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货:清收不良贷款三十招法
2014-10-05 16:131182
本文“不良贷款”是指不能按借款合同约定如期归还贷款本息的贷款。不良贷款的形成因素是多方面的,既有主观的,也有客观的;既有内部的,也有外部的。
本文“不良贷款”是指不能按借款合同约定如期归还贷款本息的贷款。不良贷款的形成因素是多方面的,既有主观的,也有客观的;既有内部的,也有外部的。对不良贷款的防控与清收一直是金融工作者研究的课题。解决不良贷款问题的途径大致有两个方面:一是贷款前期的风险防控工作;二是贷款以后的管理清收工作。本文着重探讨贷款形成不良后的清收工作。不良贷款清收要遵循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全面分析借款人各种影响因素,从中找出有利因素和不利因素,有的放矢地采取适当方法加以解决。为了拓宽思路,本文提出一些清收不良贷款的招法,供实践中参考:
一、主动出击法
主动出击法是指责任信贷员主动深入到借款人经营场所了解情况,催收贷款的方法。信贷员应经常深入到自己管辖的客户中研究实际问题。将客户群体分类排队,在“好、中、差”的类别中突出重点开展工作,本着先易后难,先好后差,先小额后大额,先近程后远程,先重点后一般的工作思路,寻找切入点。坚定信心,反复多次的开展工作,并在所到之处一定要签发催收通知书和办理相关合法手续,以达到管理贷款、提高质量、收回不良贷款的目的。
二、感情投入法
对于出现不良贷款的客户,不要一概责备或训斥,不要使用强硬语言,激化矛盾,以“依法起诉”相威胁。而首先应以一份同情心,倾听对方诉说苦衷与艰辛,困难与挫折。站在借款方的观点,换位思考,分析问题,查找根源,寻找出路。使自己的观点与客户相融合,以获得其同情,被对方所接受,在工作交往中融入感情,建立友谊。在此基础上,引导对方适应自己的工作观点,即清收不良贷款的观点,入情入理的细说不良贷款给自己带来的不利影响,这些影响会使诚信遭到破坏,形象受到损坏,朋友之路越走越窄,经营困难越来越多。如能及时归还贷款,既能表现实力,又能申请再借,既是遵守合同,又是信守承诺,使信用度得到提高。信用度的提高,就是自己的无形资产。通过有利因素和不利因素的分析使之产生同情与理解,以达到自己工作之目的。
三、参与核算法
贷款管理人员与客户的工作关系,应当是合作的,友好的,知心的。应当经常深入到客户中去,掌握客户的经营状况,帮助客户客观分析经营中出现的问题。找出问题的主要原因,使客户能欣然接受,进而参与到经营核算中去。通过真实的会计账目作出进一步研究,提出增收节支的具体措施,提高客户盈利水平,降低客户的经营成本。并关心客户的措施落实情况,力争取得成效,促进不良贷款的收回。
四、帮助讨债法
客户在经营中大多存在应收帐款不能按时收回而且数额越累越大的现象。面对这种现实,信贷员应当准确掌握应收帐款的笔数、金额、拖欠时间及对方的基本情况。深入分析、仔细研究,将应收帐款按易难程度,先后顺序分类排队,按先易后难的基本思路,亲自参与客户去清理应收帐款。清收成果应以归还不良贷款为先,或部分归还贷款,部分用于经营,而后对客户应继续提供帮助,不能放手不管。
五、出谋划策法
贷款管理人员,其岗位是重要的,其业务素质和政治素质均应高于一般人员。面对不良贷款,管理人员不能就事论事,要由表层深入里层,由浅入深,寻找切入点,有针对性地帮客户出谋划策。要多支招,支实招,帮助客户弥补管理上的漏洞与不足,纠正市场营运过程中的偏差,调整经营方向上的偏离,找到畅通的市场信息渠道,多懂并介绍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以及防止上当受骗的技巧等。通过为客户出谋划策,力求扭转其经营中的困难局面,使不良贷款尽早收回。
六、资金启动法
对不良贷款要进行深入实际的调查和认真仔细的分析,从中找出症结的根源,以便对症下药。当认定借款人,人品好,肯吃苦,具有一定的经营能力和管理能力,只因某种原因,如:狂风、雷电、暴雨雪、洪水、火灾、地震等自然灾害,导致生产设施损毁,病虫害、瘟疫快速传播使种养业损失严重。出现上述及其他非常规因素,影响了按期归还贷款本息,在这种情况下,不但不能催要贷款,还应立即采取资金启动法,向受灾受损严重户提供一定数额的新的贷款支持。使其精神上受到鼓舞,经营上得到帮助。尽快恢复生产,恢复经营,走出困境,进入常规营运轨道。以利于取得较好收益,待时机成熟时,逐步收回不良贷款,使其贷款规模控制在适当的数额上。
七、借助关系法
对借款人的配偶、儿女、亲属、朋友要进行详细的调查了解,选择出有重要影响力的人物。与其进行接触、交谈、交往,达到融合程度,适时谈其用意,使之理解进而愿意帮助,由有影响力的人单独与借款人谈还款问题和利弊分析,劝其归还贷款,也可以共同与借款人讨论贷款问题,寻找出还款的最佳途径。
八、调解法
在拒绝归还贷款和即将依法起诉的矛盾相持中,不急于采取依法起诉方法,而应当拓展新的思路,寻找新的方法。村干部、乡镇政府干部、政法民政干部及公安干警等都是应考虑到的因素。利用这些因素充当第三者,以中间立场出现,帮助分析利弊,拉近双方距离,化解矛盾,进行有效调解,使借款人在依法诉讼前归还贷款。
九、多方参与法
相对于借款人的客观实际,要深入研究他的薄弱环节。如借款人很好脸面,千方百计掩饰自己,生怕自己欠款的事外露,影响形象。在多次工作无效的情况下,应考虑动员亲朋好友、同学、同事、乡村干部、上级领导多人一同参与其工作,你一言我一语,发起攻势,促使贷款归还。
十、群体进攻法
信贷员一个人的能力和智慧是有限的,但应尽职尽责。面对难点,应当考虑多名信贷员共同参与工作,深入研究认真分析,寻找突破口,选择出最佳时机,发起群体进攻,一气呵成,不可间断,直至取得成果。
十一、人员交换法
总是一副面孔,一个套路,难免工作略显一般。你我了解,彼此适应甚至存在其它问题,致使个别借款人,不按期归还贷款本息。影响了贷款质量,使不良贷款增多,如果如此应考虑人员交换或针对某一问题,选择得力人员专题加以解决或提供帮助。降低不良贷款占用,提高贷款质量。
十二、领导出面法
具体工作都由领导去做,那是不可能的,也不正确,工作各有分工,职责也不一样。但在现实工作中,确有很多工作出现困难,不好推进时,领导一出面就真的解决了。这就不能不提醒作领导者的要力所能及的深入实际,深入基层,解决实际问题。从实践中研究出新的工作方法来,再指导于实践中。清收不良贷款也是如此。
十三、组织干预法
有些借款人不仅是党员干部,还有很多头衔,政协委员、人大代表、农民企业家,这个典型、那个模范的等等很多。无论多少个头衔,不管怎么得来的,只要形成不良贷款,理应受到追究。对借款人的上级组织,为其命名的各类上级部门均应发出信函。告之不良贷款事由和归还贷款要求,请求组织干预,必要时应派人员前往商谈,以求问题的解决。
十四、信息捕捉法
信息对各行各业都是不可忽视的重要因素,相对借款人来讲也是如此。尤其是借款人的经济往来信息,产品销售信息,应收帐款信息,资产处置信息等。这些信息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密切关注,发现有利因素,立即采取措施。特别是多头开户的各家银行帐户,务必搞清查实,一旦发现进帐款项,立即展开工作或依法冻结帐户。创造出收回不良贷款的必要条件。
十五、刚柔相济法
面对不同脾气秉性的借款人,应当采取各自不同的方法。有吃软不吃硬的,有吃硬不吃软的,这就需要在实践中体会摸索。避其强,攻其弱,采用刚柔相济法,或先柔后刚或先刚后柔。论情、论理、论法层层深入,使借款人先从观念上转变,愿意归还贷款。然后再进一步开展工作。
十六、黑白脸法
黑白脸是甲乙信贷员各自扮演不同角色开展清收不良贷款配合工作的表现形式。黑脸以强硬姿态出现,清查帐目、盘点资产,当借款人公开阐明观点,拟将主要资产设备采取拆卸、封存、扣押、拍卖、冻结等手段进行处置。而白脸则应在黑脸与借款人之间巧妙周旋,时而以温和姿态劝说借款人归还贷款避免事态严重,时而与黑脸协商给借款人宽限几天时间。最后与借款人商定出还款时间和还款金额,继而进一步配合清收。
十七、分解法
父母早年借款,因体弱多病,劳动能力降低,无力归还贷款,或借款人意外伤害致残致使贷款形成不良,而且贷款额均不是很大。在这种背景下,应细心研究其儿女亲属分担贷款问题。首先调查其家庭经济状况,从事工作,收入多少,品德如何,详细分析后择优开展工作。工作要有耐心,要从父母培养儿女的艰辛,对伤残亲属的同情心,儿女要有爱心,亲属要有善心,这几方面为切入点。融入感情反复交谈,谈到对方动情、动心,经多次努力,或平均分担或不平均分担,达到意见一致,愿意分担贷款并代为归还贷款。
十八、转让法
经营项目已经上马,设备已安装调试或进入生产状态,但因某种事先未预测到的因素,导致生产无法连续进行或生产产品越多亏损越多,或主要经营者因病、意外事故、涉嫌犯罪,使经营项目不能继续进行。在全面分析各种影响因素确认后,应当立即采取断然措施,不要拖延时间,选择把损失降到最低点的最佳方案。首先应考虑项目整体转让,寻找经营管理能力强,实践经验丰富的同行业商谈全面接收问题,包括接收不良贷款问题,力争取得好的结果。
十九、债权抵顶法
经营时间越多,往往形成债权的数额越大,追讨难度也相对加大,也是形成不良贷款的影响因素。对于这种因素信贷员要认真仔细研究,准确评估对方债务人的还债能力后,应考虑以债权抵顶不良贷款问题,如果可行,应与借款方、借款方债务人三方以书面协议形式加以认可,确保开展工作的合法性和可操作性。但在贷款还清前不可免除借款人的还款义务。
二十、化整为零法
不良贷款往往是本金归还不了,利息也越欠越多,困难越来越大。在这种情况下,不要单一考虑贷款本息一次归还问题,应当化整为零。视借款人的实际还款能力,每隔一段时间,就还一部分贷款本息,利随本清。签定归还贷款协议书,分步进行。既能维持家庭基本生活,又能逐步归还贷款,直至贷款本息还清。
二十一、先本后息法
借款人品质不错,能力略差,也能配合信用社工作,就因利息越累越多,陷入困境,越陷越深,不能自拔。调查认定后,应当对此采取先收本金后收利息的方法。签定协议,分解归还。先收本金使之不再产生利息,从而减轻了借款人的负担。这样对借款人的还款意愿是个鼓励,对其还款能力是个帮助。给点时间与方法是能够还清不良贷款的。
二十二、保险受益清偿法
凡与信用社有信贷关系的客户,均应动员其参加人身意外伤害或其他品种的保险。谁都不愿意发生意外伤害,但又谁都无法避免意外事故的发生,如车祸、工伤、自然灾害等。一旦事故发生,将会造成无法想象的损失,包括贷款不能按期归还而形成不良。如参加保险,可以获得一定的补偿,而这种补偿在提前约定的情况下,应优先归还贷款。
二十三、担保责任追究法
为借款人提供担保,其本质意义在于借款人不能按规定期限归还贷款时,担保人承担归还贷款本息的义务,以保证借款合同的全面履行和信贷资金的安全性。然而在现实工作中,重视借款人而轻视担保人的现象较为严重,这是一个误区。贷款一旦形成不良,一定要借款人与担保人一并追究。当借款人不足以归还贷款时,不能忽略对担保人担保责任的追究,直至贷款本息全部还清。
二十四、抵质押品处置法
抵押物品和质押物品,主要以房屋所有权、土地所有权、有价单证、机器设备等为主要内容的物品,作为贷款的保证物品。随着经济的发展,社会的进步,这些内容会不断地增加和变化。但要把握这些内容的核心是评估和变卖处置现值一定要大于贷款本息,评估和变卖处置现值大于贷款本息的差数越大,贷款的安全性越高。当贷款不能按期归还时,一定要及时按合法程序处置抵押质押物品,确保贷款安全。
二十五、以物抵贷法
借款人的经营状况已走向下坡,无力以货币资金归还贷款。经深入调查确认后,要果断地采取措施,不可拖延时间,一旦拖延可能错过有效时机。应立即协商以借款人物品抵顶贷款本息问题。首先应考虑价值大的物品,如土地、使用权、房屋、设备的所有权、出租权或使用权,大宗的产品、商品、材料的所有权或处置权,办公设备、汽车等的所有权和处置权,协商评估作价或由中介机构评估作价后抵顶贷款本息。
二十六、折扣法
当借款人面临多家债权人迅速以各种不同方式发起进攻时,已经出现其资产相继被抵顶债务。如不采取果断措施,将面临一无所有。使贷款受到的是全部损失,即使是法律手段也可能不及时。在这种背景下,应被迫考虑折扣法。以借款人尽可能多的物品,尽可能低的协商评估价格,先抵顶贷款本金,后抵顶贷款利息,能抵顶多少算多少。借款人提出的标准可能会高些或是抵顶贷款本息全部,僵持无果时,适当的退让,可能是明智的,最终的结果可能好些。
二十七、黑名单公示法
人是有尊严的,单位是有形象的,借款方也是如此,我们应尊重他们的尊严与形象。同时也必须强调尊严与形象必须建立在诚信的基础上,失去诚信必然失去尊严与形象。借款方不能按期还本付息,且在多种努力无果的前提下,应当采取黑名单公示法。可在报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多方位周期性公示,施加社会影响,促其归还贷款。贷款本息还清时撤销公示。
二十八、限制法
贷款已超过合同规定的归还期限,多种方法、多种努力已经做到,只是结果不尽人意,这就应当考虑限制法。首先,在本系统停止各种方式的新增贷款。其次,函告本地区其他金融单位,请求对不讲诚信且贷款已经逾期的当事人不予贷款支持。然后函告本地区相关的工商、税务、环保等部门,特别是党政机关、各种协会及相关组织引起关注并请求提供法律范围内的限制方法。至少应取消各种荣誉称号、获奖资格等,促使贷款归还。
二十九、公证转执行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这就减少了一些环节和费用,因此,工作实践中一些单位采取了办理公证以取得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的方法。凡经办理公证的贷款出现不良,经信贷员或公证员催收无效后,可以直接转入执行程序,申请法院执行庭依法强行收回贷款。
三十、依法起诉法
能够在依法起诉前,使问题得到解决的是最好的选择,既能节省时间,又能节约开支,还不伤害感情。但在以下情况下,应重点考虑依法起诉的方法:1、依法保护债权的时间即将超过诉讼时效期。2、以土地、使用权、房屋、机器设备所有权进行抵押并登记的贷款逾期时间较长。3、借款人死亡或失踪。4、反复协商达不成一致。5、需冻结、查封、扣押债务人资产及相关物品时。6、恶意逃废债务。依法起诉相对于其他方法而言,应当是最后的方法,选择此方法要权衡利弊,把握时机,务求诉必胜、胜必有成果。
总之,事物是变化的,清收不良贷款的方法也应多种多样。多样并举注重实践,遵守法律崇尚科学,不搞教条勇于创新,让更多的好方法服务于金融领域,服务于新农村建设。
(来源:某农村信用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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