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签订的保理合同是否需要按照借款合同缴纳印花税?
2017-12-18 23:4410867
企业签订的应收账款的保理合同(将应收账款卖给银行,到一定时期可以进行回购的业务)是否需要按照借款合同缴纳印花税?
问:企业签订的应收账款的保理合同(将应收账款卖给银行,到一定时期可以进行回购的业务)是否需要按照借款合同缴纳印花税?
答: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11号)附件《印花税税目税率表》规定,借款合同包括银行及其他金融组织和借款人(不包括银行同业拆借)所签订的借款合同。立合同人按借款金额万分之零点五贴花。单据作为合同使用的,按合同贴花。因此,企业签订的应收账款的保理合同不在借款合同的列举范围之内,所以不需要缴纳印花税。
来源:江苏地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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