实现城市群内主要城市间2小时通达。
《实施方案》提出,全面完成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开展生态产品信息普查和动态监测,形成生态产品目录清单。先行开展以生态产品实物量为重点的生态产品价值核算,探索将生态产品价值核算结果应用于相关绩效考核、生态保护补偿等方面,开展针对特定地域单元的生态产品价值评估探索。支持武汉建成运行全国碳排放权注册登记系统。鼓励申办生态产品推介博览会。推广生态资源资产经营管理模式。大力发展绿色金融。
推动重点行业绿色转型,创造条件尽早实现能耗“双控”向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转变,加快形成减污降碳的激励约束机制。推动城市公交和物流配送车辆电动化,统筹布局电动汽车充换电配套设施。推广装配式建筑、钢结构建筑和绿色建材,到2025年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积极参与碳达峰碳中和试点建设。加强节水型社会建设。(国家发改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