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保函让民工吃下“定心丸”
南国都市报7月9日讯(记者 汪慧 通讯员 林依琦)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一直受社会高度关注。如何保证建工企业的农民工工资不被拖欠?我省金融机构积极探索利用“农民工工资保函”业务缓解民工群体“讨薪难”问题,让农民工朋友
南国都市报7月9日讯(记者 汪慧 通讯员 林依琦)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一直受社会高度关注。如何保证建工企业的农民工工资不被拖欠?我省金融机构积极探索利用“农民工工资保函”业务缓解民工群体“讨薪难”问题,让农民工朋友的工资多一份保障。
近年来,我省多次出台相关制度解决农民工工资被拖欠的问题。特别是2016年以来,进一步完善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包括扩大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制度适用范围,设立专用账户专发农民工工资,还结合严惩失信“老赖”、设应急周转金垫付工资等多种手段,构建全面治理欠薪工作的长效机制。
2018年底,我省发布的一批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显示,有企业欠薪多达70余万元。
在治理过程中,保证金制度也在不断“升级”。近两年,海南在全省推行以银行保函方式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要求以银行保函方式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建设单位和施工总承包企业,必须在工程开工前分别按工程中标价的2.5%向工程项目属地商业银行办理保函。
“不过由于各个市县在执行制度过程中的差异性,银行保函到今年才开始在省内银行机构逐步铺开。”海口市秀英区劳动监察大队的陈先生说,银行保函具备其优越性,从目前执行情况看,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出具“农民工工资保函”的企业未出现过拖欠工资的情况。
招行海口分行交易银行部相关人士介绍,所谓农民工工资保函,是指银行接受申请人(委托人)即施工承包商或建设单位的申请,保证其在劳务用工合同项下或根据工程所在地政府相关要求,银行按时、足额向参与工程建设的施工人员(农民工)支付工资的书面承诺,是缓解企业(申请人)财务压力,保障农民工工资的如期、足额、及时发放的一种业务。
“按照相关规定,在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和施工总承包企业如出现各种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的行为,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按规定责令其限期改正后,拒不改正的,从其银行保函额度中先予划支。”上述人士介绍说,工资保函能替代建设方、施工方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改善企业现金流,更重要的是,当施工单位未如期、足额向农民工支付农民工工资时,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可凭保函向银行提出索赔,为保证农民工权益提供了有力保障。
来源:南国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