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P2P验收自评报告指南:须披露资金期限错配情况
2月1日,广东省金融办在其官网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整改验收有关事项的通知》,同时发布了《广东省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整改验收自评报告编写说明》,对广东省P2P平台”整改验收自评报告”进行说明。
2月1日,广东省金融办在其官网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整改验收有关事项的通知》,同时发布了《广东省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整改验收自评报告编写说明》,对广东省P2P平台”整改验收自评报告”进行说明。
广东整改验收自评报告编写说明指出,注册地在广东(不含深圳,下同)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以下简称“网贷机构”),拟申请整改验收的,应按照本说明编写《广东省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整改验收自评报告》(以下简称“自评报告”),提交注册地所在市金融局、银监分局。初步验收合格的,该报告将向公众公示。
报告编写说明中强调,P2P平台需要对公司基本情况,银行资金存管落实情况、整改事项完成情况、平台运营数据信息、风险控制情况、出借人与借款人保护及管理、主要业务合作方情况、关联方情况、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以及相关承诺等十项内容进行如实说明。
具体来看,在网贷机构基本情况方面,除了平台要对治理架构进行描述外,对网贷业务主要模式及产品业务基本流程、借款人及出借人来源需要详细描述。
银行资金存管方面,包括但不限于:平台是否与通过网贷风险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测评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资金存管业务合作(并说明是否实际上线运营),合作的具体模式,新老项目资金存管情况,客户资金划转路径,自有资金与客户资金隔离管理情况等。根据广东金融办发布的网贷整改验收指引,在备案前如果还未与通过测评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存管业务,可能会影响备案。
对于平台整改事项完成情况,平台需要对是否与地方金交所合作开展业务,存量合作业务转让或清偿情况、开展校园贷、现金贷业务以及整改情况以及违规业务(大额资产)消化情况,进行逐一详细说明。网贷天眼此前走访50家平台发现,30%平台尚未完成对历史违规业务的消化。6月底前,平台能否消化完成违规业务,将成为网贷平台合规的关键。
附:广东省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整改验收自评报告编写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