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玥 常小竹:“一带一路”背景下东亚共同体构建中东盟的作用与前景

潘玥 常小竹 |2018-05-31 15:397608

东亚是全球当下经济增长速度最快、发展潜力最大的地区之一。东亚共同体的构想可谓由来已久,但建构的过程中阻力不断。直至1997年金融危机才正式推进东亚共同体的进程。它的模式与欧盟等不同,小国联盟主导大国。其中,东盟成为东亚共同体的推动者,发挥着积极且至关重要的作用。然而,由于自身机制、实力、能力、“东盟模式”和组织内部相互认同低等问题,东盟仅能发挥有限的作用,无法真正推动东亚共同体的一体化进程。短期内,建构东亚共同体难见成效。因此,另辟蹊径,谋求与新型的合作关系结合,如“一带一路”倡议,对东亚国家是更好的选择

引子

东亚是全球当下经济增长速度最快、发展潜力最大的地区之一。东亚共同体的构想可谓由来已久,但建构的过程中阻力不断。直至1997年金融危机才正式推进东亚共同体的进程。它的模式与欧盟等不同,小国联盟主导大国。其中,东盟成为东亚共同体的推动者,发挥着积极且至关重要的作用。然而,由于自身机制、实力、能力、“东盟模式”和组织内部相互认同低等问题,东盟仅能发挥有限的作用,无法真正推动东亚共同体的一体化进程。短期内,建构东亚共同体难见成效。因此,另辟蹊径,谋求与新型的合作关系结合,如“一带一路”倡议,对东亚国家是更好的选择。

当下,东亚是全球经济增长速度最快、发展潜力最大的地区之一,区域与次区域合作正式提上议程。至2016年,东亚共同体机制的启动已逾十年,虽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总体进展缓慢。相关研究热度也明显下降,研究成果减少。以中国知网为例,笔者以“东亚共同体”为主题进行搜索,从2010年起,“东亚共同体”的研究成果呈逐年递减的态势,从峰值2010年的317篇,锐减至2016年的82篇。


这一情况使人们反思,构建东亚共同体机制是否还应坚持东盟为主要推动者,如果是,那么如何进一步推动东亚共同体机制的建设?东亚区域合作的路径应如何选择?本文通过回顾东亚共同体的发展历程,主要尝试回答两个问题:第一,东盟在东亚共同体构建中发挥着怎样的作用;第二,东盟如何在东亚共同体和东亚区域合作机制构建中更好地发挥作用。



一、东盟是东亚共同体构建中的倡导者



东盟,全称为“东南亚国家联盟”,成立于1967年,前身是1961年建立的东南亚联盟。在东亚地区,东盟是最早启动一体化的次区域组织。东亚共同体的演进主要可分为三个阶段。


(一)初步构想,困难重重(1990~1996年)


东亚共同体的构想起源于东盟的一项倡议。1990年,马来西亚总理马哈蒂尔呼吁建立“东亚经济集团”,由东盟及中日韩三国组成。该提议得到中国的高度重视和明确支持。1990年,中国领导人到访马来西亚,马哈蒂尔提出该倡议并得到中国领导人的赞成。1993年,马哈蒂尔访华,中国领导人再次强调支持该倡议,并表示中国希望加入。1994年,中国领导人访问马来西亚,再度肯定了这一倡议。但美国极力反对,日本也因此回避。“东亚经济集团”最终失败。因“集团”二字具有排他性和封闭性,1992年,东盟将东亚共同体的名称改为“东亚经济核心论坛”。



虽然“东亚经济核心论坛”最终也未能取得成功,但东盟并没有放弃东亚一体化的设想。1994年,东盟借助欧盟的力量,排除了美国的干扰,倡议并成功召开“亚欧会议”。参加“亚欧会议”的亚洲国家正是“东亚经济核心论坛”的成员国,即东盟各国及中国、日本、韩国。至此,东盟另辟蹊径,最终实现了“东亚经济集团”的设想。这一阶段是东亚共同体的草创或前期准备阶段,东盟国家在此过程中起着重要作用,特别是马来西亚总理马哈蒂尔,在他的倡导下,东盟国家克服了美、日等大国的阻挠,通过其他方式,巧妙地实现了东亚共同体的设想。


(二)快速推进,起起伏伏(1997~2007年)


1997年的金融危机推进了东亚一体化进程。印尼、马来西亚和新加坡等东盟国家为了尽快摆脱金融危机的负面影响及复苏本国经济,希望借助东亚的区域经济合作。因此,各国签署了多种自由贸易协定。可见,在东亚共同体建设之初,东盟始终作为倡导者,推动和促进东亚共同体的建立。在1999年11月召开的第三次“10+3”领导人会议中,各方签署了《东亚合作联合声明》。韩国领导人金大中提出建立“东亚合作展望小组”,以推进东亚的合作与发展。


2001年,东亚合作展望小组倡议建立“东亚自贸区”和“东亚共同体”。2002年,该项倡议在“10+3”领导人第六次会议上通过。2004年,“东亚共同体”建设作为东亚合作的长期目标,在第八次“10+3”领导人会议上正式确定。2005年,在第九次“10+3”领导人会议和首届“东亚峰会”上,“东亚共同体”建设再次被确认为东亚合作的长期目标,明确“将继续以东盟与中日韩进程为主渠道”。2005年4月,东盟10国召开外长会议,一致同意东盟应在东亚峰会中发挥主导和核心作用。



2006年,日本提出“东亚经济伙伴协定构想”,成员包括中日韩三国、东盟10国、澳大利亚、新西兰和印度。这一阶段,1997年金融风暴成为东亚共同体发展的重要转折点,1997~2005年东亚共同体的推进进入快速发展期,频繁召开领导人会议,签署了多份联合声明,取得了阶段性成果。“10+3”机制逐渐形成,构建东亚共同体逐渐从理想到取得实质性进展。但此阶段的东亚合作更多地集中在经济领域。2006~2007年,东亚共同体的发展陷入低潮,发展步伐放缓,构建也停留在概念水平。学界和政策制定者开始反思,出现了许多消极的声音,质疑构建东亚共同体的必要性与可能性,然而,东亚共同体进程并未就此中断。


(三)再次起飞,妥协包容(2008年至今)


2008年,全球范围内再次爆发由美国次贷危机引发并波及全世界的金融危机。其与1997年金融危机的间隔仅为10年,这使得各国深刻地意识到,危机不只是技术、金融或经济问题,也是事关国家与地区安全的政治问题。这一认识一定程度上推动了东亚共同体的聚合与发展。2009年,日本首相鸠山由纪夫提出建设“东亚共同体”的倡议,得到中韩两国的明确支持。同年10月,在第二次中日韩领导人会议上,三国均承诺“在开放、透明、包容原则基础上建设东亚共同体的长远目标”。


2012年,东盟领导人会议采纳了“东亚合作展望小组”的建议,提出于2020年前建立“东亚经济共同体”。由此,各方确认以建设“东亚经济共同体”为东亚合作的长远目标,充分说明“东亚共同体”构想已经得到了东亚主要国家的普遍认同,并为多数国家和地区所接受。现今,东亚经济对世界经济增长有很大的影响力,东亚合作前景广阔,潜力巨大。在东亚合作的各项机制中,“10+3”合作已打下良好的基础,如设立了78万吨大米紧急储备,建成了2400亿美元的外汇储备库,有17个部长级会议机制,在24个领域开展务实合作,建立了65个对话与合作机制;与此同时,《2013~2017年工作计划》也已制订完成,确定了约130个合作项目。



自2015年至今,中韩已正式签订自贸协定,中国—东盟自贸区升级谈判结束并签署议定书中日韩自贸区经过12轮谈判各项工作稳步推进;各方在维护地区金融稳定、推进互联互通、开展产能合作、减贫、推动人文交流与合作等方面共同努力。至2017年,“10+3”合作已启动20周年,东盟十国与中日韩三国进一步推动互联互通,并在其他合作机制中也加强了协调。2017年5月举行的“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上,“10+3”各成员国均派代表出席,并签署了一批合作项目,为东亚共同体注入了新的活力。各方确认,携手努力推动并实现在2020年建成“东亚经济共同体”的目标。“10+3”已成为东亚合作当之无愧的主要渠道。中国、日本以及域外的美国在东亚地区都有各自的利益诉求,一定程度上对东亚共同体的领导权发起了争夺;而东盟也利用其自身的机制优势和较中立的立场,逐渐成为东亚共同体建设的主要推动者,起着特殊的协调与平衡作用。



二、东盟在东亚共同体构建中发挥的作用



(一)东盟在东亚共同体建设中的积极角色


在东亚共同体机制演进中,东盟扮演着推动者的角色,实现了规范崛起,发挥着主导作用,主要表现在应对经济波动和现存的危机、应对恐怖袭击发展远程导弹和大规模杀伤性武器以及应对气候变化和环境退化上。一直以来,东盟始终是东亚区域合作的倡导者和推动者。同时,东盟是东亚经济贸易的重要枢纽,发挥着重要的桥梁纽带作用,建立了中国—东盟、日本—东盟和韩国—东盟三个自由贸易区。“10+3”峰会一定程度上已成为中日韩三国领导人沟通的重要契机和桥梁。


在东亚共同体机制建设方面,东盟也做出了巨大贡献,首先提出要制定区域合作规范。在东亚共同体机制构建中,东盟作为主要推动者,并不局限在地缘政治上的空间概念,“它更是行为的主体或核心,在包括中日韩在内的、作为东亚共同体雏形的‘10+3’框架中,它具有主导作用”。“与欧洲一体化模式不同,东亚合作中的一个重要特征是:小国集团主导,大国积极参与。”也就是学界经常说的“小马拉大车”。



现实主义者认为,日本和中国虽然是东亚共同体中的大国,但是基于自身的国家利益,都不太可能同意对方成为东亚共同体实际的推动者。2006年,日本倡议建立以“10+6”为基础的“东亚全面经济伙伴关系”,旨在与中国争夺地区主导权,因为早前中国曾提出在“10+3”的基础上推动“东亚自由贸易区”建设。而中国虽然经济高速发展,但毕竟起步较晚,主要关注解决国内问题、加强与区域内其他国家的关系、强调“和平崛起”、积极加入地区一体化进程中,希望创造一个更好的地区秩序。


中国的崛起已经让日本备感紧张,日本更不愿看到中国在东亚地区坐大,因此,日本绝不会同意中国成为东亚共同体的推动者。日本愿意为之,却不是一个合适的推动者。虽然日本经济基础扎实,也有强烈愿望,但考虑到其二战侵略历史,以及与周边国家尚存领土冲突、近年来与周边国家关系紧张,以及对美国的追随,日本作为东亚共同体的推动者恐难以为周边国家所接受。从“均势”的角度考虑,东亚复杂的地缘政治和利益纠葛决定了东亚共同体无法由大国主导,只能由利益纷争较少、没有明显倾向的东盟主导。然而,虽然“现实主义在东南亚的对外关系上具有部分的解释力”,但东亚共同体的自主性和独立性问题却无法得到解决。


从现实主义的角度,由东盟主导的东亚共同体是没有未来的,东亚共同体的前景普遍不被现实主义者看好。从现实主义角度对东亚共同体构建进行可行性分析,所得到的结论一般都是消极的。同时,现实主义者从经济实力的角度分析,认为由东盟作为东亚共同体构建的主要推动者是一种“主导力量的错位”。而建构主义则提供了另外一种视角,为东盟成为东亚共同体的推动者问题提供了一条具有解释力的路径。根据建构主义者的观点,国际政治中的利益是可被建构的。亚历山大·温特认为,社会的互动性实践形成了共同观念或文化,国际政治中的文化可建构国家利益,国际组织也是一个行为体。国家间的互动会形成三种文化,分别是敌对、竞争和友谊。


不同的文化在国家间建构不同的身份,而不同的身份又建构起不同的国家利益,不同的利益进而又会建构不同的行为。基于建构主义的视角,“中、日互不信任、相互竞争,但是在对东盟的看法上却取得了共识,这就决定只有东盟才能扮演东亚合作的主导角色”。东盟作为一个松散的中小国家的合作组织,容易被各大国接受。学界普遍认为,以欧盟和北美自由贸易区为例,一个成功的区域组织至少应该有两大因素:急于达成一体化的强大市场压力以及无争议的领导权。东亚地区拥有全球最具潜力的市场,但东亚共同体若要持续发展,必须先处理好领导权问题。



实际上,相较其他东亚国家,东盟作为东亚共同体的推动者,具有以下优势:第一,相较东亚共同体机制的构建,东盟历史悠久,而相对于东北亚地区,东盟内部国家间的相互认同感稍高,凝聚力较强,经济相互依存度较高;第二,东盟现有的非制度化、非正式的灵活机制,对东亚共同体机制的建构有着重要的参考作用,东盟模式可以为东亚共同体的构建起示范作用;第三,一直以来东盟都在积极推动和深化东亚的区域合作。同时,相比中日两国,东盟的历史包袱较少,因此,东盟采取大国平衡战略,在大国的夹缝中推动东亚共同体的构建。


(二)东盟在东亚共同体构建中作用有限


但必须承认的是,在东亚共同体构建中,东盟的作用非常有限。东盟在区域合作中的中心地位并不是天然形成的,而是受其自身发展和参与东亚地区合作程度的影响。因此,其地位必然会面临一些挑战,未来发展也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东盟本身更像一个开放的经济和安全联盟。“东盟模式”因其独特性也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东亚共同体区域一体化的发展。即使在合作较为集中的经济领域,“东盟模式”也因为其目标模糊以及成员间缺乏足够的凝聚力,而被认为是“无效的合作”。加入东盟的大多数国家大多经历了民族独立运动,从殖民者手中夺取了国家独立、民族解放的机会,因而这些国家在联盟中显得更为“敏感而谨慎”。因此,东盟中最重要的原则即为不干涉内政、保持主权独立与平等。虽然“东盟模式”一定程度上维持了东亚共同体内部各成员国的安全感和舒适度,但“过于谨慎”及观望的态度,使得外界时常无法得知东盟国家对某一事件的明确立场。


随着一体化程度的深化和合作矛盾的增多,东盟主导东亚一体化过程中“小马拉大车”的局限性日益显现,比如,“东盟模式”呈现的是一种弱领导权,本身就不是一种具有强执行力的制度。这种模式使得联盟中事务处理的效率低下,蓝图很多,但实质性进展有限,在许多重大问题上由于各国诉求不一致而一再拖延甚至搁置问题。同时,对成员国约束力也非常有限。“东盟模式”更多时候是一种双边或三边的协议,而非一种“超国家”的实践体制。这种“东盟模式”的弱点同样出现在东亚共同体的构建中,这也是东亚共同体发展缓慢的一大原因。近年来,东盟在东亚共同体中的领导力不断弱化。东盟仅能为区域内国家提供非常有限的公共产品,因此制约了其主导地位。“不管是在合作议题和议程的设置方面,还是在提供地区公共产品方面,东盟都显得力不从心。”


自马哈蒂尔以后,“东盟内缺乏一个强有力的领头国”。马来西亚在东盟内经济较为发达,前总理马哈蒂尔曾试图让马来西亚成为东盟的领头国。但在其卸任后,东盟内部一直无法产生一个领头国来统领事务,协调纷争。印尼是东盟内人口最多的国家,也是东盟最大经济体,希望印尼承担起“领导东盟”责任的呼声越来越多。然而,两次经济危机严重打击了印尼的国内经济,苏哈托威权政治的倒台使得印尼国内乱象频生。当下,印尼政治局势的不稳定以及ISIS问题的日益严重,也削弱与制约了印尼成为东盟领头国的可能。缺乏领头国造成东盟内部的凝聚力大打折扣。


同时,东亚共同体内部缺乏足够的相互认同,缺失共有文化,共同价值观基础薄弱,尤其是东北亚与东南亚间存在较大的割裂,不仅是政治体制方面,两个区域的经济发展水平也差异较大。在建构主义的视角下,通过共同的观念或文化可建构共同的利益。然而实际上,东亚中无论是东南亚,还是东北亚,区域内部的差异都非常大,共同的观念或文化的基础较为薄弱。此外,东亚共同体内部存在阻碍区域化程度深化的阻力,即半岛问题、南海问题和台海问题。如果这三大问题不能得到妥善解决,东亚地区真正的一体化恐难以实现。同时,各国的合作大多停留在功能性强的领域,如贸易、金融、能源和环境等领域,而甚少关注争议性强的政治和军事领域。即使谈到安全与政治,重心也多放在了非传统安全领域,如反恐和反盗版方面的合作。“越是高政治领域的合作就越是敏感,合作的难度就会越大。”因此,如何将东亚共同体的合作领域拓展至政治、军事、经济、文化等更全面的领域,也是东亚共同体建设中的一大难题。



除了东亚共同体内部的问题,美国、澳大利亚、印度等域外国家也不时插手东亚共同体相关问题,使得东亚共同体建设的推进尤为艰难。2005年起,美国对东亚共同体的态度发生大转变,从“战略忽视”转为“积极介入”,积极推动美国主导的亚太区域合作。2009年,美国加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TPP)谈判,东南亚国家中,马来西亚、越南等积极参与,日本也于2011年决定参加。显然,以“10+3”为主渠道的东亚合作受到冲击。东盟开始推动建立“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2012年底中日韩自贸区谈判也已启动。地区自贸谈判日益活跃。在此背景下,各谈判机制竞争性增加,一些国家和地区开始犹豫不决,在一定程度上对原有的区域合作进程推进造成影响。情况在2016年出现明显变化,美国候任总统特朗普在阐释百日新政时表示,美国将退出TPP。虽然日本和新加坡随后表示愿意继续在东亚地区推动TPP,但越南随即表示退出TPP,TPP前景不明。另外,将美国排除在外的RP近年来实质性成果较少。而中日韩自贸区又因覆盖范围太小,无法成为理想的区域合作机制。综上,具有封闭性和排他性的现行区域合作框架都有一定的结构性问题,即使宣称开放或不具有排他性的机制,也存在准入门槛过高的现象,因此,在短期内很难取得突破性进展,东亚区域合作亟待更具开放性和包容性的新型合作机制。



三、东亚共同体构建的前景与建议



“东亚地区只有通过合作才能走向稳定与繁荣”。东亚共同体有潜力并且有必要继续推动,但由于内部矛盾和缺乏内发推力,发展陷入停滞,处境尴尬。因此,如何促使东盟在东亚共同体构建中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将成为东亚共同体进一步发展的关键。


第一,东盟应推动东盟共同体的建立并加速内部改革。从东南亚的综合实力来看,短期内这一地区成为世界体系“中心区域”的可能性极小,然而,以东盟为核心的东南亚却是当今世界格局中一股“温和又不驯服”的力量。东盟是地区平衡的关键,东盟共同体在东亚共同体的构建中具有很好的借鉴作用,东盟共同体进程的质量与速度直接影响其在东亚共同体构建中的主导地位。因此,东盟应加速深化自身一体化进程。同时,东盟应对现有合作机制进行反思、调整和改革,以适应地区合作新形势的发展,将区域内的合作拓展至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非传统安全等方方面面。最重要的是如何在照顾各方安全感和舒适度的前提下,提高“东盟模式”的效率和执行力,使东盟成为东亚共同体中更具凝聚力和影响力的推动者。其中,印尼应该承担起东盟领头国的责任。虽然20世纪90年代末由于经济危机与国内政局不稳,印尼更多地着眼于国内事务,似乎不再是“东盟的领袖”,但东盟域内大国印尼的主导地位已日渐显现,有学者认为长远考虑印尼必将重回东盟领导国地位。近几年来印尼经济发展势头良好。佐科·维多多(Joko Wioo)自2014年上台以来提出了许多设想,如“全球海洋支点”和在南海问题上谋求中立者和协调者地位,可见印尼正逐渐在国际舞台上谋求地区大国地位。印尼若成为东盟领头国,将在增强东盟内部凝聚力上起到积极作用,并更好地推动东亚一体化的构建。



第二,应强调行动与理念的有机结合。东盟应以政治与安全合作为纽带,加强与深化区域内大国之间的经济合作,增进东盟与中日韩三国的互信与认同,促进双边甚至多边自由贸易区的建立,从而达到政治互信,深化经济、安全合作的目标。有学者认为,东亚共同体应包含“经济共同体、社会共同体、政治共同体、文化共同体和安全共同体”,但是,需要分阶段分步实现这一目标,“东亚共同体首先应该是一个政治共同体和安全共同体”。建立东亚共同体,有利于解决区域内现有的争端,推动与促进东亚共同体各成员之间的沟通与协调,利用国际法或其他国际合作机制,以期在朝核与南海等问题上达成一致;同时,为消除不必要的芥蒂与担忧,区域内的各国也应承认和尊重东盟在构建东亚共同体中的主导地位,增强互信和认同,加强沟通与合作。在全球范围内不安全因素日益增多的今天,恐怖主义严重威胁世界各国人民的安全,东亚共同体各成员应加强在反恐方面的信息沟通交流,深化安全合作,促进共同发展。只有消除各国间的不信任因素,保障人民生存环境的安全,各国才能顺利开展各方面合作,真正实现共同体的目标。


第三,排他性、等级制的东亚共同体构建必定难以为继,因此,除了“一轴两翼”“10+3”“10+6”等模式,应尝试与新型的开放性合作模式结合,如“一带一路”倡议,积极探索东亚区域合作的更优路径。东亚共同体是开放的地区主义,应心怀更开放的态度,朝鲜、俄罗斯、蒙古加入东亚共同体只是时间问题,域外国家也不应被完全排除在东亚共同体之外。当然,域内成员与域外成员在东亚共同体中的地位和作用理应有所区别。同时,中国和日本作为东亚地区的大国,在东亚共同体的构建中应发挥举足轻重的作用。因此,中国和日本应在坚持东盟的领导地位的前提下,在东亚共同体的构建中承担其责任、发挥更大作用。中国在地理、资源和经济上具有特殊的优势,应主动承担起连接东北亚和东南亚两大区域的重任。2013年,中国领导人提出“一带一路”倡议,该倡议作为一种新型合作机制,兼具开放性与包容性,不试图替代现有的国际和区域合作机制,或是地区合作的又一选择。东盟各国均是“一带一路”沿线重要国家,自然资源丰富,劳动人口众多,发展潜力巨大。除新加坡、文莱和马来西亚,东盟其他国家工业基础薄弱,均需加强基础设施建设、需要大量投资。中国—东盟对话机制已建立26年,双方在金融投资领域合作成果丰富,产能合作发展迅速,人文交流日益频繁,东盟各国如何把握已有的合作基础,利用自身区位优势,加强互联互通,推进金融等领域合作,提高本国经济发展水平,改善人民生活条件,或成为各国政府的第一要务。另外,中国还倡导“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理念,如打造升级版中国—东盟自贸区,建设东亚海洋合作平台,建设“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建立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等,通过实际行动表达愿与东盟合作、共享硕果的诚意。


东亚共同体机制的发展已走到历史拐点,需整理思路、探索提升东盟作为东亚共同体推动者地位的方法与路径。综上所述,东盟自身存在不少问题,但缺乏东盟主导的东亚共同体也不甚完美。而东盟要更好地促进东亚共同体的发展与合作,仍任重而道远。(注释略)


(本文来源:《亚非研究》2018年02月期)


作者简介:


潘玥,中山大学国际关系学院博士研究生,主要研究领域为印尼政治与社情。


常小竹,广西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印度尼西亚语教师,主要进行印尼族群与华人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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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东盟 东亚 共同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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