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银行业对外开放回顾与展望
2003年以来,外资银行在华经营较为稳健,通过投资入股中资银行获得了收益,并在特定区域和业务领域形成了较强竞争优势。在新一轮对外开放背景下,我国应适度把控对外开放节奏,不断完善监管制度建设;引导外资银行更好地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加强中外资银行合作交流,并充分利用对等原则,为我国企业“走出去”创造有利的营商环境。
陈卫东 中国银行国际金融研究所 所长
张兴荣 中国银行国际金融研究所 资深研究员
熊启跃 中国银行国际金融研究所 研究员
原晓惠 中国银行国际金融研究所 博士后
来源:BRI金融观察、C熊观察
摘要
2003年以来,外资银行在华经营较为稳健,通过投资入股中资银行获得了收益,并在特定区域和业务领域形成了较强竞争优势。在新一轮对外开放背景下,我国应适度把控对外开放节奏,不断完善监管制度建设;引导外资银行更好地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加强中外资银行合作交流,并充分利用对等原则,为我国企业“走出去”创造有利的营商环境。
外资银行大规模进入中国市场是在2001年中国加入WTO以后,外资银行在华发展主要分自设机构扩张和投资入股中资银行两种策略。
(一)外资银行自设情况
外资银行自设机构的发展主要有以下几个特征:
1.资产规模波动上升。2003年~2017年,在华外资银行资产由4159亿元增至3.24万亿元,年均增长17%。其中,2003年~2007年年均增速达30%,这与我国加入WTO后实施的对外开放政策有关,如放开外资银行外汇业务、放宽外资银行从事人民币业务的客户和地域范围等;2008和2009年,受金融危机影响,在华外资银行资产增速明显下滑,分别降至7.4%和0.3%;2010—2011年,随着市场环境逐渐恢复,外资银行增速恢复至29.1%和23.6%;2012年以来,资产增速趋于平稳,年均保持在7%左右。
资料来源:中国银保监会,作者计算
图1 2003—2017年外资银行资产规模及增速
2.机构数量稳步增加。外资银行营业性机构数量[1](不含支行)由2007年的271家增至2016年的475家。其中,外资法人银行数量由29家增至39家,外资法人银行分行数量由125家升至315家,外国银行分行数量由117家升至121家。10年来,各类机构数量整体保持增长态势,出现波动主要有两个时间段:一是2007—2010年,恰逢我国推进外资银行法人化转制,外国分行数量快速下降,法人银行数量快速上升;二是2015—2016年,苏格兰皇家银行、香港协和银行[2]等退出中国市场,法人银行数量小幅下降。
资料来源:中国银保监会,作者整理
图2 2007—2016年在华外资银行营业机构数量分布
3.资产占银行业总资产比重较低,且持续下降。尽管外资银行的机构数量和资产规模呈上升态势,但外资银行资产占银行业金融机构资产比重(以下称资产占比)却一直较低,且呈下降趋势。2003—2017年,资产占比平均水平为1.80%。其中,2003—2007年,资产占比由1.50%升至2.38%;2007—2017年,资产占比由2.38%降至1.28%。
资料来源:中国银保监会
图3 2003—2017年外资银行资产占比变化情况
外资银行资产占比下降的主要原因包括:
第一,中小银行规模扩张较快。2007—2017年,我国股份制商业银行和城市商业银行资产规模分别由7.2万亿元和3.3万亿元增至45.0万亿元和31.7万亿元,增幅分别达到525%和861%,而同期在华外资银行资产增速仅为159%。
第二,外资银行集团层面战略收缩。危机以来,外资银行集团总部受到较大冲击,需通过业务调整应对危机造成的不利影响,再加上全球金融监管环境趋严,外资银行集团的资产增速显著下降。危机前(2000—2008年),在华前5大外资银行[3]所属集团平均资产增速为15.4%,危机后(2009—2017年)降至3.6%,降幅达11.8个百分点。
第三,外资银行风险偏好稳健,不盲目追求规模扩张。外资银行大多历经百年沉淀,形成了稳健的风险文化,对中国特定行业授信非常审慎,如地方政府融资平台以及产能过剩行业。另外,外资银行认为可持续性是决定业务叙做与否的重要因素,对于曾经盛行的同业、理财和表外业务,虽然能带来可观收益,但外资银行认为这些业务存在合规风险,不可持续,均未涉足,而这些业务恰恰是危机以来国内中小银行大量叙做的业务领域。
第四,外资银行间的竞争不断加剧。随着外资法人银行数量的不断增加,在华外资银行之间的竞争程度不断提升。前5大外资法人银行资产之和占在华外资银行总资产比例明显下降,由2008年的42.6%降至2017年的38.6%。
资料来源:银行年报,作者计算
图4 2008年~2017年外资银行资产规模集中度
(二)外资银行对中资银行的投资入股情况
2003年以前,外资银行入股中资银行都是采取个案报批制度,如1996年亚洲开发银行投资光大银行、1998年国际金融公司(IFC)投资上海银行,且入股比例较低,均在5%以内。2003年,《境外金融机构投资入股中资金融机构管理办法》颁布。2004年8月,汇丰入股交行,拉开了外资银行入股中资银行的序幕。截至2007年末,共有25家中资银行引入33家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总额212.5亿美元。
2008年以来,外资银行入股行为发生变化,主要体现在:
1.大型银行的境外投资者频频撤资。在中资银行完成股份制改造及上市后,境外投资者通过减持、出售股份实现丰厚收益。如高盛通过减持工行实现收益72.8亿美元(投资入股26亿美元,股份出售98.8亿美元),美国银行通过减持建行实现收益160亿美元(投资入股120亿美元,股份出售280亿美元)等。
2.对中小银行持股显著增加。外资银行在撤资大型银行的同时,逐渐将持股目标锁定在一些中小银行。2008年~2017年,外资银行撤资的中资银行至少有10家,均为规模较大的国有银行或股份制银行,减持银行资产平均规模为8.1万亿元;同期,外资银行新投资入股的中资银行有15家[4],投资入股银行的资产规模平均为2288亿元。
3.外资银行的股权控制度提高。从外资持股银行类型的变化可以发现:一方面,持股比例显著提升。2008年~2017年,撤资外资银行持股比例平均为5.9%[5];而新入股的外资银行平均持股比例为11.9%。另一方面,股东地位较高,且入股银行的股权制衡度和集中度较低。2017年末,前10大股东中包含外资股东的中资银行有22家,其中外资为第一大股东的银行有7家,为第2大股东的有8家。外资最大股东平均持股比例仅低于中资最大股东平均持股比例3.36个百分点,而国内26家上市银行[6]第一大股东和第二大股东的持股比例差高达8.6%。除了股权制衡度较低以外,22家被外资持股的中资银行的股权集中度也较低,前五大股东的股权集中度平均为56.3%,而上市银行高达71%,其中五大国有银行则为90.8%。
4.外资银行持股中资银行的资产回报率较高。2017年,有9家外资银行既设立了法人机构,又投资入股中资银行。这些外资银行所持股的中资银行平均ROA为0.76%,而它们在华法人机构平均ROA仅为0.46%,集团层面平均ROA为0.73%,略低于所持股的中资银行水平。
(三)外资银行难以与中资银行展开正面竞争
在华外资银行的体量较小,难以与中资银行展开正面竞争,主要表现有:
1.注册资本有限。2017年末,39家外资法人银行平均注册资本为44.6亿元。同期,26家A股上市银行为621.5亿元,五大国有银行平均为2600亿元。注册资本限制了外资银行在华业务发展,他们难以向贷款需求较大客户提供服务[7]。
外资银行在华资本金规模较小受母国监管影响加大,如美国对银行海外增资实行严格监管。在华4家美资银行,花旗银行(中国)、摩根大通银行(中国)、摩根士丹利银行(中国)、华美银行(中国)的注册资本金均未超过100亿元。
资料来源: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作者整理
图5 外资法人银行与A股上市银行注册资本金对比
2.机构网点有限。2017年末,在华外资银行的营业性机构(含支行)共有1013家,而我国银行业金融机构营业网点数已达22.87万个;外资法人银行有39家,而我国银行业金融机构共计4549家。此外,外资银行在中西部地区布局有限。以资产规模最大的5家外资银行为例,2017年末5家银行在中部和西部地区的网点覆盖城市数为7个和8个,仅占其覆盖城市总数的13%和15%。相比较而言,全国性股份制银行[8]设点更为均衡。近年来,随着互联网金融的快速发展,外资银行在中西部地区的物理网点数量继续呈现收缩态势。
3.传统存贷业务上缺乏优势。首先,外资银行贷款占总资产比重较低。2017年末,其贷款占总资产比重为40%,低于A股上市银行12个百分点,受风险偏好和资本金约束影响,外资银行现金和存放央行资产比重较高,2017年,前5大外资银行的平均占比达到15%,而A股上市银行为12%,部分外资银行甚至达到20%以上的水平。其次,外资银行存款规模较小,2017年末前5大外资法人银行平均存款余额为1596.3亿元,同期A股上市银行的平均规模达3.8万亿元。第三,存款高度依赖对公客户、零售存款来源有限。2017年末,汇丰银行(中国)、渣打银行(中国)、东亚银行(中国)、花旗银行(中国)和三菱日联(中国)零售存款占存款余额的比分别是22%、12%、11%和0%,而A股上市银行平均为37.7%。
资料来源:WIND,作者整理
图6 存款规模对比
4.盈利效率不高。2017年末,前5大外资法人银行平均ROE为5.53%,低于A股上市银行平均水平12.88%。通过对2009年~2017年前5大外资法人银行和16家上市银行[9]进行杜邦分析比较发现,外资银行ROE偏低的原因有三:
第一,利息和手续费佣金创收能力不高。2009年~2017年,外资银行利息收入/平均资产为1.88%,低于16家上市银行0.46个百分点;手续费佣金收入/平均资产为0.38%,低于16家上市银行0.21个百分点。但是,外资银行在交易收入方面具有一定的优势,其交易收入/平均资产为0.45%,比16家上市银行高0.39个百分点。
第二,管理费用较高。2009年~2017年,外资银行管理费用/平均资产为1.70%,较16家上市银行高0.57个百分点,其中员工费用/平均资产达0.84%,高于16家上市银行0.28个百分点,是管理费用较高的主要原因。但是,外资银行的税负成本较低,其所得税/平均资产为0.15%,低于16家上市银行0.18个百分点。
第三,杠杆使用不充分。受资本金约束和集团战略影响,外资银行对财务杠杆的使用较为谨慎。从2009年~2017年的平均水平来看,外资银行的平均权益乘数为11.56倍,远低于16家上市银行的15.51倍。
尽管从财务报表上来看,外资银行在华盈利效率整体不高,但以下因素是评估外资银行盈利效率中不得不考虑的:
第一,盈利效率差距不断缩小。2017年末,前5大外资银行与16家上市银行ROE差距为7.86%,较2010年末下降了4.41个百分点;ROA水平差距也由2010年末的0.6%下降至0.38%。随着我国银行业市场的不断转型,传统业务对于银行盈利的贡献会不断下降,外资银行当前呈现出的业务劣势也会不断减小。而外资银行的优势业务很多都是未来银行转型的重点业务。
第二,在华外资银行的部分盈利反映在海外机构。近年来,不少在华外资银行借助其海外网点和业务优势争夺现有中资“走出去”客户。在这种情况下,服务中资客户所产生的利润并不会完全体现到在华法人机构的财务报表中,而是反映在该集团其它海外机构报表上。据调研,部分在华外资银行服务“走出去”企业创造的利润,有50%反映在中国以外机构的报表上。
(四)外资银行在特定区域和特定业务有竞争优势
1.在东部沿海地区打造竞争力。东部沿海地区是外资银行设点和资源投入的重点地区,外资银行在部分重点区域具有一定的竞争力:
(1)上海。上海是国际金融中心,金融市场较发达,同时当地拥有大量的外资企业,这里是外资银行进入中国市场的“前沿阵地”。2017年末,上海地区外资银行资产规模达1.5万亿元,占同期上海银行业总资产的10.6%。在全国39家外资法人银行中,21家以上海为总部,辐射南京、苏州、宁波、杭州等城市。
(2)珠三角。珠三角地区经济体量大,对外开放程度较高,地理位置上与香港毗邻,两地语言和文化高度相似,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CEPA)的实施带动了外资银行在珠三角地区的发展,部分外资银行通过香港辐射珠三角地区业务,在当地市场取得了较快的发展。例如,汇丰控股的亚洲总部设在香港,10余年来汇丰银行(中国)一直将珠三角作为在华业务重点,并设有专门负责广东地区业务的行政总裁。在汇丰178家分支机构中,有64家分支机构在广东地区。2016年末,汇丰银行(中国)在广东地区信贷余额占公司总贷款余额的25%左右,且2017年广东地区的贷款增速保持在20%以上。
2.在服务“走出去”客户方面具有竞争力。外资银行来华发展的最初动机多为“客户跟随型”,即服务本国来华客户。随着在华业务不断发展,不少外资银行,特别是来自欧美日等发达市场的外资银行逐渐将发展战略向“市场寻求”转变,即开始拓展在华客户资源,其中,最为主要的战略就是拓展在华跨国和中资“走出去”企业客户。目前,部分外资银行客户结构中有40%以上都是中资企业和大型跨国企业。外资银行在服务“走出去”客户方面的竞争优势具体体现在:
(1)海外网点布局更广。截至2017年末,汇丰控股、花旗集团、渣打银行分别在全球61个、97个和67个国家拥有网点,其中分别在“一带一路”沿线地区的29个、35个和28个国家设有分行。同时,外资银行借助丰富的海外业务拓展经验,能更好地熟悉和适应当地的监管规则和市场环境。
(2)产品更丰富、服务水平更高。外资银行能够在海外市场向“走出去”客户提供一揽子金融服务,包括银团贷款、并购贷款、贸易融资、托管、投资银行、跨境资金池等。外资银行可根据客户需求,提供定制化服务,并建立了一系列配套制度。汇丰、花旗、渣打等都在“一带一路”沿线网点设立“中国柜台”(China Desk),专门服务中资“走出去”企业;实施全球客户经理机制,实现多种产品跨地区联动,以快速调配全球资源满足客户需求;采取以“客户为中心”的考核机制,一笔业务创造的利润,在不同区域相关业务条线的绩效考核中均有体现,充分调动了机构内部业务联动的积极性。
3.在特定业务领域具有竞争优势。
(1)中小企业业务。由于不具备中资银行的规模,汇丰、渣打、花旗等外资银行都积极探索中小企业业务,为中小企业提供更多服务。与中资银行的“信贷工厂”、“批量授信”不同,外资银行主要以精品模式为主,即更看重中小企业是否具备长远发展的潜力,希望通过后期业务的增长来弥补前期较高的成本投入。部分外资银行中小企业贷款中的信用贷款占比达70%以上,但不良率不足1%。
(2)高端财富管理业务。外资银行在高端财富管理业务领域的竞争优势主要依托于:(1)实现对客户全球单一账户管理,客户在全球的各类业务信息均可统一在同一账户;(2)跨境投资产品更为丰富,由于在海外市场面临的监管约束相对较少,外资银行能够提供更为丰富的跨境投资产品,如针对高净值大客户提供权益或期权类定制产品,外币产品的币种更加多元化等;(3)培训考核机制更加完善,外资银行对客户经理有严格的培训机制,客户经理对复杂产品较为熟悉,专业能力普遍较强。
(3)现金管理平台。外资银行在现金管理上具有很强的竞争优势,包括实现全球统一的现金管理系统平台,投资类和流动性管理类等各类产品体系功能齐全、品种多样,甚至还能为客户提供定制化的个性服务。部分外资银行凭借凭借现金管理业务上的竞争优势,一直保持充裕的资金来源,并在关键时点能形成可观的资金沉淀。
(4)交易业务。外资银行在离岸人民币交易和衍生品交易上具有优势,优势主要体现在交易报价和交易市场份额。优势的建立主要基于外资银行的长期从业经验和专业人才储备。虽然部分外资银行在国内不具有衍生品交易牌照,但他们充分利用在境外的机构网点,为客户牵线搭桥,在海外市场叙做交易业务。
4.风险管控机制具有优势。外资银行能够将集团历史的经验教训植入公司发展战略,并坚决执行。这些理念不随管理人员变动而改变,成为百年老店的积淀和传承,从基因里回避高风险和不可长期持续的业务。此外,外资银行建立了全球统一授信机制,针对同一集团客户在不同地区的授信需求,能够在集团层面进行统一管理,显著提升了风险管理效率。
(五)外资银行进入对中国银行业的影响
总的来看,我国银行业对外开放取得了一定成绩,对我国银行业发展产生了积极影响。一方面,通过引入境外投资者,中资银行相继完成股份制改造,不断完善公司治理架构;另一方面,外资银行通过自设机构,进一步丰富了中国银行业的市场结构,为外资在华企业、中资“走出去”企业以及国内高端客户提供了优质的金融服务,在推动实体经济发展的同时,在特色地域和业务领域形成了独具特色的竞争优势。我国针对外资银行的监管采取了先试点再逐步放开、先区别中外资监管再逐步实现监管内外一致等方式,有效避免了外资银行大量涌入引发的资本外流、恶性竞争等风险,外资银行发展整体稳健。
[1]包括外资法人银行(总行)、外资法人银行分行和外国银行分行。
[2] Concord bank
[3] 即2017年末资产规模最大的5家外资法人银行,分别是汇丰银行(中国)、东亚银行(中国)、渣打银行(中国)、花旗银行(中国)、三菱日联银行(中国)。
[4] 2009年马来西亚联昌银行投资入股营口银行,但于2017年撤资。
[5] 按持股比例最高值计算。
[6] 这里上市银行是指在目前在A股上市的26家银行,包括: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浦发银行、民生银行、光大银行、兴业银行、中信银行、平安银行、招商银行、华夏银行、北京银行、南京银行、宁波银行、江苏银行、杭州银行、上海银行、贵阳银行、成都银行、无锡银行、常熟银行、江阴银行、吴江银行、张家港行等,下同。
[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向单一集团客户提供的授信总额不超过银行资本净额的15%,向单一借款人提供贷款余额不得超过银行资本净额的10%。
[8] 之所以选择全国性股份制银行是考虑到,外资银行与全国性股份制银行、国有大型银行一样都有在全国范围开设网点的银行牌照,但外资银行与大型银行相比,网点存在明显差距。
[9] 由于目前26家A股上市银行中有10家银行为2016年后上市,为横跨2009-2017年比较中外资银行盈利效率,本文在此处用16家A股上市银行进行比较,分别是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浦发银行、民生银行、光大银行、兴业银行、中信银行、平安银行、招商银行、华夏银行、北京银行、南京银行、宁波银行。
二、新一轮银行业对外开放对外资银行的影响
(一)银行业对外开放政策的新变化
为进一步激发在华外资银行的活力,促进外资银行在华发展,2017年以来,《关于外资银行开展部分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外资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修订)》、《关于进一步放宽外资银行市场准入有关事项的通知》等一系列开放政策相继出台,这些政策变化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1.放开外资持股比例限制。2003年颁布的《境外金融机构投资入股中资金融机构管理办法》规定,外资金融机构入股中资银行单一持股不超过20%、合计持股不超过25%。2018年6月8日,银保监会宣布废止《境外金融机构投资入股中资金融机构管理办法》,并取消其他办法文件中对外资入股比例的限制。
2.放松审批流程要求。主要包括:取消对外资银行从事托管业务、代客境外理财业务、财务顾问、政府债券承销等的审批要求,简化支行审批、发行资本补充工具、高管资格审核等审批要求;有多家分行的外国银行可由管理行授权其他分行使用其拥有的人民币业务牌照和衍生品交易牌照;对外国银行向中国境内分行拨付的营运资金最低限额要求采取合并计算;允许外资银行从事政府债券承销业务,允许外资法人银行投资入股中资金融机构等。
下一步,我国将允许外资银行同时设立子行和分行,取消外资银行申请人民币牌照1年等待期,将外国银行分行吸收单笔人民币定期零售存款门槛由100万元降至50万元。从银行的主营业务看,目前外资银行仅在信用卡业务和衍生品交易业务上还需要向监管机构申请业务牌照,我国在其它主要业务上已实现了放开或部分放开。
(二)对外开放政策对外资银行的影响
此次对外开放政策变化,正值全球经济复苏、银行业经营业绩不断修复之际。外资银行普遍看好中国市场未来发展前景,对外开放政策的出台将提升他们在华发展信心,具体来看,外资银行可能会采取如下策略:
1.加大重点地区布局。随着上海自贸区的建设与推进以及长江经济带战略的实施,上海及周边的长三角地区将是此轮开放后外资银行加大业务投入的重点区域。此外,《粤港澳大湾区战略部署》出台,给当地经济带来了新动力,考虑到珠三角地区的经济体量和经济活跃程度,该地区也将成为外资银行关注的重点。近两年,汇丰银行(中国)在粤港澳地区新增员工2000人,完成了在广东省内主要城市网点铺设,通过持有前海证券51%股份、开立汇丰人寿(中国),形成了在该地区良好的经营发展态势。同时,外资银行将加大在科技金融领域投入,通过加大网上银行建设、开通手机银行弥补物理网点不足。
2.加大重点业务布局。外资银行将继续开拓“一带一路”沿线业务机遇,挖掘“走出去”客户,借助在网点、产品和服务领域优势,加大与母行集团业务协作的力度,为客户在境外发债、上市、并购等活动提供综合金融服务[1]。其中,具有“走出去”基因的独角兽企业将是外资银行关注的重点。外资银行将利用系统、产品以及服务领域优势,加大对客户资源的争夺。此轮政策放开了代客境外理财业务审批要求,将促进外资银行在高端客户财富管理领域挖掘新的业务机会。此外,随着银行业开放进程的加快,外资银行在交易银行业务相关领域的竞争优势将不断凸显。
3.增持中资机构股份。此次对外开放政策最大的亮点就是股权持有比例的放开。政策落地后,外资银行会考虑增持中资机构股份。一方面,增资可使外资股东获得多财务收益,相较于增加法人机构注册资本,增持国内银行能获得更高收益;另一方面,外资股东持股银行集中度普遍较低,通过增资外资股东可不断夯实控制权,甚至获得绝对控股地位。从目前情况看,在外资银行已经入股且持股比例较高的银行中,一些估值偏低、成长性较好的城商行或农商行将成为外资增资重点关注的目标。不排除个别外资银行通过增资实现绝对控股。
从机构类型看,外资银行对参股控股证券、保险等非银机构兴趣更大。外资银行普遍认为,国内银行体系竞争充分,增资大型银行的资金占用太多,多数小银行的估值水平较高。相比较而言,中国的证券、保险、信托、资管等子行业的发展时间较短,竞争程度相对较低,具有较大的业务增长空间。参股或控股这些非银机构,可实现在华业务的综合化经营,从而更好地发挥其在机构协同、交叉销售方面的竞争优势,这也预示着未来我国可能会出现外资金融控股公司[2]。
4.外资银行扩张节奏不会太快。首先,外资银行不盲目追求规模扩张,十分注重投资回报率。近年来,在华外资银行资产规模一直实现稳步增长,并不盲目追求规模扩张。外资银行十分重视投资回报率,重视业务发展的可持续性。相比于传统存贷款业务等重资产业务,外资银行更注重投资银行、现金管理、资产管理和交易银行业务等轻资产业务的发展,强调作为金融服务中介而不是资金来源的竞争优势。对于加大海外市场的投资决策,外资银行往往会反复考量业务风险和当地监管机构立场,全面评估成本收益,在确保风险加权资产回报率高于自身设定的水平后,才会加大业务投入。同时,对于投入后在一段时间内不能产生收益的业务,会选择退出。对外开放政策推出后,外资银行会加强对中国市场的研究,对介入中国市场的时机和方式进行整体评估,短期不会大规模涌入。
其次,我国银行业的竞争力不断提升,外资银行面临更强劲的竞争对手。当前,我国银行业金融机构资产总额位居全球第一,30家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有4家来自中国,《银行家》全球1000家银行排行榜中有17家中资银行跻身前100名。2018年一季度末,我国商业银行资产规模同比增长7.4%,净利润同比增速5.86%,ROA、ROE分别为1.05%和14.0%,不良贷款率为1.75%。在我国不断健全的多层次、广覆盖、有差异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体系下,外资银行争夺资源、抢占市场份额的难度不断加大。
最后,强监管常态化下,外资银行面临与中资银行一样的强监管压力。当前,在国内金融“去杠杆”、监管环境趋严的背景下,外资银行在市场准入方面虽有了更多的放松,但是与中资银行一样,面临着较为严格的监管要求。2017年以来,银保监会针对银行业的监管文件出台频率大幅提高,内容涵盖委托贷款、债券业务、风险暴露、资产管理业务、同业负债等多个领域。强监管将步入常态化,外资银行在华发展也难以放松警惕,并且将进一步提升风险管理体系和合规能力建设。
[1] 渣打在集团层面设立“一带一路”委员会,统一部署“一带一路”沿线46个国家网点业务的规划和联动。
[2] 目前汇丰集团在中国已初步形成覆盖商业银行、证券、资产管理等方面的综合化经营架构:2005年成立汇丰晋信基金公司,目前持股49%;2007年成立法人银行——汇丰银行(中国);2009年成立汇丰人寿保险,目前持股50%;2013年成立汇丰前海证券公司,目前持股51%。
三、主要经济体外资银行发展的经验和教训
与全球主要国家银行业相比,我国外资银行的进入程度并不算高,如果算上持股中资银行的资产规模(按持股比例乘以被持股银行的资产总额计算),2016年末,外资银行总资产规模为6.17万亿元(其中法人资产2.93万亿元,持股中资银行3.24万亿元),占银行业总资产的2.7%。通过对全球主要经济体外资银行发展情况进行梳理,可以得到以下几方面的经验教训:
资料来源:各国央行网站,作者整理
图7 各国外资银行资产占比情况
(一)适度引入外资可提升金融体系效率和稳定性
案例1:美国
20世纪60年代~70年代,随着美元离岸市场的快速发展,美国的银行业对外开放程度也逐步扩大。起初,外资银行在美国境内开设网点能够享受优惠待遇[1]。随着外资银行规模不断壮大,美国推出了国际银行法案和雷吉尼尔法案(International Banking Act,Riegle-Neal Act),推进对外资银行的“国民待遇”。2008年以来,美国不断提高对外资银行监管力度,推出了更高监管标准(Heightened Standard)、强化审慎标准要求(EnhancedPrudential Standard),同时加大了对反洗钱和恐怖主义融资的监管力度,外资银行的合规压力明显加大,扩张速度放缓。
尽管如此,美国外资银行资产占比一直较为稳定。截至2016年底,美国外资银行资产规模为3.53万亿美元,占银行业总资产的20.1%。在美外资银行主要由分支机构和法人组成。美国对分支机构和法人实施差异化监管,法人在资本、流动性和组织架构上要满足更严格的监管要求,但在业务范围和网点扩张的便利度上具有优势。2016年,在美外资分行资产规模为2.26万亿美元,占在美外资银行总资产的64.06%;而子行规模为1.27万亿美元,占35.9%。在美外资分行大多分布在纽约,主要以服务本国在美客户和全球大型跨国公司为主,部分分行承担着美元清算职能,拥有较大的贸易融资、清算和结算业务规模。美国外资子行大多通过并购方式发展壮大,业务覆盖范围较广,服务对象既包括本国在美客户,也有大量美国本土客户。美国大型外资子行的综合化经营程度较高,大多成立了金融控股或间接控股公司,综合化程度较高。
外资银行在美国经济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以分行从事传统业务为主的架构模式,较好地发挥了服务实体经济的作用,体现在为本国与美国双边贸易提供融资、结算和清算服务;为跨国大型企业、美国本土企业和个人提供一体化金融服务;带动美国就业,向美国政府缴纳了可观的税金等。
案例2:巴西
巴西银行业于1962年向外资开放,起初的开放程度较低,外国资本在巴西金融机构中的股份比例不能超过50%,有表决权的资本不能超过1/3;同时,严格限制外资银行开展储蓄和贷款业务。在这些政策的影响下,巴西银行业的对外开放有限。1995年11月,巴西财政部宣布允许外资100%持股国内银行,废除外资银行资本充足率须两倍于国内银行的监管要求,这一政策对引入外资发挥了积极作用。1999年底,巴西共有外资银行40家,资产规模占同期巴西银行业的30.8%,较1994年底上升了4个百分点。
放开外资持股管制,对巴西银行业产生了积极影响。巴西银行业的盈利能力显著改善,ROA由1997年的0.42%升至2001年的0.72%。同时,银行体系的不良贷款被快速消化,不良贷款率由1998年10.2%的高点降至2005年的2.9%。引入外资并没有撼动巴西国内银行的市场主体地位,外资银行最高市场占比一直未超过35%。
(二)过于依赖外资银行的金融体系脆弱性较高
历史上,大量引入外资导致本国金融体系出现系统性风险的案例很多,风险传导的渠道可归纳为两类:
渠道1:外资涌入加剧本国银行体系竞争,使资产结构偏离支持实体经济发展需要,信贷资源过剩,坏账大幅提升。
案例:韩国
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后,为了更好地应对危机带来的不利影响,韩国银行业加大了吸引外资的力度,逐步取消对外资银行单一持股7%、合计持股26%的限制,允许外国投资者收购韩国国内银行。政策出台后,大量外资涌入并主导韩国银行业。1999年12月,美国新桥资本收购韩国第一银行,并于2005年将其转手给渣打银行,渣打韩国第一银行成立。2000年11月,美国投资基金Carlyle购买韩美银行,并于2004年卖给花旗集团,花旗银行(韩国)正式成立。2003年9月,美国Lone Star投资基金收购了韩国外汇银行。2005年末,韩国7家全国性银行中,有6家银行的外国股权比率超过50%,外资平均持股比例高达66%,外资控股银行资产已占韩国银行业总资产的70%以上。外资涌入对韩国银行业带来了负面冲击:
第一,使信贷结构过度向个人消费领域倾斜,对制造业等实体行业的支持力度显著下降。外资银行进入韩国市场后,针对制造业等实体经济行业不良贷款突出的问题,建立了严格的贷款审批标准,企业贷款占比呈快速下降趋势。2000年~2004年,在韩外资银行企业贷款占总贷款的比例由56.7%降至41.6%,降幅达15.1个百分点。在缩减企业贷款的同时,外资银行加大了零售贷款的投放力度,家庭零售贷款占比由32.8%上升至56.6%。结构切换的主要原因在于,外资银行在个人零售贷款方面能够较好地发挥在信用风险管理领域的优势,而传统制造业企业贷款多是关系型贷款,外资银行对当地的情况缺乏深入了解,不愿意从事这类业务。由于资金支持力度不足,韩国电讯、半导体等行业重要企业的经营状况不能得到改善,拖累了韩国经济复苏。
第二,竞争加剧信贷泡沫,坏账问题突出。韩国外资银行将信贷转向消费贷款领域后,加剧了该领域竞争,部分银行通过降低放贷标准维持业务增长,使坏账不断积累。如美国新桥资本收购韩国第一银行后,其消费贷款占比由1999年的不足20%提升至2001年末的60%。2003年,韩国爆发信用卡危机,拖欠债务超过90天的持卡人高达劳动人口的16%,给银行业和实体经济造成了巨大冲击。
外资银行的逐利性本质使银行体系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显著下降,特别是在经济面临困境的时期,银行资金在关键性基础行业抽逃,加剧了经济下行;部分领域的竞争过度,外资引入不仅难以起到优化银行业结构的作用,反而加剧了“顺周期”行为,使金融风险不断累积,对经济金融系统稳定产生了不利影响。
渠道2:由于缺乏足够的监管,外部金融风险以外资银行为纽带将传导至本国金融体系,造成系统性风险。
案例:东欧
上世纪90年代末至本世纪初,东欧主要国家银行体系相继完成市场化改造。自匈牙利布达佩斯银行(BudapestBank)被GE资本收购开启外资银行进入东欧市场的先河后,捷克、匈牙利、波兰、保加利亚、克罗地亚等国银行业均完成了对外资的开放。2005年,绝大部分东欧国家的外资银行资产占国内银行业资产的比重都达到80%以上。
长期以来,受制于国内居民收入水平不高,东欧银行业面临本土存款不足、规模扩张受限的问题。外资银行进入东欧市场后,通过跨境融资及母行拆借的方式,较好地解决了东欧地区存款来源不足的问题。在外资银行的推动下,东欧国家信贷增速呈现快速拉升态势,匈牙利、波兰和捷克三国的信贷/GDP由1999年末的平均93.6%升至2007年末的124.1%。东欧地区也成为2008年危机前全球经济增速较快的地区。
外资银行进入东欧市场后,东欧银行业市场结构发生了两方面变化:一是零售贷款大规模上升,外资银行在零售贷款评分技术上具有优势,这些银行的集团总部从战略上更倾向于开展零售和中小企业业务,而对于给当地盈利状况欠佳的国有企业贷款的意愿较低;二是外币资产和负债规模显著提升,考虑到东欧国家货币的汇率波动幅度较大,且货币的国际认可度不高,外资银行更倾向于利用国际主流货币在东欧市场开展业务。2008年,东欧部分国家50%以上的信贷余额都是外币计价。
2008年金融危机中,东欧国家外资银行总部受到重创,东欧地区外资银行资金筹措的能力显著下降,当地市场明显感觉到由外部市场环境紧张而造成的信贷紧缩,外资银行的信贷紧缩幅度要显著地大于东欧本土银行。国际金融危机以外资银行为载体不断向东欧国家扩散,并对当地经济产生了较为明显的负面冲击。另外,东欧国家外资银行大多以分行为主,主要受母行所在国监管规则约束;再加上东欧国家的资本项目管制并不严格,容易在东欧市场形成监管套利;由于主要业务都是外币计价的,当地外资银行对央行货币政策调整并不敏感,这些都加大了东欧国家监管机构和货币当局对当地外资银行的管理难度。
(三)监管政策不是影响外资银行经营发展的决定性因素
案例:日本
日本对外资银行开放始于1952年。起初,日本政府对随着日本经济腾飞和资本自由化推进,日本逐渐放宽外资银行准入。1984年,日本向外资银行开放信托和证券业务。上世纪80年代后期不动产和资本市场价格上涨吸引了大批外资银行涌入,外资银行数量攀升至64家。90年代以来,日本经济长期停滞,金融机构破产频发,在日外资银行数在1995年攀升至94家顶峰后持续下降。
在日外资银行的设立形态包括分行和子行,且以分行为主[2]。无论是外资分行还是子行,他们的经营范围与本土银行并无差别,法律上享受国民待遇。然而,即使是在如此优厚的监管环境下,在日外资银行发展缓慢,截至2017年3月,日本共有外资银行55家,资产规模仅占日本银行业的4%。外资银行在日发展缓慢的原因包括:
第一,受日本的制度和文化影响。日本的银企关系密切,且银行和企业通过交叉持股结成了坚实纽带,外资银行很难介入。另外,日本偏安一岛,当地民众心态整体保守,对于外资银行存在较为明显的排斥心理,这大大增加了外资银行深入本地市场业务的难度。
第二,日本经济长期低迷,利率低迷。日本经济长期面临低增长、低通胀、人口老龄化和产业空洞化等困境,实体经济对信贷的需求不高。同时,由于日本长期实施低(负)利率政策,银行体系的息差非常低,极大地压缩了银行业生存空间。
虽然日本较早实现了银行业对外全面开放,但由于其历史文化以及国内经济、政策等原因,外资银行并没有对当地经济发展产生明显的推动作用,相反由于生存空间不断被压缩,部分外资银行已经考虑撤出日本市场。
(四)监管机构对不同国家外资银行的监管力度存在显著差别
案例:美国
虽然在银行业对外开放领域有着详细的监管规则,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监管机构对不同国家的外资机构实施了不同的监管标准。外资银行在美国一直处于从属地位,其中的“佼佼者”大部分来自美国的“友邦”加拿大、日本、英国等。
美国监管机构对中资银行在美开设网点监管非常严格。举例来说,以中国银行为代表的中资银行早在1981年就进入美国市场,远远先于美国的银行进入中国。但迄今为止,中国银行在全美仅有4家分行,工行因为收购东亚银行在北美业务才有十几家网点。中资银行在美的网点数要少于美国在华网点数。另外,美国监管机构在金融控股公司牌照发放上对中资机构采取了“歧视性”原则,其对绝大数发达国家外资银行都予以了FHC牌照,但迄今为止没有批准一家中资银行升格成为金融控股公司,这严重影响了中资银行在美开展非银行业务的可能。
[1] 比如外资银行可以跨州开设网点。
[2] 55家在日外资银行中仅有1家是子行形式。
四、政策建议
我国新一轮对外开放政策的出台将吸引更多外资进入银行业市场,国内金融市场格局将发生新变化。监管机构应全面评估开放政策背景下外资银行的策略选择,出台配套措施,引导外资银行更好地在华开展业务:
(一)稳步推进对外开放,优化我国银行业市场结构
参考国际经验,适度的对外开放有助于提升金融体系效率和稳定性。我国应继续推进已承诺实施的对外开放措施,坚持执行相关的对外开放政策法规,创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加强与外资银行的监管沟通,引导外资银行加大在华业务投入。总体上看,外资银行在华发展将继续保持稳健增长,并在特定业务和区域上继续保持较强的竞争优势。
(二)要守住风险底线,完善监管政策
借鉴国际教训,高度依赖外资的银行体系存在较大的脆弱性,易造成同业恶性竞争、外部金融风险渗透等问题。当前,我国可通过调节审批节奏和建立中长期规划方式整体把控对外开放节奏。此外,要全面评估外资银行进入中国市场程度,除外资法人机构的资产规模外,还应考虑外资银行通过持股间接控制的资产规模,以及外资银行通过中国市场机会在境外获得的收益等,对于外资银行在华份额的快速增长应持审慎态度。对外资向中资银行的大额增持股份或并购行为持谨慎态度,厘清外资子行、外国银行分行、外资控股后相关银行的特许权价值,采取差异化的监管措施。把握资本项目开放和银行业开放的顺序和节奏,银行业领域对外开放,并不意味着资本项目的开放,我国要加强对外资银行跨境资金运作的监管,防止跨境资金频繁运作造成的金融风险,稳妥推进资本项目和人民币可自由兑换。要不断完善反洗钱和恐怖主义融资的监管制度建设,加大对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使监管规则逐步与国际接轨。强化外资母行与子行的风险隔离,确保金融体系的稳定发展。随着银行、证券、保险业相继对外开放,我国还应探索外资机构在华混业经营的监管制度建设。
(三)引导外资银行更好地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充分发挥外资银行在“一带一路”沿线网点和金融服务能力上的优势,鼓励他们服务“走出去”企业和“一带一路”沿线重大项目。要引导外资银行在重点分布地区加强对当地重点战略项目的支持力度,如粤港澳大湾区、长江经济带、京津冀经济带等,支持科技创新性和绿色环保企业的发展。引导外资银行加大在上海地区投入,为打造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地位发挥积极作用。要鼓励外资银行开展对实体经济增长拉动效应明显的简单业务,加强对外资银行从事复杂业务的监管。
(四)促进中外资银行的合作
与中资银行相比,外资银行对国内市场和当地企业的熟悉程度还不够,而且缺乏足够的客户基础,但是在海外拓展经验、产品创新、业务综合化发展、风险管控、组织管理等方面拥有丰富的发展经验和较强的竞争优势。在持续推动银行业对外开放的同时,应积极鼓励中资银行与外资银行相互合作、交流,实现“境内中资帮外资,境外外资帮中资”,实现优势互补、收益共享。鼓励中资银行通过外资,引进新的管理经验、产品体系和风险管控技术,提升我国银行业的竞争优势;引导外资增持或收购部分规模适中、业务结构简单、股权分散的中小型银行,帮助他们提升公司治理、改善经营效率;鼓励部分经营困难、资产质量不高的中资银行引入外资,夯实风险吸收能力。
(五)遵循对等开放原则
我国应通过对外开放为中资机构海外发展赢得更大空间。对外开放不应是无条件的,我国应根据中资机构在外资银行母国面临的监管环境,确定相应的政策执行标准:对开放态度友好国家的外资银行,应适当放宽业务准入,加大支持力度;对监管较严苛国家外资银行可参考采取类似标准予以回击。对外开放不仅是我国对世界的承诺,更是我国在全球范围内争取有利营商环境的重要筹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