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攻略】福建自贸区跨境电商直邮进口业务
开展跨境电商直购进口业务,首先企业按所承担的角色分别向海关、国检进行企业备案。
1、开展跨境电商直购进口业务,首先企业按所承担的角色分别向海关、国检进行企业备案。
2、海关商检审批通过后再向通关通检服务平台进行系统帐号开户和数据交互的技术对接,之后再进行对应的商品备案,商品也必须向海关、国检分别进行备案。
目前进行跨境电商直购进口项目各个角色企业需要分别向海关和商检递交以下材料(材料以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方式提交):
海关、国检共同需要以下材料:
自营类电商交易平台企业
(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 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3)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ICP经营许可证)
(4) 与支付企业、物流企业等的相关协议
(5) 其他相关资料
平台类电商交易平台企业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3)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ICP经营许可证)
(4)与支付企业、物流企业等的相关协议
(5)平台下电子商务企业应向海关备案
(6)其他相关资料
电子商务企业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3)与电商交易平台的合作协议
(4)运单样本
(5)其他相关资料
物流企业(包括负责国际运输和国内派送的物流企业)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3)负责国际运输的物流企业应为在海关备案的国际快递运 营企业或邮政企业
(4)运单样本
(5)与电子商务企业的合作协议
(6)其他相关资料
支付企业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3)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支付业务许可证》
(4)与电商交易平台的合作协议
(5)其他相关资料
3、商品备案要求:1.海关需要在系统中提交商品备案的信息。2.国检需要提交纸质加盖公章的商品备案表,并提供商品的符合性声明。
4、业务流程:电商在海关、国检及通关通检服务平台完成相关企业和商品备案之后,即可开展直邮进口业务。直邮进口是B2C模式,消费者先下单后发货。境内消费者通过与海关联网的跨境电商平台下单并完成支付,电商平台、物流企业、支付企业分别向与海关联网的通关通检平台提交电子订单、电子运单和电子支付单进行“三单匹配”,信息匹配成功后,商品将从海外打包并通过国际物流配送到海关跨境电商监管场所清关,放行之后将由国内快递派送给消费者
来源:福建自贸区指南(微信ID:FTZ05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