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技术助力信托合规风险管理
资管新规出台以及强监管模式的开启,标志着我国资产管理行业进入到统一监管的时代,同时也给各金融机构在新监管形势下的合规风险管理带来了新的挑战。传统商业银行主营业务多为负债式业务,信托公司则产品种类较多、业务模
资管新规出台以及强监管模式的开启,标志着我国资产管理行业进入到统一监管的时代,同时也给各金融机构在新监管形势下的合规风险管理带来了新的挑战。传统商业银行主营业务多为负债式业务,信托公司则产品种类较多、业务模式变化较快。与传统商业银行相比,信托公司在客户信息、项目信息、交易信息等数据的标准化方面还存在一定差距,加上信托公司信息化建设起步较晚、自主性不强,由此给信托公司的风险管理、合规管理方面工作带来一定不便。
笔者结合对监管规定的理解以及对信托公司信息化建设的展望,认为信息技术在助力信托合规风险管理上必然大有可为。在投资管理中,信托公司作为受托人,合规风险管理能力是经营能力的内在本质;在新的监管形势下,也将是金融机构的一项核心竞争力。笔者认为,在信托公司合规风险管理中,应该以全面风险管理和内控为主体,以准确的数据为基础,广泛、深入地结合信息化的手段,更加准确、及时地统计合规数据,揭示潜在风险。在信息技术助力合规风险管理方面,有很多方法可以尝试。
信托公司经过近几年的努力,信息化建设已经取得一定成果,也积累了大量电子化的内部数据:包括信托项目信息、客户信息、信托财务信息、自营财务信息等,这些数据来自于业务、财务涉及的各个信息系统。信托公司可以建立自己的数据集市,将这些内部数据整合加工,作为数据集市的一部分数据来源。利用数据集市,对公司业务数据、经营数据建模分析,从而对监管指标提供提示预警功能,可以作为信托公司数据集市的一项典型应用。例如,根据《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规定,信托公司向他人提供贷款不得超过其管理的所有信托计划实收余额的30%。这项可以具体量化的指标,就可以结合信托公司项目信息和财务数据分析得出,并且根据新增及结束集合项目的情况,实时、动态地对这项指标进行监控,及时提醒公司合规风控人员。除了监管指标外,信托日常管理中需要的统计数据、管理指标,也可以在数据集市建立相应的分析模型,提供准确的数据和建议。
另一方面,可以以大数据为基础,结合数据挖掘、爬虫等技术,引入外部三方数据,充实数据集市,防范客户信用风险。在个人信用信息方面,有央行的个人征信查询系统、芝麻信用以及刚刚成立的百行信用等专业机构;在企业信用信息方面,有央行的企业征信查询系统、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启信宝、天眼查等专业机构。这些信用查询机构所能提供的信息,包括企业的股东构成、实际控制人、失信记录、财务报表等信息,甚至可以提供企业涉及关联方的“家族图谱”。三方机构提供的数据,能为信托公司在项目成立前的风险审查及期间的风险管理提供一定参考。根据业务实际,通过接口对接、网络爬虫等技术,获取需要的三方数据,再整合公司内部数据形成信托公司的数据集市,这样将为信托业务链条中各阶段的合规风险管理提供更有力的支持。
来源:长安信托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