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见乳制品归类探讨
在税则中包含乳及乳制品的主要品目有:品目04.01至04.06、品目19.01、品目21.05、品目21.06、品目22.02、品目35.01、品目35.02、品目35.04等。如此之多的品目,它们之间有何区别?归类时应注意哪些事项?
作者│温朝柱 上海海关学院
来源│中国海关杂志(ccmagazine)
在税则中包含乳及乳制品的主要品目有:品目04.01至04.06、品目19.01、品目21.05、品目21.06、品目22.02、品目35.01、品目35.02、品目35.04等。如此之多的品目,它们之间有何区别?归类时应注意哪些事项?
本文就此类商品的归类进行分析和探讨,在分析之前先了解一下乳的组成成分及常见的乳制品。
乳的主要成分有水分、脂肪、蛋白质、乳糖、盐类以及维生素、酶类、气体等。
水分是乳中的主要成分,占87%至89%。乳及乳制品中水分可为自由水、结合水、膨胀水或结晶水。
乳脂肪是由一个分子的甘油和三个分子的相同或不同的脂肪酸所组成,形成甘油三酸酯的混合物。乳脂肪在牛乳中的含量平均为3-5%。
乳糖属双糖类,牛乳中约含4.6%,人乳中含量为6-8%。乳的甜味主要是由乳糖引起的。乳糖酶能使乳糖分解生成单糖。乳糖在消化器官内经乳糖酶作用而水解后才能被吸收。由于乳糖水解比较困难,故通常在乳品加工中加入乳糖酶。
含氮化合物在乳中占3.0-3.5%,其中的95%是乳蛋白质,其他5%为非蛋白态含氮化合物(如氨、游离氨基酸、尿素、尿酸、肌酸及嘌呤碱等)。乳蛋白质是乳中最重要的营养成分,包括酪蛋白、乳清蛋白及少量脂肪球膜蛋白。其中,酪蛋白占乳蛋白总量的80-82%,乳清蛋白占乳蛋白质的18-20%。
牛乳中存在着多种酶,来自于乳腺和微生物的代谢产物。乳中的酶主要分为三大类:水解酶(脂酶、蛋白酶、磷酸酶、淀粉酶、半乳糖酶、溶菌酶等)、氧化还氧酶(过氧化氢酶、过氧化物酶等)和还原酶。
牛乳中的维生素有脂溶性维生素(如维生素A、维生素D、维生素E、维生素K)和水溶性维生素(如维生素B1、维生素B2、维生素B6、叶酸、维生素B12、维生素C)两大类。
乳中的无机物主要有磷、钙、镁、氯、硫、铁、钠、钾等。
另外,生乳中含有一定量的气体,其中主要为二氧化碳、氧及氮等。刚挤出的牛乳含气量较高。正常新鲜牛乳的pH值为6.4-6.8。
二、常见的乳制品 (一)普通牛乳
普通牛乳是以合格牛乳为原料,不加任何添加剂而均质杀菌加工成的鲜乳。
(二)高脂或高蛋白牛乳
高脂或高蛋白牛乳是通过浓缩或添加稀奶油、浓缩乳蛋白等提高产品中脂肪或蛋白质的含量,使得产品营养物质更丰富,口感量多香浓。
(三)强化营养素牛乳
强化营养素牛乳是在新鲜牛乳中添加各种维生素、微量元素或其他营养配料,以增加牛乳的营养成分为目的的产品。
(四)乳粉
乳粉是指以新鲜乳为全部原料,或以新鲜乳为主要原料并添加一定数量的植物或动物蛋白质、脂肪、维生素、矿物质等配料,通过冷冻或加热的方式除去乳中几乎全部的水分,干燥而成的粉末。主要品种又分为:
1、全脂乳粉:以鲜乳直接加工而成的。
2、脱脂乳粉:将鲜乳中的脂肪分离除去后干燥加工而成的。又根据脱脂的程度分为无脂、低脂及中脂乳粉。
3、加糖乳粉:在原料乳中添加一定比例的蔗糖或乳糖后经干燥加工而成的。
4、配制乳粉:在原料乳中配以各种人体需要的营养素后经干燥加工而成的。如婴儿奶粉、中老年奶粉等。
5、酪乳粉:利用制造奶油时的副产品酪乳制造的乳粉。
6、冰淇淋粉:鲜乳中配以适量香料、蔗糖、稳定剂及部分脂肪等,然后经干燥而成的。
7、麦乳精粉:鲜乳中添加麦芽、可可、蛋类、饴糖、乳制品等,然后经干燥而成的。
(五)再制乳
再制乳又称复原乳,是指以全脂乳粉、浓缩乳、脱脂乳粉和无水奶油等原料,经混合溶解后,制成与牛乳成分相同的饮用乳。
(六)酸乳
酵乳是用乳或乳制品在特征菌的作用下发酵而成的酸性凝乳状产品。酸乳中所用的特征菌为嗜热链球菌与保加利亚乳杆菌。乳酸菌在发酵过程中除将部分乳糖转化为乳酸外,同时还产生一些游离的氨基酸和易挥发的脂肪酸等产香物质。
(七)干酪
干酪又称乳酪,是以乳、稀奶油、脱脂乳或部分脱脂乳、酪乳或这些产品的混合物为原料,经凝乳酶或其他凝乳剂凝乳,并排除乳清后而制得的新鲜或发酵成熟的产品。制成后未经发酵成熟的产品称为新鲜干酪;经长时间发酵成熟而制成的产品称为成熟干酪。
(八)奶油
奶油是乳经分离后所得的稀奶油,经成熟、搅拌、压炼而制成的乳制品,其主要成分是乳脂肪。
(九)乳清粉
乳清是生产干酪或干酪素时的副产品,乳清总固体占原料乳总干物质的一半,乳清蛋白占总乳蛋白的20%,通常牛乳中的维生素和矿物质也都存在于乳清中。乳清粉是将乳清干燥后制得的粉状物。
(十)炼乳
炼乳是一种浓缩的乳制品,是将新鲜牛奶经过杀菌处理后,蒸发除去其中大部分的水分而制得的产品。
(十一)含乳饮料
含乳饮料是在新鲜牛乳中添加咖啡、可可或各种果汁及食用香料等原料制成的,在风味及外观上与普通牛乳都有较大的差别。
对乳及有关乳制品进行归类时,主要考虑的因素包括商品的组成成分、加工工艺、加工程度。例如,下面的归类实例中,同样是“婴儿配方奶粉”,或同样是“冰激凌预拌粉”,因其组成成分不同,而归入不同的品目。
一般来说,第四章的乳及乳品只包括初级的乳品(又称天然乳)或经简单加工,其他章的乳制品均是用第四章的乳品经混合或经进一步加工而成的。
第四章的乳品一般只允许添加糖或其他甜物质。但有些例外值得注意:在天然乳中为保持其天然浓度可以添加少量的稳定剂(例如,磷酸二钠、柠檬酸三钠、氯化钙)及少量抗氧剂或乳中一般没有的维生素;某些乳品中还可添加少量的化学品(例如,碳酸氢钠);成粉状或粒状的乳品可含有防结素(例如,磷脂、无定形二氧化硅)。
品目19.01的乳制品是指以乳品为基本成分制成的食品,且添加了除糖或其他甜物质以外的成分(若添加可可,其含全脱脂可可要低于5%,否则应按可可食品归入品目18.06项下),最常见的归入品目19.01的食品是在奶粉中加入了豆粉。
品目21.05为含有乳或奶油的冰淇淋及其冰制食品;品目21.06为其他品目未列名的食品(通常为混合食品),归入该品目的食品所含的乳品不能构成整个商品的基本成分,否则应归入品目19.01项下。
品目22.02为含乳的饮料。
品目35.01为从乳中提取的酪蛋白;品目35.02为从乳中提取的乳清蛋白;品目35.04为从乳中提取的其他蛋白质。
上述文字归纳如下:
对于奶粉归类时,主要考虑其成分,未添加任何物质的奶粉归入品目04.02项下;添加了糖或其他甜物质的奶粉仍归入品目04.02;添加了糖或其他甜物质以外的成分,此时要判断乳品是否构成食品的基本成分,若乳品构成食品的基本成分则归入品目19.01项下,否则应归入品目21.06项下。
归类实例1:芭寇玛酸奶 W-2-5100-2014-0045 商品描述:该酸奶的成分含量是巴氏杀菌乳85%,白砂糖6%,果肉5%,改性玉米淀粉、浓缩果汁、果胶、食用香料等。生产流程:生牛乳加热-原料分离-巴氏杀菌-冷却-奶油匀化-混合匀化(添加配料)-发酵-加热脱水浓缩-匀化-UHT灭菌-冷却-包装。 归类决定:商品“芭寇玛酸奶”;规格:150克/杯,草莓、黄桃西番莲、樱桃三种口味。该商品为酸乳,改性玉米淀粉和果胶一般是作为酸乳的增稠剂及稳定剂,符合《税则注释》对品目04.03的解释,根据归类总规则一及六,“芭寇玛酸奶”应归入税则号列0403.1000。 点评:该酸乳中加入了果肉、浓缩果汁、食用香料、改性玉米淀粉和果胶(作为增稠剂及稳定剂),它们并未超出品目04.03的范围,所以仍归入品目04.03项下。
归类实例2:田园无乳糖牛奶 W-2-5100-2013-0016 商品描述:加工工艺:牛奶混合--进入储存器--超高温灭菌--过滤--加入乳糖酶--分解乳糖(分解为葡萄糖和半乳糖)--无菌储藏--无菌包装。成分:牛奶99.99%,乳糖酶0.01%;每200ML牛奶含蛋白质6.4G,脂肪6.6G,碳水化合物9.8G(乳糖0G)该款产品是通过酶制剂“乳糖酶”来分解产品中的乳糖,将牛奶中的“乳糖”分解为葡萄糖和半乳糖,使其成为乳糖含量小于0.05%的无乳糖牛奶,而“乳糖酶”在最终产品中已经失去酶活力,无残留。规格:1升/盒,直接饮用。 归类决定:该商品已将天然乳中的乳糖分解,不属于税目04.01的商品范围,根据归类总规则一,“田园无乳糖牛奶”应归入税则号列0404.9000。 点评:该商品名称中含有“牛奶”,但不能按普通牛奶归入品目04.01,因其成分中已不含乳糖,属于“缺少天然乳中一种或多种要素的产品”,应按其他品目未列名的含天然乳的产品归入品目04.04项下。
归类实例3:脱脂牛初乳 W-2-5100-2010-0066 商品描述:粉状,每袋20公斤,食品级塑料袋包装,其中蛋白质68.7%,(免疫球蛋白25.2%,其他蛋白43.5%),微量元素6.4%,水分4.4%,脂肪2.9%,乳糖17.6%,以上成分均为该初乳粉中天然成分,未经进一步添加。其内含的大量免疫因子,如免疫球蛋白,乳铁蛋白等,具有免疫调节,改善胃肠道,促进生长发育,延缓衰老等生理活性功能。 归类决定:所询“脱脂牛初乳”生产工艺:采用第三次以后液态初乳,经过离心脱脂、搅拌(凝固酪蛋白)、过滤(去酪蛋白、乳白蛋白、乳球蛋白)、反渗透(去乳糖)、超滤浓缩、低温喷干(采用磷脂涂层法制速溶粉)、调配成标准免疫球蛋白IgG含量(少量添加脱脂奶粉使IgG含量符合标准)、包装成品。用法:用于添加至提高免疫力的食品中,不可用于婴儿奶粉中。 根据《税则》第四章子目注释一,“改性乳清”是指由乳清成分构成的制品,即全部或部分去除乳糖、蛋白或矿物质的乳清、加入天然乳清成分的乳清及由混入天然乳清成分制成的商品。该商品是以乳为原料,经脱脂、去乳蛋白和乳糖后而得,符合“改性乳清”的定义,属于税目04.04的商品范围。根据归类总规则一,“脱脂牛初乳”应归入税则号列0404.1000。 点评:该商品名称为“脱脂牛初乳”,但从其成分、加工工艺和用途(用于添加至提高免疫力的食品中,不可用于婴儿奶粉中)上判断,已不属于普通的奶粉,实际却是“改性乳清”。
归类实例4:婴幼儿二段配方奶粉 W2012-001 商品描述:粉状,由脱盐乳清粉、脱脂奶粉、混合植物油、乳糖、低聚半乳糖浆、浓缩乳清蛋白、鱼油、维生素、矿物质和食品添加剂制成,零售包装,净重700克。该产品用水冲调后供6个月及以上的婴儿和幼儿食用。 归类决定:依据归类总规则一及六,归入子目1901.10。 点评:该商品除了第四章的乳品(脱脂奶粉、乳清粉)外,还有第四章不允许添加的成分(例如,混合植物油、乳糖、低聚半乳糖浆、浓缩乳清蛋白、鱼油、维生素、矿物质和食品添加剂),已超出了第四章的范围,所以按“品目04.01至04.04所列乳品以外的其他食品”归入品目19.01项下。
归类实例5:安婴儿A+无糖婴儿配方奶粉 W-2-5100-2012-0003 商品描述:申报品名为安婴儿A+无糖婴儿配方奶粉,美赞臣牌。400克/罐。海关化验主要成分:植物油、糖浆、蛋白质。企业提供成分主要包括玉米糖浆固体53.62%、精练植物油27.81%、牛奶分离蛋白13.16%、矿物质3.88%以及维生素等。牛奶分离蛋白是经物理过滤去除脱脂鲜奶中的乳糖后,经高温灭菌、高压固化及喷雾干燥而获得,成分包括天然牛奶蛋白87%(酪蛋白70%和乳清蛋白17%)、维生素和矿物质。 归类决定:该产品中的牛奶分离蛋白由鲜奶脱脂、去除乳糖等工艺后制得,主要含酪蛋白和乳清蛋白,属于税目35.04商品。根据归类总规则一及六,所询“安婴儿A+无糖婴儿配方奶粉”应按照其他食品归入税则号列2106.9090。 点评:该商品名称为“配方奶粉”,但从其组成成分上分析,并不含第四章的乳品,其中的牛奶分离蛋白已是品目35.04项下的蛋白质,不属于第四章的乳品,所以不能归入品目19.01项下,应按其他品目未列名的食品归入品目21. 06项下。
归类实例6:冰激凌预拌粉(酸奶味) 商品描述:产品成分为脱脂乳粉66%、脱脂酸奶粉15%、柠檬酸15%、食品用香精4%,与牛奶或水混合后制冰激凌用。 归类意见:冰激凌预拌粉(酸奶味)是以乳粉和酸乳粉为基本成分制的食品。根据归类总规则一及六,冰激凌预拌粉(酸奶味)应归入税则号列1901.9000。
归类实例7:冰激凌预拌粉(牛奶味) 商品描述:产品成分为葡萄糖浆27.6%、脱脂乳粉25%、葡萄糖21%、氢化植物油16.5%、牛奶蛋白3%、羧甲基纤维素钠2%、丙二醇脂肪酸酯1.4%、乙酰化单双甘油脂肪酸酯1.2%、单双甘油脂肪酸酯1.2%、槐豆胶0.98%、食品用香精0.1%、卡拉胶0.3%,与牛奶或水混合后制冰激凌用。 归类意见:冰激凌预拌粉(牛奶味)为糖、乳粉等制成的食品。根据归类总规则一及六,冰激凌预拌粉(牛奶味)应归入税则号列2106.9090。 点评:两种“冰激凌预拌粉”名称相似,但因味道不同、成分不同而归入不同的品目。冰激凌预拌粉(酸奶味)的乳粉(含量为66%+15%)构成了商品的基本成分,所以归入品目19.01项下;而冰激凌预拌粉(牛奶味)的乳粉(含量只有25%)并不构成食品的基本成分,所以按其他品目未列名的食品归入21.06项下。
归类实例8:草莓风味全脂调制乳 Z2015-0011 商品描述:全脂牛奶94.55%、白砂糖5.3%、草莓味食用香料0.1%、日落黄0.05%。加工工艺:原料验收-杀菌-标准化-原料混合-均质-超高温灭菌-包装。包装规格:250ML/瓶。 归类决定:根据《税则注释》品目04.02的排他条款(二),该产品是添加有香料的含乳饮料,超出了品目04.02的商品范围。根据归类总规则一及六,应归入税则号列2202.9000。 点评:该乳品因加入了香料,所以不归入品目04.02,而按含乳饮料归入品目22.02项下。
归类实例9:浓缩牛奶蛋白粉 W-2-5100-2016-0002 商品描述:该商品加工工艺:乳清液体-微滤(过滤)-加入天然全脂乳混合-均质/加热-超滤(过滤)-调配混合-均质-加热干燥处理-喷雾干燥-浓缩牛奶蛋白粉成品;成分含量:乳清蛋白36%,酪蛋白45%,乳糖6%,脂肪3%,灰分5%,水分5%;品牌:ARLA牌;用于食品的营养强化;规格:20KG/包;外观为粉末状。 归类决定:该商品属于牛奶制得的一种蛋白质浓缩物,根据归类总规则一和六,该“浓缩牛奶蛋白粉”归入税则号列3504.0090项下。 点评:该商品属于从牛奶中提取的蛋白质,已不属于第四章的乳品,应根据其化学成分归入品目35.04项下。
以上观点供参考,不妥之处请指正。
参考文献:李晓东主编,《乳品工艺学》,科学出版社 2011年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