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2P网贷广告代言人需配合开展清退工作2021-02-01 14:54310501月29日,北京市朝阳区金融纠纷调解中心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告称,为维护投资人合法权益、推动P2P网贷机构风险出清,自即日起,请曾经或仍在涉P2P网贷广告中,以自己的名义或者形象对相关产品、服务作推荐、证明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即广告代言人),尽快联系我单位就相关问题进行说明,并配合开展网贷平台清退工作。如未在2月10日前取得联系,将依法追责。(新浪财经)2标签:代言人 广告 工作 继续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