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贿691万!长期与他人保持不正当性关系!某省银保监局原局长一审获刑十年六个月!
被查约1年4个月后,福建银保监局原党委书记、局长亓新政受贿案一审宣判来了。 根据“江苏高院”微信公众号发布的消息,11月2日,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福建银保监局原党委书记、局长亓新政受贿一案,对被告人亓新政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七十万元;对亓新政受贿所得财物及其孳息予以追缴,上缴国库。亓新政当庭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 经审理查明:2016年至2019年,被告人亓新政利用其担任江苏银保监局党委书记、局长、福建银保监局党委书记、局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获取保险代理资质、提高保险推广费率、减轻行政处罚、解决就业问题等方面提供帮助,先后非法收受上述单位和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691万余元。 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亓新政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鉴于亓新政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罪行,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大部分受贿犯罪事实,认罪认罚,赃款赃物已全部追缴,依法可从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2019年7月26日,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亓新政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今年1月16日,经银保监会党委研究决定,给予亓新政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即“双开”),收缴其违纪所得;经江苏省监委研究决定,将亓新政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经查,亓新政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对党不忠诚不老实,表里不一,搞两面派,做两面人,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长期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卡,使用“小金库”款项支付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违反组织纪律,不按要求报告个人去向,故意泄露检举材料;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干股由特定关系人代持,利用职权为特定关系人的经营活动谋取利益,借用被监管机构人员大额钱款;违反工作纪律,违规调整处室职责分工,揽权滥权;违反生活纪律,长期与他人保持不正当性关系。利用职务便利为金融机构、企业和个人谋取利益并收受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今年4月3日,亓新政涉嫌受贿罪一案,经江苏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南京市人民检察院向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