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文件!央行太狠了, 支付宝、微信支付危机来了(文件原文)
中国央行:支付机构应将部分客户备付金交存至指定机构专用存款账户,首次交存的平均比例为20%左右,最终将实现全部客户备付金集中存管。
来源:互联网金融俱乐部综合自央视财经(记者 王允彤 邢杰 蔚立名)、财经韬略(ID:tttmoney8,作者:韬略哥)、支付百科(ID:Paypedia)等
中国央行:支付机构应将部分客户备付金交存至指定机构专用存款账户,首次交存的平均比例为20%左右,最终将实现全部客户备付金集中存管。
今天下午,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了一项支付领域的新规定,明确了第三方支付机构在交易过程中,产生的客户备付金,今后将统一交存至指定账户,由央行监管,支付机构不得挪用、占用客户备付金。
按照要求,最终支付机构应将全部客户备付金交存至集中存管账户,目前支付机构交存“客户备付金”暂时执行以下比例:
网络支付业务: 12%(A类)、14%(B类)、16%(C类)、 18% (D类)、20%(E类);
银行卡收单业务:10%(A类)、12%(B类)、14%(C类)、 16% (D类)、18%(E类);
预付卡发行与受理:16%(A类)、18%(B类)、20%(C类)、 22% (D类)、24%(E类)。
但目前设置了缓冲期,也就是首次交存的平均比例为20%左右。各支付机构首次交存的具体比例根据业务类型和分类评级结果综合确定,交存金额根据上一季度客户备付金日均余额计算。人民银行或商业银行不向非银行支付机构备付金账户计付利息。
我们在网上购买商品或服务时,支付的货款,在收到货并且做出确认之前,一直会存放在支付机构的账户上,这笔钱就是我们所说的“客户备付金”。因为第三方支付的特殊性,在整个交易过程中会产生时间差,而这小小的时间差会形成巨大的资金沉淀,这部分资金在银行账户里产生的利息收入,就占到支付机构总收入的11%。
对于以支付宝为代表的众多“非银行支付机构”来说,这是一个比较大的利空。据央视报道,如果所有“客户备付金”最终都采取这种处理方式,支付机构将损失11%的收入!
啥是“客户备付金”?如果你在淘宝上买过东西,就非常好理解。比如你下单之后付款,钱就从你的账户划走了,但并没有给卖家,而是存在支付宝的第三方账户上。等你收到货,确认可以付款之后,这笔钱才给卖家。这些钱,就是“客户备付金”。
这笔钱的归属其实有点模糊,可以说是买家的,也可以说是卖家的,但肯定不是支付机构的。正是存在这种模糊性,最终的受益者就成了支付机构。他们可以享受这几天的活期利息。如果备付金常年存在一个比较稳定的余额,则支付机构甚至可以把它变成银行定期存款,或者购买理财产品,甚至挪用去投资,获得超额收益。当然,如果投资失败,则给客户带来风险。
据央行统计,截至2016年第三季度,267家支付机构吸收客户备付金合计超过4600亿元。由于没有统一规定,支付机构往往分散开立账户,有的甚至有70多个账户,给监管带来困难。
根据估算,2016年中国网购的总成交量达到了21万亿,其中七成多是商家之间的交易(B2B),将近三成是消费者网购(B2C)。如果每笔交易给支付机构带来的资金沉淀期是7天,那么即便按照活期利息推算(0.35%),客户备付金每年产生的额外收益也达到了14亿元,这些钱都被支付机构装进了口袋。
据公开报道,仍未上市的蚂蚁金服的估值达到了750亿美元,或者5200亿人民币,超过了招商银行、民生银行、浦发银行。估值之所以这么高,不仅仅是用户基数大,还因为支付宝具有类银行的功能。
央行最近一两年来,一直在抑制“非银支付机构”的类银行功能,其目标是把支付宝、微信支付等压缩为交易的通道,而不能吸纳存款、放贷、沉淀资金。这次新举措以防范风险为名,固然有其必要性,但显然是执行央行一贯的思路。这对于支付宝们的估值来说,是一个较大的利空。
虽然微信也遭遇了同样的利空,但支付本来就是微信从支付宝手里抢来的生意,而且微信官方刚刚推出小程序,有利于打通线下线上交易,对于提高微信支付的使用率将产生巨大作用。相比之下,支付宝(蚂蚁金服)遭遇到利空是双重的,一方面受到微信小程序的挑战,另外一方面受到央行此次“备付金新政”的打压。
在“非银支付机构”为11%的收入不翼而飞而“失声痛哭”的时候,传统商业银行面露微笑,央妈的照顾让他们感到了“父爱”的温暖:
商业银行为支付机构交存的客户备付金不计入一般存款,不纳入存款准备金交存基数,暂不支付利息。
于是,刚刚提到的每年不少于14个亿的利益,就悄然流入了银行的腰包。
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客座研究员董希淼表示:因为整个支付行业应该说,竞争也比较激烈,现在你看中国银联跟商业银行也不断切入,如果谁敢收费,消费者可以走。现在其实有一些大的支付已经慢慢回归到银行了,比如支付宝也收费了,微信提现也收费了,因为消费者选择还是比较多的,这个不用太担心。
董希淼还表示,这项规范是针对支付机构,普通消费者在网购、支付过程中,不会体会到任何影响。
对于支付机构的流动性方面,有统计显示,到2016年第三季度,支付机构备付金有42%以非活期存款形式存放,因此以目前的平均20%交存比例,不会影响到支付机构的流动性安排。董希淼建议,既然新规定设置了一定的缓冲期,支付机构应尽快利用这一时间窗口加快业务多元化转型。
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客座研究员董希淼:如果你原来是靠挪用备付金来吃利差的,挪用备付金来维持生存的,那我觉得这种行为本来我们应该反对跟打击的,你原来赢利模式比较单一的,你现在这种情况下,利用央行给出的这一段时间,你要加快转型,就是说多元化的赢利回归主业,或者说你切入更多的场景来发展壮大,我想这个时间还是有的。
对于银行来说,支付机构原本存在银行账户的资金,20%交到央行之后,央行将从存款准备金缴存基数中扣除,理论上说,银行存款会稍微减少,但是以目前的备付金规模,还不足以对银行存款造成影响。
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客座研究员董希淼:整个你想这个支付备付金大概不到5000亿,到2016年三季度,这部分存款对整个银行业来说不大,毛毛雨,整个银行业负债大概是有快200万亿,一百六七十万亿,所以不到5000亿,影响不大。
支付宝方面对媒体表示,以第三方支付为代表的互联网金融,是在央行及各级监管部门的关注和支持中蓬勃发展起来的,在这个前提下,第三方支付经过了十几年的发展,风险可控,日趋成熟,对服务小微企业和大众消费者,对服务实体经济促进普惠金融,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支付宝方面表示,支付宝坚决拥护本次央行的新规定,这一政策的出台,有利于行业长期、健康、可持续的发展。一个健康发展的行业需要各方的关注和支持,更需要监管。
文件原文
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
实施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集中存管有关事项的通知
银办发〔2017〕10号
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各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各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各非银行支付机构: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总体部署,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21号)提出的“非银行支付机构不得挪用、占用客户备付金,客户备付金账户应开立在人民银行或符合要求的商业银行。人民银行或商业银行不向非银行支付机构备付金账户计付利息”相关要求,人民银行决定对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实施集中存管。现通知如下:
一、自2017年4月17日起,支付机构应将客户备付金按照一定比例交存至指定机构专用存款账户,该账户资金暂不计付利息。
二、人民银行根据支付机构的业务类型和最近一次分类评级结果确定支付机构交存客户备付金的比例,并根据管理需要进行调整。
三、2017年4月17日起,支付机构交存客户备付金执行以下比例,获得多项支付业务许可的支付机构,从高适用交存比例。
网络支付业务: 12%(A类)、14%(B类)、16%(C类)、 18% (D类)、20%(E类);
银行卡收单业务:10%(A类)、12%(B类)、14%(C类)、 16% (D类)、18%(E类);
预付卡发行与受理:16%(A类)、18%(B类)、20%(C类)、 22% (D类)、24%(E类)。
四、支付机构应交存客户备付金的金额根据上季度客户备付金日均余额与支付机构适用的交存比例计算得出,每季度调整一次,每季度首月16日完成资金划转(遇节假日顺延)。
五、商业银行为支付机构交存的客户备付金不计入一般存款,不纳入存款准备金交存基数。
六、支付机构和备付金交存银行未按照本通知有关要求执行的,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将视情节轻重,按照《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至第四十三条规定予以处罚,并将支付机构相关行为纳入分类评级管理。
七、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应根据本通知要求切实履行职责,指导支付机构和备付金交存银行做好相关工作,并加强相关工作的检查、监督。
请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将本通知转发至辖区内各有客户备付金存管资质的商业银行。执行中如遇问题,请及时告知人民银行支付结算司。
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
2017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