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券商即日起可在银行间债市开立账户
闫立良 |2009-07-24 08:16926
7月23日,央行发布公告,就证券公司开展证券资产管理业务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开立债券账户做出规定。央行规定,除债券分销业务外,同一证券公司管理的各债券账户之间不得相互进行债券交易。该公告从发布之日起施行。
7月23日,央行发布公告,就证券公司开展证券资产管理业务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开立债券账户做出规定。央行规定,除债券分销业务外,同一证券公司管理的各债券账户之间不得相互进行债券交易。该公告从发布之日起施行。
公告要求,证券公司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从事证券资产管理业务时,应为其设立的各资产管理计划(包括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和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分别开立单独的专用债券账户。账户名称为“证券公司名称—托管人名称—资产管理计划名称”。
资产管理计划可直接进行债券交易和结算,也可通过结算代理人进行债券交易和结算。
公告要求,证券公司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从事证券资产管理业务时,应为其设立的各资产管理计划(包括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和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分别开立单独的专用债券账户。账户名称为“证券公司名称—托管人名称—资产管理计划名称”。
资产管理计划可直接进行债券交易和结算,也可通过结算代理人进行债券交易和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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