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保险业“选择性”杯葛工行
继江西省保险企业签署行业自律公约、规范银保市场秩序,甚至暂停省内部分地区邮政系统代理保险业务的资格后(详见本报7月29日《江西银保手续费保卫战亮剑》),来自北京银保市场的消息称,北京也在大力整治银保市场秩序,除了避免销售误导,手续费同样成为整治工作的焦点。
保险业规范银行保险市场秩序的行动正在全国范围内展开。
继江西省保险企业签署行业自律公约、规范银保市场秩序,甚至暂停省内部分地区邮政系统代理保险业务的资格后(详见本报7月29日《江西银保手续费保卫战亮剑》),来自北京银保市场的消息称,北京也在大力整治银保市场秩序,除了避免销售误导,手续费同样成为整治工作的焦点。
同时,代理保险业务的大户——工商银行北京分行也因手续费要求不能与保险公司达成一致,暂停部分保险业务的代理。
手续费之争
事情的起因是3、4月份在京经营银行保险业务的寿险公司签署的《北京银邮代理保险业务自律公约(试行)》。《自律公约》由北京保险行业协会牵头,“但是北京保监局也对《自律公约》起草进行了指导,并且在签署后这几个月的准备、执行过程中,各公司都震慑于保监局的严厉处罚,一直遵照执行。”一寿险公司北京分公司总经理称。
《自律公约》对银保手续费标准进行了明确的上限规定,包括:10年期以下趸缴产品最高为3.2%,10年期以上趸缴产品最高为3.5%,5年期以下期缴产品最高为7%,5至10年期期缴产品最高为8%,10年期以上期缴产品最高为12%。
而上述人士所称的准备过程,是指《自律公约》实施前保险公司与银行已签署的合作协议,在2009年6月30日前,手续费标准可暂按原协议执行,2009年7月1日起,则必须严格按照《公约》规定的手续费标准执行。
“因此,在《自律公约》签署之后,到6月30日之前,各公司都在清理以往与银行签署的合作协议,对于手续费高于标准的,则着力和银行商谈,力争能降到标准水平。”一寿险公司北京分公司银保部负责人表示。
但是,在部分业务的手续费标准上,保险公司却至今无法与工行北京分行达成一致。
上述人士透露,“主要是5年期趸缴型业务,工行按照原来签的协议,要求保险公司支付3.3%的手续费,但标准最高只能是3.2%,保险公司与工行一直谈不拢,因此凡是与工行有这类业务合作的保险公司,都自7月1日起停止了与工行这类业务的合作。”
也有寿险公司银保部人士称,工行对部分期缴产品的手续费要求也高于《公约》标准,因此也被保险公司暂停。“不止工行一家,只要手续费不合要求的,都停了业务,但工行是最大的保险业务代理银行,因此影响面比较大。”
至本报记者发稿时,并未就此事得到工行北京分行的回应。
本报记者掌握的北京部分重点寿险公司银保数据显示,2008年上半年,在26家主要从事银保业务的寿险公司中,有22家与工行北京分行存在合作关系,而到2009年上半年,则增加到26家;工行代理保险业务的网点也从2008年上半年的827个增加到2009年上半年的928个。
该数据还显示,2008年上半年,工行北京分行代理的保险业务保费规模约占所有银行保险业务保费规模的30%,超过37亿元;排在第二位的建设银行约为16%;而到2009年上半年,工行所占比例已提高到32%,达到41亿元。
商场上渠道为王,谁掌握了渠道谁就拥有话语权,包括定价权。
“停止与工行的合作肯定会很大程度上影响到业务增长,但各保险公司都在坚持着,因为在监管规定和业务发展面前,肯定是要先符合监管的规定,谁也不会冒被撤销高管资格的风险。”一寿险公司主管银保副总经理表示。“工行也会因此遭受不小的损失,目前5年期趸缴分红型产品仍在北京寿险公司银保产品中占据很大的份额,按3.2%计算,停止一个月工行就会损失不少手续费。”该人士续称。
《自律公约》规定,对违反要求的保险公司,将在行业内进行通报批评,并要求交纳违约金5万-10万元。而且还要上报北京保监局,对违规的事实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
一小型寿险公司北京分公司总经理也谈到了小公司的苦衷,“大公司和银行的合作都有牢固的基础,小公司成立时间短,与银行的合作基础都不太稳固,且签约银行少的只有两三家,一旦银行坚持高手续费,保险公司与它停止了业务合作,可能该公司的整个银保业务线就没有存在的必要了。”
“我们现在考虑的是,多与小银行合作,提高保费收入的绝对量,也就相对提高了银行的手续费收入,保证让银行有钱赚。”该人士称。
期缴趸缴大挪移
此外,为避免保险公司间进行银保专员挖角,《自律公约》还在这方面进行了限制。
要求“不聘用在其他公司服务期限未满6个月的银保专管员;连续6个月,接收其他公司银保专管员的累计总数不得超过本公司同期新增银保专管员人数的50%;接收同一公司银保专管员的累计总数不得超过本公司同期新增银保专管员人数的20%。”
违反要求的,都会按前述规定进行处罚。
前述小型寿险公司北京分公司总经理表示,“《公约》的初衷肯定不是把新公司排除在外,虽然新公司面临的困难会特别突出,但我认为能做的就做,不能做的公司干脆不要做这块业务,毕竟能否盈利才是最重要的。”
日前,保监会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结构调整 转变发展方式 促进寿险业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指出,“对于银邮代理渠道,保险公司要根据互惠互利、风险共担的原则,开发适合银保渠道特征的产品,通过发展长期的、期缴的、保障功能强的产品与银行建立长期稳固的战略合作关系,积极探索与银行合作向客户提供多种增值服务。”
上半年北京的银保市场,已经呈现出趸缴和期缴保费大挪移的态势。除个别公司外,绝大多数寿险公司的银保趸缴保费都出现了下降,而期缴保费收入则上升明显。
其中,银保份额排在首位的中国人寿北京分公司,上半年银保趸缴保费收入21.42亿元,较去年同期的21.83亿元略有下降;而期缴保费收入8636万元,较去年同期的2937万元增加了5千多万。
着力进行结构转型的太保寿险,其北京分公司上半年银保趸缴保费收入7.8亿元,较去年同期的13.47亿元减少了近一半;而期缴保费收入1.55亿,较去年同期的3770万元显著增加。
而新华人寿北京分公司则在上半年实现了银保期缴多于银保趸缴,上半年银保趸缴保费收入5.95亿元,而去年同期为9.27亿;期缴保费则达到6.09亿元收入,较去年同期的2.02亿元增加了两倍。
在主要寿险公司中,只有平安人寿北京分公司走出与整个行业相反的态势。其2009年上半年银保保费收入大增96%,达到17.63亿元,其中16.5亿都来自趸缴产品。
【名词解释】
期缴为按照合同约定的缴费标准分期缴纳,趸缴指一次性缴纳保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