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供应链服务术语》深圳地方标准发布
2016年《政府工作报告》中首次提出要“重塑产业链、供应链、价值链”。此后,为推动供应链物流链创新与应用,2017年8月,商务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开展供应链体系建设工作的通知》
2016年《政府工作报告》中首次提出要“重塑产业链、供应链、价值链”。此后,为推动供应链物流链创新与应用,2017年8月,商务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开展供应链体系建设工作的通知》,在全国17个城市开展供应链体系建设试点,同年10月13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积极推进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84】)作为中国第一部供应链政策性文件提出供应链创新与应用六大重要任务与六大保障措施,明确供应链系列标准在供应链创新与应用中的重要作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现代供应链是中国经济发展六大新动能之一。
2017年10月1日实施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正式将供应链管理服务纳入国民经济行业细则中,被归入L门类72大类商务服务业722中类7224小类,这是行业发展的重要里程碑。
为统一和规范供应链服务术语,深圳市有关部门组织制定了深圳市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供应链服务术语》(编号:SZDB/Z 295-2018),自2018年4月1日起实施。
来源:物流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