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贷款不去银行去典当行?当心“捡芝麻丢西瓜”
“前段时间想买房,结果手头资金周转不开,银行那边的贷款也有点问题,最后还是找了典当行,把之前的房子典当,凑钱交了款。”近日,刚买了二套房的小吴向记者透露了买房借款的“新姿势”。
“前段时间想买房,结果手头资金周转不开,银行那边的贷款也有点问题,最后还是找了典当行,把之前的房子典当,凑钱交了款。”近日,刚买了二套房的小吴向记者透露了买房借款的“新姿势”。
然而,这种借款方式真的合法可行吗?
典当购房很火
根据小吴的线索,《国际金融报》记者找到了北京地区一家提供典当房产业务的典当行。在记者表达了想要将已有的房屋典当借款来买二套房时,该典当行的工作人员显得毫不意外,并向记者积极地介绍了他们的相关政策。
据了解,这种情况在北京地区并不罕见。在记者走访的几家典当行中,大部分典当行对类似业务表现得驾轻就熟。
其中一家典当行的工作人员表示:“只要提供的房屋情况属实,个人征信没有问题,那我们这边很快就能给您放款,对您借款的用途,我们并不像银行之类的金融机构管得那么严,无论是买房或者装修,您都可以随意支配。”
上述工作人员称,实际上,有不少人都用这种方式获取资金,来缴纳二套房的首付或全款,据她个人了解,今年以来,将借款用于购房的客户,占来公司办理典当业务的近1/3。
对于安全性问题,另一家典当行的工作人员王某表示,“你放心,肯定没有问题,我们不是第一次办理这种业务。”
王某还向记者透露,比较大型的典当行资金背景相对雄厚,借款都是自有资产,“如果去小一点的典当行就不好说了”。在记者追问这类小典当行会出现什么样的问题时,王某表示,很多小典当行自有资金不足,是和一些别的金融机构合作的,因此可能借款最终无法拿来买房。
放款快利息高
记者在走访中了解到,与银行相比,典当行放款快,一般半日到三日内,客户即可拿到借款,但利息比银行高出一大截。
朝阳区某典当行的工作人员小张告诉《国际金融报》记者,该典当行的借款月利率为1.3%,与银行不同,他们采取等额还息、最后集中归还本金的方式。小张称:“比如你把手中的房子典当,借来300万元,借款时间半年,那每个月你需要归还3.9万元的利息,在最后一个月,除了还利息外,还需要一次性还清300万元的本金”。
小张还补充说:“我们这边一般期限都是半年,如果这半年内信誉表现比较好,而且半年还款确实有压力的话,可以酌情延期,最多半年。”
记者通过计算得知,以借款一年为期,月利率为1.3%的典当行借款方式,仅利息就需要15.6万元,年利率达15.6%。
北京某股份制银行分行信贷经理王先生在接受《国际金融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典当行借款的利率与银行相比差距明显,即使银行的二套房贷利率为基准利率上浮20%,年化利率也仅为5.88%。
上述典当行工作人员小张表示,典当行做的就是短期的借款生意,“我们利率肯定是比银行那边高很多,但我们优势在于放款比较快,你只要个人相关信息、征信没问题,那最慢两天也能拿到放款了,你要是在银行办,最快也得几个星期”。
小张还给记者出了个“主意”:“您要是买二套房资金周转不开,我建议不如一边在银行这边申请房贷,一边在我们这边典当之前的房子,等您房贷拿到了,再把我们这边的钱还上就行了,我们这里还款方式灵活,随时借随时就能还。”
记者对这个建议的可行性提出质疑之后,小张称,很多在他们这里办理典当借款买房的都是走的这种途径,“或者您也可以跟朋友家人借钱,不过是尽早还掉我们这边的比较好,毕竟我们这边利息收的还是比较高”。
使用这种途径筹集购房资金的小吴表示:“之前买房时就只差一点钱,理财资金一时取不出来,看上的房子又签得比较急,所以才找了典当行。理财资金一到期,我就取出来,赶紧还了在典当行的借款,从借款到还款也就两个多月时间。我们提出提前还款的当天,就办妥了所有手续”。
切勿因小失大
今年5月14日,商务部办公厅发布《关于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和典当行管理职责调整有关事宜的通知》。通知称,商务部已于2018年4月20日将制定融资租赁、商业保理和典当行三类公司的业务经营与监管职责划给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记者就典当房产来筹集二套房资金的合规问题咨询了上述王经理,王经理称,之前,很多投资者在购买二套房资金不足时,选择在银行抵押首套房获取消费类贷款,并将这类贷款违规流入房地产行业。但近年来,银行监管趋严,不少银行贷后管理不审慎,触犯红线,被监管部门开出罚单,银行也加强了对住房抵押消费类贷款的贷后管理,这是导致一些投资者将目光转向典当行一类金融机构的重要原因。
王经理提醒投资者,现在很多典当行的管理相当不规范,投资者在选择典当行时需要谨慎对待。
对于上述典当行工作人员提出的同时申请银行贷款的方式,王经理称,并不建议投资者如此处理,“一方面,典当行在放款时也会调取申请人的征信记录,频繁查征信,可能会影响到银行房贷的申请。另一方面,即使银行房贷的放款速度比典当行慢不少,但一般情况下,不会对投资者造成违约等影响”。
王经理强调,在选择购买二套房时,更应当考虑的是实际购房需求以及经济承受能力,切勿因小失大,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目前我国对典当行‘以房买房’的业务管理还属于灰色地带,这让一些投资者有了可乘之机。但从5月份发布的文件来看,典当行管理职责被划归银保监会,这也能透露出,典当行的监管或进一步趋严,预期未来对这种‘以房买房’的情况会进一步规范管理。”王经理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