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保监会、人民银行规范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
中国银保监会、中国人民银行日前联合发布《关于规范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对商业银行及理财公司发行的现金管理类产品提出了具体监管要求。
《通知》明确:现金管理类产品是指仅投资于货币市场工具,每个交易日可办理产品份额认购、赎回的商业银行或者理财公司理财产品。在产品名称中使用“货币”“现金”“流动”等类似字样的理财产品视为现金管理类产品。与货币市场基金相似,现金管理类产品面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允许投资者每日认购赎回。
《通知》规定:现金管理类产品应当投资于现金;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银行存款、债券回购、中央银行票据、同业存单;剩余期限在397天以内(含397天)的债券、在银行间市场和证券交易所市场发行的资产支持证券;银保监会、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其他具有良好流动性的货币市场工具。
《通知》还要求:现金管理类产品应当确保持有足够的具有良好流动性的资产,商业银行、理财公司每只现金管理类产品投资组合的平均剩余期限不得超过120天,平均剩余存续期限不得超过240天。
(央视新闻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