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10大热点问题
升级后的“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提供了发票查验的功能,纳税人通过点击“发票查验”,系统自动跳转到“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因此,“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支持查询的发票都可以在综合服务平台实现查询。
1.增值税普通发票能在综合服务平台查询吗?
答:可以。升级后的“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提供了发票查验的功能,纳税人通过点击“发票查验”,系统自动跳转到“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因此,“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支持查询的发票都可以在综合服务平台实现查询。
2.逾期发票是指什么?
答:逾期发票是指未按规定期限(360日内)办理增值税专用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认证、确认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稽核比对的增值税进项发票。逾期增值税扣税凭证继续抵扣应按照修改后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逾期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50号)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优化增值税 消费税有关涉税事项办理程序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36号)相关规定执行。
3.如果取得的发票属于非应税项目,在综合服务平台上选择“不抵扣”功能后,后续本张票是否会存在滞留票情况?
答:不会。
4.综合服务平台中的发票生命周期显示功能,对存在风险的上游纳税人能不能自动提示?
答:在发票勾选列表下,“操作”列有红色字体显示的“查看明细信息”,点击红色字体可以查看该张发票销方信息。如果销售方为走逃(失联)等存在风险的企业时,将在销售方信息中显示。
5.是否需要逐张点击发票才能查看销方是否为失联、走逃企业?如果在勾选认证时未注意到销方已失联,在抵扣时是否会提示?
答:(1)需要逐张点击发票的“查看明细信息”列才能查看销方是否为走逃失联企业。
(2)如果在勾选认证时未注意到销方已失联,在“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的“首页”下,系统会提示:
“您有**张当期已确认抵扣的发票被判定为非正常发票,请进行相关处理!”
“您有**张往期已抵扣的发票被判定为非正常发票,请在当期进行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您有**张当期已确认抵扣的出口转内销发票被判定为非正常发票,请进行相关处理!”
“您有**张往期已抵扣的出口转内销发票被判定为非正常发票,请在当期进行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6.增值税发票生命周期信息展示对异常发票是否提示?在勾选前就有提示吗?还是勾选后再提示?
答:(1)增值税发票生命周期信息展示对异常发票有提示;
(2)勾选前:在发票勾选列表下,“操作”列有红色字体显示的“查看明细信息”,点击红色字体可以查看该张发票销方信息(会显示销方是否为走逃失联企业等)和发票状态信息(发票的流转状态和管理状态)。
(3)勾选后:在“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的“首页”下,系统会提示:
“您有**张当期已确认抵扣的发票被判定为非正常发票,请进行相关处理!”
“您有**张往期已抵扣的发票被判定为非正常发票,请在当期进行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您有**张当期已确认抵扣的出口转内销发票被判定为非正常发票,请进行相关处理!”
“您有**张往期已抵扣的出口转内销发票被判定为非正常发票,请在当期进行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7.什么情况下需要调整发票的有效抵扣税额?
答:单张发票记录的购进货物和服务有部分是按政策要求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的,需要调整发票的有效抵扣税额。
8.发票勾选的“可更改有效税额”功能,企业实际操作中存在很多情况,如发票金额多开等,企业一般是先整张认证后,再做进项税额转出,这样账务清晰明了。有“可更改有效税额”功能后,是否意味着企业只需抵扣该抵扣金额,不用再多一步进项税额转出?
答:选择勾选的发票后,系统会将有效税额转变为可编辑状态,系统默认的有效税额为发票税额,纳税人可修改并输入实际发生的有效税额,输入的有效税额大于零但小于或等于发票税额。但要注意该张发票的剩余税额(税额-有效税额)不支持再次勾选。有“可更改有效税额”功能后,纳税人只需抵扣输入的实际发生的有效税额,不用再做进项税额转出。有其它规定的除外。
9.本用于抵扣的发票误选用于退税,或本用于退税的发票误选用于抵扣的,可否撤销勾选?
答:可以。用于抵扣的发票误选用于退税的,在已勾选未确认的情况下可以撤销;用于退税的发票误选用于抵扣的,在未进行增值税纳税申报和撤销增值税纳税申报的情况下可以撤销。
纳税人每个属期内支持多次勾选、撤销勾选、申请统计、撤销统计、签名确认、撤销签名(未完成申报之前)等操作。最终可抵扣范围为最后一次 “签名确认”勾选的合计数。
10.注销勾选与撤销勾选的区别是什么?
答:(1)“注销勾选”实现的功能是:纳税人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在完成当期税款所属期申报后(例如当前月份为11月,当期税款所属期为10月),允许对下一税款所属期发票数据的勾选确认(例如当前月份为11月,下一税款所属期为11月),从而可以进一步完成下一税款所属期的注销申报。步骤:
①进入首页,可看到“注销勾选”按钮的,即可进行注销勾选操作;
②点击“注销勾选”按钮;
③弹出的对话框中点击“提交申请”后,系统再次提示谨慎操作;
④点击“确定”后,弹出对话框“注销勾选操作成功”;
⑤再次回到首页进行查看,“注销勾选”按钮已无显示,首页新增一个按钮“撤销注销勾选”。
(2)“撤销勾选”实现的功能是:对前次发票勾选操作的撤销处理(即将已勾选的发票转变为未勾选状态)。步骤:
①勾选状态选择“已勾选”,在查询条件区,选择勾选日期的范围,点击“查询”按钮,可查询当前税款所属期已勾选的发票;
②对查询出的已勾选发票,选中一张勾选标志为“已勾选”的发票,可取消第一列的勾选状态,实现对前次勾选操作的撤销处理;
③确认本次需要勾选的发票全部撤销勾选完成后,点击“提交”按钮,弹出撤销勾选信息对话框;
④确认信息无误后点击“确定”按钮,保存修改,即可完成发票的撤销勾选。
来源:广东省税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