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公开征求融资租赁公司监管细则意见:融资租赁公司不得兼营商业保理业务
2021-06-04 14:3477451
2021年5月13日,广东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广东省融资租赁公司监督管理实施细则》意见的公告,细则一共七章48条。
其中值得注意的是,第十六条【过渡业务管理】:新注册融资租赁公司不得兼营商业保理业务。现有融资租赁公司不得新增商业保理业务,相关存量业务合同到期后自然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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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5月13日,广东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广东省融资租赁公司监督管理实施细则》意见的公告,细则一共七章48条。
其中值得注意的是,第十六条【过渡业务管理】:新注册融资租赁公司不得兼营商业保理业务。现有融资租赁公司不得新增商业保理业务,相关存量业务合同到期后自然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