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一宗破产案看澳大利亚破产程序
2007-10-21 20:40566
基本案情 国内A公司于2006年7至9月向澳大利亚B公司出运了价值100万澳元的货物,贸易合同约定的支付方式为OA90天。货物出运后,A公司便向买方提供了全部单据,等待买方付款。令人意外的是,2006年10月,A公司突然获悉澳大利亚B公司已经进入破产接管程序,全部货款无法如期收回。由于在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下称“中国信保”)投保了出口信用保险,A公司在获悉买方破产后,立即向中国信保通报了相关信息,并提出了索赔申请,同时委托中国信保代为调查追讨。
基本案情
国内A公司于2006年7至9月向澳大利亚B公司出运了价值100万澳元的货物,贸易合同约定的支付方式为OA90天。货物出运后,A公司便向买方提供了全部单据,等待买方付款。令人意外的是,2006年10月,A公司突然获悉澳大利亚B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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