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中资行首个境外机构境内外汇账户在中行诞生
日前,中国银行浙江省分行辖内义乌支行为境外机构成功开立了浙江省中资银行首个“境外机构境内外汇账户”(NRA,NON-RESIDENT ACCOUNT)。
日前,中国银行浙江省分行辖内义乌支行为境外机构成功开立了浙江省中资银行首个“境外机构境内外汇账户”(NRA,NON-RESIDENT ACCOUNT)。
为应对金融危机,防范金融风险,进一步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国家外汇管理局于7月13日发布了《关于境外机构境内外汇账户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规定:自2009年8月1日起,境内符合条件的全部中外资银行,均可以按规定为境外机构开立境内外汇账户,提供金融服务。
外管政策出台后,义乌中行积极学习研究新政策,对现有客户资源进行分析筛选,并及时跟进营销,最终赢得客户认可,在较短时间内为该境外机构客户成功开立了NRA账户。
熟悉外管政策的有关专家表示,允许中资银行在谨慎经营的前提下为境外机构开立外汇账户,有利于银行拓展中间业务,有利于“走出去”企业在境内银行进行资金管理以保障资金安全,提高银行、企业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能力,也有利于在境内、境外机构账户之间建立“防火墙”,防止境外机构境内外汇账户成为资金非法进出的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