惊天大案!行长、副行长内外串通,违法放贷7亿多元...
12名银行员工被判刑
其实银行怕的不是黑客而是内鬼!
近年来陆续被曝出“萝卜章”、贩卖公民信息等案件的民泰银行又陷入巨额违法放贷案。
日前,据中国裁判文书网披露的一则刑事裁定书显示,民泰银行萧山支行违规向333名企业或个人违法放贷金额约7.38亿元,超7.22亿元的贷款未能按期收回,多达12名银行员工被判刑。
支行行长、副行长内外串通,违法发贷超7亿
原判认定,2012年年初至2015年期间,蒋国飞、周华祥和杨某、赵某1(均另案处理)等人分别与时任民泰银行萧山支行行长沈新军、时任民泰银行萧山支行业务三部总经理、行长助理、副行长谢叶萍串通,虚构贷款理由、未按贷款用途使用贷款资金等,拉拢不符合相应贷款条件的单位或个人向民泰银行萧山支行“借名贷款”。
期间,沈新军、谢叶萍指使时任民泰银行萧山支行原业务二部总经理吴强、原主办客户经理傅斌斌、方杰、周梁、傅燕丽、蔡敏超等人以及浙江民泰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委派到民泰银行萧山支行的原风险经理张华军、董佳利、彭媛媛、汪出先后分别以“不进行贷款调查”,“让贷款人在空白贷款材料上签名捺印”,“虚构贷款理由”,“伪造销售合同”,“伪造收款收据”,“不实质审核贷款资料”等手段,违法向蒋国飞、周华祥和杨某、赵某1等人联系的不符合相应贷款条件的333个单位或个人发放贷款,贷款金额共计7.37508亿元,现归还本金共计1522.57万元,尚余贷款本金共计7.2228亿元未归还。
值得注意的是,吴强作为原业务二部总经理对参与违法发放的贷款未尽审查职责,贷款金额共计6.59108亿元。
傅斌斌、方杰、周梁、傅燕丽、蔡敏超作为原主办客户经理对参与违法发放的贷款未尽审查职责,其中傅斌斌参与违法发放贷款金额共计2.87018亿元、方杰参与违法发放贷款金额共计2.2229亿元、周梁参与违法发放贷款金额共计5800万元、傅燕丽参与违法发放贷款金额共计1460万元、蔡敏超参与违法发放贷款金额共计1230万元。
张华军、董佳利、彭嫒媛媛、汪出作为原风险经理对参与违法发放的贷款未尽审查职责,其中,张华军参与违法发放贷款金额共计3.29508亿元、董佳利参与违法发放贷款金额共计2.867465亿元;彭嫒媛媛参与违法发放贷款金额共计8399万元;汪出参与违法发放贷款金额共计2445.8万元。
12名银行员工被判刑
案发后,周华祥、陆亚峰、陈刚、张华军等17人自动投案,其中涉案12名银行员工均获刑。据刑事裁定书显示,原审法院根据上述事实,以违法发放贷款罪,分别判处沈新军、谢叶萍各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0万元;判处吴强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15万元;判处张华军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10万元。另涉案人员全部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半至三年不等。
不过,据刑事裁定书显示,彭媛媛等涉案人员上诉称本案应认定为单位犯罪。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裁定,驳回彭某媛等人上诉,维持原判。
此外,据每日经济新闻此前报道,去年底,浙江银保监局披露了3张指向民泰银行杭州萧山支行的罚单。因贷款管理严重不审慎、发放不符合条件的贷款、办理无真实贸易背景的银行承兑汇票业务、贷款资金转作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虚增存贷款,浙江民泰商业银行杭州萧山支行被罚款195万元。此外,沈新军对该行相关行为负有直接领导责任,吴强负有直接责任,两人被禁止终身从事银行业工作。
沈新军曾任民泰银行萧山支行行长,因与人合谋进行“借名贷款”骗贷已被判刑。记者注意到,“借名贷款”骗贷案件在民泰银行瓜沥支行也有发生,信贷员在副行长授意下,违规发放贷款,贷款达到118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