讯 财政部最新公布的《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转让管理办法》规定,“非上市企业国有产权的转让应当在依法设立的省级以上(含省级)产权交易机构公开进行,不受地区、行业、出资或者隶属关系的限制”。
这意味着,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转让不仅需要入场,而且可能被圈定在省级及以上级别的29家产权交易机构中,是一份价值巨大的蛋糕。
据测算,截至2007年末,金融类企业国有资本即达约1.2万亿元。
但最终这29家机构是否能全部入围,目前尚存疑问。因为《办法》规定,财政部“确定承办金融企业国有资产交易业务的产权交易机构备选名单”,而这一名单目前还没有公布。
据北京产权交易所业务总监王乃祥推测,可能会选择一些比较大的机构来做,便于财政部统一管理,这样看来,选择京津沪渝四家的可能性比较大。
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转让场内交易大开闸,可能也将在主要的产权交易机构中酝酿新一轮竞争。事实上,主要的产权交易所在金融产权转让上的暗战蓄势已久。
据透露,早在2003年,北交所就开始探索性地启动了金融不良资产交易业务,截至2008年,已累计交易各类金融资产3076.06亿元,其交易量在国内整个金融产权交易市场中的占比在50%以上。
而上海联交所在2008年央企产权交易项目成交金额达到全国第一的同时,也在通过和东方资产管理公司等机构的战略协议,加快扩大在国内金融产权交易的份额。
由于《办法》规定的金融企业,包括所有获得金融业务许可证的企业和金融控股(集团)公司,为银行、证券、保险公司、信托、基金、资产管理公司进入市场提供了可能,远期的市场前景看好。王乃祥分析,多数的转让方还是以银行和资产管理公司为主。
据业内人士分析,2006年和2007年,以金融不良债权为主的金融产权转让十分受投资人的追捧,溢价率有时甚至超过100%,但进入2008年之后,金融不良债权交易的溢价率逐渐走低,只有具备上市潜力的金融产权还备受追捧。
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新闻发言人罗新宇认为,就目前的整体经济形势来看,经济大势和投资人信心是金融产权交易能否活跃的决定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