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贸区检察院又添一军!广州南沙自贸区检察院挂牌成立
广东自由贸易区南沙新区片区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自贸区检察院)正式揭牌成立。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张雪樵,广东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何忠友,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郑红,广州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谢晓丹共同揭牌。
来源:深圳前海蛇口自贸区人民检察院
2017年12月14日上午10时
广东自由贸易区南沙新区片区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自贸区检察院)正式揭牌成立。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张雪樵,广东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何忠友,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郑红,广州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谢晓丹共同揭牌。广州市人民检察院欧名宇检察长主持揭牌仪式。广东省委政法委、广东省检察院、广州市市委政法委、广州市检察院、南沙区委、区人大、区政协及区直机关有关负责同志参加揭牌仪式。
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张雪樵在揭牌仪式上致辞,对南沙自贸区检察院提出殷切期望,他指出,南沙作为“一带一路”建设重要节点,作为广东自贸区的重要组成部分和粤港澳大湾区服务功能核心区和共享发展区,迎来了新的历史发展机遇。自贸区检察院一要屹立改革潮头,勇当改革创新的先行者;二要依法履行职能,勇当服务发展的排头兵;三要打造过硬队伍,勇当法治南沙的建设者。结合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对“一带一路”、粤港澳大湾区和自贸区建设的新要求,南沙自贸区检察院一定要提高政治站位,牢记政治责任,真正站在改革开放全局和国家战略的高度谋划服务保障自贸试验区建设,担负起法治责任和使命,打造南沙特色“自贸检察”品牌。
南沙自贸区检察院主要职责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复精神,自贸区检察院在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检察院的基础上设立,与南沙区人民检察院实行“一个机构、两块牌子”,行使县一级人民检察院的职权。南沙自贸区检察院将紧扣自贸区经济功能,集中开展涉自贸区检察工作,主要职责包括:
1、对发生在自贸区范围内的知识产权、金融、涉港澳等刑事案件进行批捕、起诉和刑事诉讼监督;
2、对自贸区民商事审判、行政执法活动开展法律监督;
3、对发生在自贸区范围内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国有资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案件提起公益诉讼;
4、对履行检察职责过程发现的自贸区经济金融风险问题进行研判和预警,提出检察建议;
5、开展自贸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南沙自贸区检察院工作计划
适应南沙自贸区正在探索自由贸易港、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新形势,自贸区检察院将紧扣国家战略、紧扣法治需求,主要在四个方面发挥职能,下大力气服务保障自贸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
一是充分履行检察职能,促进法治公平可预期。
二是主动创新检察服务,促进法治、便利化营商环境建设。
三是深化改革创新,打造自贸区制度创新样本。
四是打造专业检察团队,提升司法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