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发重磅文件强推电子票据,票据中介何去何从
今年是票据行业的转折之年,在纸票案件频发之后,央行终于使用洪荒之力,全面推进电票使用,为正在筹建的票交所铺路。
来源:澎湃新闻
记者:李莹莹
今年是票据行业的转折之年,在纸票案件频发之后,央行终于使用洪荒之力,全面推进电票使用,为正在筹建的票交所铺路。
澎湃新闻从市场人士处了解到,9月7日,银行收到了中国人民银行下发的《关于规范和促进电子商业汇票业务发展的通知》(银发[2016]224号,下称224号文)。多位票据行业人士纷纷激动地用“重磅”来形容此文,是近年来票据市场最重要的文件。
这份重磅文件的重磅之处主要有3点:一是扩大票据转贴现市场参与者,所有金融机构皆可参与,为票交所建立铺路。二是取消电票贴现贸易背景审查,引导电票使用。三是一定金额以上强制使用电票。
开放转贴市场,培育市场深度
向所有金融机构开放转贴现市场,这一改变是历史性的。有了足够的参与者才能有足够庞大的交易量,市场深度才能增加,票交所才能成为要素市场。224号文中规定,”自2016年9月1日起,除银行业金融机构和财务公司以外的、作为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主体的其他金融机构可以通过银行业金融机构代理加入电票系统,开展电票转贴现(含买断式和回购式)、提示付款等规定业务。”
但是其实这一规定并不意外,澎湃新闻此前在报道票交所时,票据专家赵慈拉就曾表达过类似的观点。他认为,票交所一定要向非银行类金融机构,即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颁发许可证的所有金融机构都可成为票据交易市场参与主体。如果不扩大开放主体,那么票交所的交易对象还是只能局限于原来的交易对手,无法提供足够的市场深度。
票据交易可分为直贴市场和转贴市场。直贴是企业和银行之间的环节,直贴市场不宜开放,参与者仅可限定为非金融机构(企业)和银行机构(含信用社、财务公司)。而转贴市场类似于债券市场,参与者可为央行、银行机构和非银行金融机构,转贴市场参与者相当于债券市场的做市商,可以双向报价,提升市场的活跃度。
这一举措也可被视为央行在为票交所做准备。
取消电票转贴贸易背景审查,全方位鼓励电票
深受贸易背景审查之苦的企业们,这次终于可以喘喘气了。224号文中规定,电票承兑只需审核合同和发票的复印件,对电子商务企业可审核电子合同或电子发票,企业贴现无需再提供合同与发票。对电票的这一优惠条件,将大大促进企业开电票的意愿。
除此之外,224号文还要求银行做好电票系统的培训和传播,提高综合营销力度、优先办理电票贴现、给予费率优惠等方式,鼓励和引导企业签发、收受、转让电票。除了费率优惠之外,有条件的金融机构还应为企业办理柜面电票业务、批量电票业务和集团企业集中管理电票业务提供便利。
同时224号文要求银行制定本机构推广电票应用的细化措施和推进时间表,于2016年10月15日前以正式文件向人民银行报送细化措施、推进时间表和系统功能改造情况,并于每年1月20日前报送上一年度电票业务推进情况。
设立起点金额强制使用电票,堵住纸票“藏规模”作用
除了全方位做好电票服务,设立门槛强制使用电票更是央行的大招。
224号文规定,自2017年1月1日起,单张出票金额在300万元以上的商业汇票应全部通过电票办理;自2018年1月1日起,原则上单张出票金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商业汇票应全部通过电票办理。
除此之外,224号文还要求严格纸票登记,“纸票买入返售(卖出回购)业务的转入行按照转贴现业务登记要求办理登记;原转出行办理纸票赎回业务应参照转贴现业务登记要求办理登记,其中转贴现日期填写纸票赎回日,备注栏注明“赎回”字样。”
如此一来,纸票原先的藏规模“买返”等被堵,纸票优势不再。
央行为何选择此时祭出大招推动电票?
其实类似上述内容已经在央行今年3月下发的《关于促进电子商业汇票业务发展开展书面调研的函》出现,调研的内容包括,是否要强制要求一定金额以上商业汇票必须使用电票办理,金额起点应该如何设置等,即上述第三个重点问题。
普兰金融投资研究部经理季鹏飞向澎湃新闻透露,其实今年4月份时,票据行业也曾热传推动电票业务发展的量化指标和推广进度,部分设定的占有率以及金额开票指标也在这次文件中明确表示。
即使市场对这个监管文件也有预期,但是这次央行推动电票的政策组合力度还是令市场震惊。
自从2009年11月央行推出电票系统以来,电票系统一向是雷声大,雨点小。央行一直在努力推动,但电票系统使用缓慢。
电票此前推行缓慢的主要原因是,不易像纸票那样找到“消规模”(消减信贷规模)等等规避监管约束的套利空间,和“打同业户”的银行内控漏洞。
但是在央行推出MPA(宏观审慎评估体系)政策后,银行通过票据消规模方式腾挪资产的必要性大大降低,电子票据安全性交易快捷等优势得以充分发挥。在纸票一票多卖案件频发之后,央行决心建立一所全国统一的票据交易所。所以央行推动电票的决心也越来越大。
平安银行票据业务人士刘枫认为,票据中介现行的业务模式和获利空间将会大大压缩。但是票据市场仍然需要多层次多主体的参与者,票据中介转型成功,还是有很大的市场空间。
那么,票据中介还可以做什么?
刘枫认为,目前至少有四块业务是肯定可以做的。
第一是咨询业务,和现在的撮合业务不同,这种咨询更多偏重于智力输出,如提供市场研究报告、策略报告、业务培训等服务。
第二是商票评级业务,通过对承兑企业各种大数据分析、建模,形成评级体系,提供给票据交易机构进行参考,这也将助推商票市场的繁荣发展。当然也可以对一些中小金融机构承兑的票据进行评级。
第三是担保业务,对于一些小微企业承兑的商票,其流动性较差,可以在信用评级的基础上,对其进行担保增信,提高票据流动性,获取担保业务收入。
第四是自营交易,如果票据市场全面电子化之后,其操作风险将非常低,且监管机构将有及时而透明的数据,在此基础上不排除设立一定门槛,允许社会资本成立票据专营公司参与票据市场交易。
如果政策允许,或许票据中介还可以名正言顺地进入票据交易市场。对此,澎湃新闻了解到,有票据中介在试图进入票交所的股东行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