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巴基斯坦政策利好速查!中巴双方减免关税了!
中巴自贸协定第二阶段议定书12月1日生效。
中巴自贸协定第二阶段议定书12月1日生效。
与“巴铁”做生意有了新的利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巴基斯坦伊斯兰共和国政府关于修订<自由贸易协定>的议定书》(以下简称《议定书》)于2019年12月1日正式生效。
概括一下我们能够从中享受到的实惠:
《议定书》对原自贸协定中的:
货物贸易市场准入
关税减让表
原产地规则
贸易救济
投资等内容进行了升级和修订,
并新增了海关合作章节。
其中,核心内容是在原自贸协定基础上,大幅提高货物贸易自由化水平。《议定书》规定,中巴两国间相互实施零关税产品的税目数比例将从此前的35%逐步增加至75%。此外,双方还将对占各自税目数比例5%的其他产品实施20%幅度的部分降税。
当然我们出口企业最关心的,还是哪些产品出口巴基斯坦可以获得关税减免。据了解,机电、家具、纺织、磷肥、玻璃制品、汽车及摩托车零部件等我国的出口优势产品纳入关税减让。
具体产品的关税减免查询,请关注订阅号“焦点视界”(focusvision)之后,回复“巴基斯坦”获取。
你将拿到这样一份表格(其中的HS编码为巴基斯坦海关编码,可能与中国的HS编码有所出入)。
部分表格
具体查询办法:
“A-0”类别所规定的原产货物的关税应完全取消,该类货物应自本议定书生效之日起(即12月1日)免除关税;
“A-7”类别所规定的原产货物的关税,应自第2年起分6年等比例削减,该类货物应自第7年1月1日起免除关税;
“A-15”类别所规定的原产货物的关税,应自第4年起分12年等比例削减,该类货物应自第15年1月1日起免除关税;
减让表中“MOP1”类别所规定的原产货物的关税,应自本议定书生效之日起削减基准税率的20%;
减让表中“MOP2”类别所规定的原产货物的关税,应自2022年1月1日起削减基准税率的20%。
就本节及本减让表而言,第一年指本议定书生效之年(即2019年)。
就本节及本减让表而言,从第二年开始,每年关税削减应在相关年度的1月1日执行。
另外请特别注意一点,本次《议定书》新增了海关合作章节,这个章节具体是什么?
《议定书》部分内容
全文:http://fta.mofcom.gov.cn/pakistan/xieyi/xdyds_cn.pdf
这个“出口价格信息”的关注是谁关注、谁出口?
是巴基斯坦方面密切关注我国产品的出口报关价格,目的是防止巴国进口商价格低报以少缴关税!
早在2018年4月30日,中巴共同宣布启用电子数据交换系统。2018年11月份巴总理访华后,中巴双方再次签署谅解备忘录,电子数据交换进入实际运行状态。中巴双方将每季度交换一次出口数据,打击低价报关现象。
巴方海关高度重视货物离岸价格,巴基斯坦当地进口商申报的清关金额,必须与中国出口商向中国海关申报的出口金额一致,才能顺利完成清关。否则,巴基斯坦当地的进口商将被罚款。而出口商的产地证也会被巴方海关退证,从而境内商检机关也会查处境内企业!
现在我国政府有了更清晰的承诺和具体的举措,所以巴基斯坦客户要求发票低开的时候,请各位三思!
来源:焦点视界、锦程物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