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投资企业:这事与你们息息相关!
日前,商务部发布的《对外投资备案(核准)报告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已完成公开征求意见。
日前,商务部发布的《对外投资备案(核准)报告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已完成公开征求意见。
○ 首次新增境外企业合规建设情况和投资障碍情况的报送要求;
○ 明确中方投资额在1亿美元及以上且中方实际控制的境外企业的报送要求;
○ 强调境外经贸合作区、境外并购、返程投资等几类情况的报送要求;
○ 突发事件或重大不利事件24小时内报告;
○ 强调企业境外投资证书有效期为两年,逾期将失效;
○ 强调失信联合惩戒。
王是业进一步分析称,《实施细则》还提到,企业可定期向主管部门反映东道国投资障碍情况。“当前经济全球化正面临着保护主义的挑战,部分国家对外国投资的限制有所增加,中国企业在部分东道国(地区)的经营活动可能面临制度性成本上升的局面。”王是业说道,在收集企业投资障碍的基础上,中国政府可通过经贸联委会等平台与相关国家和地区开展对话协商,降低企业准入和经营障碍。
王是业认为,从《实施细则》中可以看到,对外投资备案(核准)报告制度增强了对外投资管理过程中企业的参与性,在企业与主管部门之间搭建了高效的信息交互平台。这既有利于管理部门全面、动态、准确地掌握对外投资情况并开展分析预警和政策引导,也有利于企业及时反馈自身遇到的困难,获得精准的服务和支持。
不仅如此,《实施细则》还将互联网平台和大数据等现代化治理手段运用到对外投资管理当中。王是业表示,这大大提高了对外投资管理效率,也显著扩大了管理的覆盖面,提升了管理的实时性、动态性,提高了政策制定的精准性和科学性。
(来源:国际商报,记者:魏桥,原标题:《对外投资备案(核准)报告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完成公开征求意见 完善监管 降低对外投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