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检总局关于注销中国国际钢铁制品有限公司等企业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0号)、《质量监督检验检疫行政许可实施办法》(质检总局令第149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0号)、《质量监督检验检疫行政许可实施办法》(质检总局令第149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质检总局令第156号),因不再从事列入目录产品的生产活动、生产许可有效期届满未延续、企业主动申请注销等情形,质检总局已注销中国国际钢铁制品有限公司等6056家企业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现将名单予以公布。
请各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进一步加强监管,确保重要工业产品质量安全。
特此公告。
附件:注销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名单 地址http://www.aqsiq.gov.cn/xxgk_13386/ywxx/cpzljd/201710/P020171010580746245004.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