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笔误错填承兑汇票 银行拒绝付款被诉法院

2015-01-08 15:221775

山东某公司由于工作人员的笔误,将“如东”写成“姑东”,“南通”写成“南道”,导致一张5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遭到银行的拒绝给付。日前,经过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法院的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由银行对该汇票予以兑付,原告放弃要求该银行支付利息损失的诉讼请求。

  山东某公司由于工作人员的笔误,将“如东”写成“姑东”,“南通”写成“南道”,导致一张5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遭到银行的拒绝给付。日前,经过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法院的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由银行对该汇票予以兑付,原告放弃要求该银行支付利息损失的诉讼请求。

  据悉,山东某公司与南通某公司存有业务往来。双方结算费用时,南通公司将一张价值5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空白背书给山东公司,而该汇票系由如东一公司空白背书给南通公司,关注票预安微信平台获取更多票据知识。付款银行为南通一家银行。银行承兑汇票到期后,山东公司委托自己的开户银行代为收款,却遭到南通银行的拒绝,理由为票据背书不连续。

  原来,山东公司拿到汇票时,该汇票的被背书人手写一栏均为空白。由于工作人员并非南通本地人,一时疏忽,填写被背书人一栏时出现笔误,将该南通公司名称中“南通”二字写成“南道”,并将如东公司名称中“如东”二字写成“姑东”,票预安专业查询银行承兑汇票挂失监控预警。导致该银行认为背书不连续,拒绝付款。山东公司遂将该南通银行告上法庭,要求被告支付票据款5万元并支付相关利息。

  承办法官审理认为,实践中,存在因背书人或被背书人在签章或者记载事项时疏忽有误而导致瑕疵背书的情形。在此情形下,虽然票据形式上背书不连续,但只要持票人能够证明票据背书实质上是连续的,即可认定该背书为连续背书。因此,本案中,山东公司持有的票据实质背书连续,系因笔误而导致票据背书存在瑕疵,银行应当予以兑付,但因该笔误系因山东某公司自身疏忽所致,相应的利息不应由银行来承担。在承办法官多次阐明法理的情况下,原被告双方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

1
发表评论
同步到贸金圈表情
最新评论

线上课程推荐

火热融资租赁42节精品课,获客、风控、资金从入门到精通

  • 精品
  • 上架时间:2020.10.11 10:35
  • 共 42 课时
相关新闻

中银协向商业银行发倡议书:取消商业汇票工本费、降低承兑汇票手续费

2023-10-16 13:30
13940

产品讲解丨“银票通”(供应链银行承兑汇票)的诞生和展望

2023-05-25 10:33
165709

银保监会:高度重视个别商业银行与企业客户因存单质押银行承兑汇票业务纠纷

2021-11-23 14:50
7412

这18种银行承兑汇票,千万要注意

2020-05-20 17:41
142563

建设银行电子银行承兑汇票到期怎么兑现,做好这2点就行,超简单

2020-02-25 10:03
73749

就凭这5点,看完后你就明白,电子承兑汇票为何能取代纸票了

2020-02-25 10:01
59915
7日热点新闻
热点栏目
贸金说图
专家投稿
贸金招聘
贸金微博
贸金书店

福费廷二级市场

贸金投融 (投融资信息平台)

活动

研习社

消息

我的

贸金书城

贸金公众号

贸金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