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科技能否颠覆传统金融?
目前,金融科技受到国内外高度关注,但称其对传统金融颠覆性变革的观点,值得认真商榷。只有深入到金融行业细分领域中进行分析,才能认识当前新型金融的新内涵,把握金融科技发展的新趋势。
新兴金融科技近年发端于美国等发达国家,目前成为国内外各类资本投资机构争相追逐的热点领域。金融科技创新是个涵盖范围非常广泛的领域,包括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以及机器学习等人工智能。
在当今数字化时代,金融科技不仅是硬件设备、软件开发应用以及集成化、个性化的综合服务方案,也必然是“互联网+科技+大数据”的模式,因为离开大数据,所谓的金融科技也就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金融科技的核心竞争力需要通过现代技术手段便捷性地获取大数据,并通过算法对大数据进行智能分析与挖掘。
与国外由新兴技术向金融领域渗透与融合的路径不同,国内更应视为互联网金融今后转型发展的延伸。
一方面,互联网金融极大地解决了国内金融交易主体之间的信息不对称问题,通过信息近乎免费的收集、共享、存储和传播,使得金融活动更有效率。但随着现代社会的快速发展和技术进步,仅仅解决信息不对称仍无法满足人们日益升级的金融消费需求,人们开始注重更加智能化、体验式、高效化的服务体验,由此新科技在互联网金融中的应用确实让人充满期待。
另一方面,国内金融科技更是互联网金融发展遭遇瓶颈后对自身突围的一次新探索。在前些年互联网金融野蛮成长之后,经济新常态下行业风险持续暴露,监管规范日趋强化,互联网金融正步入理性发展的新时期。
如何寻找互联网金融的下一个风口,金融科技成为行业备受关注的重点领域。国内很多互联网金融企业真切认识到,互联网金融的本质是风险管理,缺乏专业的风险管理是前期互联网金融的先天缺陷,但如能抓住今后金融发展趋势,发挥自身在未来金融分工的科技创新优势和灵活的体制机制优势,或与传统金融机构进行合作形成优势互补,则可能成为互联网金融转型的一个重要路径。
我们在看到金融科技发展趋势与影响力的同时,关于科技金融与金融科技之争,恰如前些年互联网金融与金融互联网之辩,为国内外业界瞩目,二者甚至针锋相对,以科技作为切入点的新金融对传统金融的颠覆性言论再出江湖。
实践上看,互联网金融没有完成颠覆的使命,金融科技真的就能颠覆传统金融吗?所谓颠覆性变革,实则是破坏性创新,即打破原有市场竞争格局,进而形成新的竞争秩序,包括新的商业主体取代原有市场领先者,新服务和商业模式取代旧商业模式。从社会心理学分析,当下社会对金融科技的高度关注与热议,一定程度上是人们通过颠覆现有竞争带来新的公平机会的期待。在现实的商业世界中,一旦通过低成本或差异化策略形成竞争壁垒,后进入者就要付出更高代价,才有可能对现有世界的统治者形成威胁或替代。
而颠覆性变革就提供了一种新的机会和可能,新入者或传统的弱小者可以出其不意地挑战成功者,甚至取而代之。这是创业大众心理所满怀期待的,在商业秩序中毕竟体现了一种机会均等的市场经济理念。
美国的苹果公司颠覆了诺基亚等传统手机巨头,中国的微信社交软件颠覆了传统的通讯信息服务模式,阿里的淘宝电商平台革新了传统商业批零业态,凡此种种鲜活的成功案例,都让人们看到了这种希望的可实现性。特别是在国内“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时代风潮中,“让不可能成为可能”,成为普通民众和创业者的心理预期与隐形激励。
科技创新的效应具有明显的非线性,摩尔定律告诉我们,当新技术累计达到一个突破节点,其对社会经济和生活的影响往往具有颠覆性,呈现爆发式。而长期以来,正因为金融是一个受到高度管制、高门槛准入的特殊行业,人们自然也就期望金融科技能够成为打开金融围墙之门的神奇钥匙。
笼统地讲金融科技对传统金融的颠覆性,难免有些以偏概全,挂一漏万。由于现代金融的内涵与边界非常宽泛,既包括传统银行、保险、证券、基金以及资产管理等各类金融机构,也包括互联网金融等新金融业态。
金融科技在这些不同领域中的应用,会产生不同的效应。仅从银行视角,可分为账户与支付结算、财富管理、投资和融资等业务领域。从互联网切入传统金融的路径分析,基本经历了由支付到理财端、再到融资端,由基础金融到核心金融腹地不断延伸和渗透的过程。
但互联网金融在不同领域带来的冲击和影响则具有明显的差异性。在支付和财富管理领域,由于互联网技术的应用,以高效服务和良好体验颠覆了传统的业务格局,特别是打破了传统金融2/8客户分层定律。对普通大众不再区分投资门槛,都可以自主参与到支付和财富投资中,分享收益,某种意义上成就了普惠金融。但在投融资领域中,则截然不同。投融资领域也经历了重视客户体验、采取纯线上运作的互联网商业模式,但随着P2P为代表的互联网融资风险的暴露,互联网企业开始反思,其实通过自动获客、自主操作、自动审批、自动放款的“一键即贷”模式并不能有效解决最关键的痛点。
所谓纯线上、重视客户极致体验,恰恰以丧失诸多风险控制环节为代价。反之,这恰恰是传统银行一贯坚持的文化,即以风险控制为前提,为了风险管理可以牺牲一些服务效率,并努力在二者之间寻找一个最佳的平衡点。所以,实践中一般涉及到风险决策的重点领域,金融科技的应用主要在精准营销和风险监测等方面,尽管也有很多金融机构在尝试应用其建立新型风险决策模型并管理信贷决策行为,但尚处于探索和试错阶段,至今还没有形成相对清晰成熟、可批量化的运作模式。
再进一步分析,我们就会发现目前互联网金融成功颠覆性的领域,基本都是业务处理链条较短、不需要用户过多经验决策的金融业务。比如理财产品购买,主要是客户进行比价后,根据预期回报、金额、期限来决策,实际上金融机构或互联网企业只提供了一个交易平台或是渠道,其并不参与用户的决策过程。
当然,银行等机构需要保护客户信息,识别客户身份并确保安全,操作风险是此类金融机构要承担的首要风险。而由于投融资领域的复杂性,专业的风险决策非常重要,更多地需要经验甚至直觉参与为主,模型决策为辅,决策的流程也比较长。比如网络贷款,涉及到贷款的申请、尽职调查、业务审批、法律合同签订以及放款和收款等若干个操作细节。在这类业务中,并不完全由客户自己简单决策来达成交易,而是需要投资者和银行等机构来互动决策是否投资和放贷,信用风险是其承担的主要风险。
所以,在融资领域,尽管也在尝试如何结合客户体验来设计产品和提供服务,增强客户自主参与感和业务的透明度,但总体上仍然未达到外界的预期,其核心就是决策主体、风险责任主体与支付类等金融活动截然不同,由此引出标准化业务和专业化业务对互联网技术反应具有较大差别。
笔者认为,越是简单的标准化业务,决策越简单,就越容易从客户体验出发来颠覆现有的服务模式;而越是复杂专业和个性化的金融服务,则需要从专业的视角进行决策判断,不应完全以客户体验为最高标准。
当前互联网金融出现问题的一个主要原因,是标准化过度而专业化不足。把贷款或者类信贷这种不易标准化设计的业务,不加区分的进行标准化设计,就会使得风险管理流于形式。现在的很多互联网金融在着手建立机构和人员队伍等线下风控管理的手段,或者突出特定场景化融资方式,实则是针对这种过度标准化进行修正。
笔者认为,金融科技的未来之路,在银行支付结算,在财富管理等领域中,可能具有颠覆性的影响,重塑金融业态;但是在融资相关的领域中,目前尚难言产生颠覆性的力量,而是与传统经验和手段有机融合。这就涉及到我国金融科技企业的定位,未来可能会朝着两个方向发展:一类是在客户简单决策的金融领域中大有作为,革新现有的服务模式与商业格局;另一类是在交易双方需要深度交互的复杂领域中,更可能与传统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紧密配合,优势互补,形成合力,共同谱绘新金融蓝图。(作者系中国工商银行网络融资中心总经理)
作者:李新彬
来源:中国金融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