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贸易信用险之世界各国海关政策简介--亚洲篇
印度财政部海关中央委员会于2013年1月3日发布公告,根据相关海关法案,规定了最新进出口货物外汇结算汇率,主要外币结算汇率如下(自2013年1月4日起生效):伊朗港口颁布的进口货物包装规定,药品、化工品、食品、茶叶等商品,分别要求以托盘形式,或体积不少于1立方米或重量1吨的集装箱包装。
亚洲
1. 日本:日本海关每年对税则进行修订并公布一次,1988年日本成为《协调制度公约》的缔约国后,开始采用《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HS)的体系编排税则,税则号采用国际通用的9位数,税则共分为21部97类。关税率由基本税率、暂定税率、WTO协定税率、普惠税率和特惠税率(日本针对一般发展中国家的单边优惠税率,还包括针对其中最不发达国家LDC的特别特惠税率)组成。另外,与日本签有自贸区协定的国家关税率单列在关税表内。关税率的决定流程分两个阶段,一是商品归类,二是商品原产地认定。总体上看,日本除了农产品和少数奢侈品以及一些特殊商品保持高关税率外,其他的基本是低关税或无关税,无关税商品约占总商品种类的40%左右,属于世界上开放程度相当高的国家。
日本港务局对进口烟花规定:去往第二卸货港的烟花船舱,在第一卸货港不准开舱,即使其中有第一卸货港的货物也不例外;每票提单烟花的重量不得超过毛重80吨。
2. 越南:对于酒类、卷烟及属于暂进再出的其他商品自抵达越南口岸始,滞留期不超过45 天。若需延期,则只能延期一次,时间不超过15 天。若不能再出口,则被没收和按规定处理。货物抵达口岸前7 天,商家须向办理暂进再出手续的口岸海关提交2 份货物交、接计划及商品相关信息。财政部授权口岸海关负责移交、管理、监督和处理过期滞留在越南的“暂进再出”商品。
自2013年11月1日起,在越南办理电子海关手续时,必须使用自己在海关登记的数字签字在单上进行数字签名。登记使用数字签名的所有企业、组织和个人,先要获得由越南信息传媒部所准许运作的数字签字供应商提供的数字签字,然后在越南海关总局电子门户网服务栏目注册,便可使用自己所注册的数字签字在越南全国各省市的海关局办理海关手续。
根据越南海关总局文件,外商独资企业进口商品(包括原材料、零配件)到越南(除保税区外),需按规定交纳进口税。此后,如该商品再出口到保税区,可退回相应出口商品数量的进口税,且如符合有关条件,可免交出口税。
3. 印度:印度港口规定:印度的贸易商场变化非常快,因此印度的客户对于装船日期十分敏感,并且印度的商人了解到船公司有到签的行为他们很有可能会以此为理由拒付货款。因此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风险,所有去印度的货全不接受倒签。另外,印度的海关规定,所有转运至印度内陆货运站的货物,必须由船公司负责全程运输,并且必须要提单及舱单最终目的地一栏填写为该内陆点。否则,必须在港口掏箱。或者支付高额的更改舱单费方可转运至内陆。
印度海关规定,货物到港后可在海关仓库存放30天。满30天后海关将向进口商发出提货通知。如进口商因某种原因不能按时提货,可根据需要向海关提出延长申请。如印度买家不做延长申请的话,出口商的货物在海关存放30 天后会被拍卖。若货物退运或转卖需要原买方出具不反对声明(NOC)。若货物为定制,原买方一般会以较低的价格拍得原货物。
印度财政部海关中央委员会于2013年1月3日发布公告,根据相关海关法案,规定了最新进出口货物外汇结算汇率,主要外币结算汇率如下(自2013年1月4日起生效):
外币种类 进口汇率 出口汇率(单位外币对卢比)
(1)澳元(Australian Dollar) 57.70 56.15
(2)加元 (Canadian Dollar) 55.80 54.40
(3)丹麦克朗(Danish Kroner) 9.85 9.55
(4)欧元 (EURO) 73.05 71.25
(5)港币 (Hong Kong Dollar) 7.10 6.95
(6)新元(New Zealand Dollar) 46.20 44.85
(7)英镑 (Pound Sterling) 89.95 87.80
(8)新加坡元 (Singapore Dollar) 45.15 44.00
(9)南非兰特(South African Rand) 6.65 6.25
(10)沙特里亚尔(SA Riyal) 14.90 14.10
(11)瑞典克朗 (Swedish Kroner) 8.55 8.30
(12)瑞士法郎 (Swiss Franc) 60.60 59.05
(13)阿联酋迪拉姆(UAE Dirham) 15.25 14.40
(14)美元(US Dollar) 54.85 53.85
(请以当天数据为准)
4. 泰国:在船舶抵港10日后,仍滞留在船上或者在其卸货地点附近尚未正式报关、查验、结关的货物,可立即交由海关看管,也可以由货物的所有人承担费用将该货物存入保税场所。在该货物解除海关看管之时,应当交付各项规章所规定的租金在内的所有费用。
5. 印度尼西亚:对于无人认领货物,海关应当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该货物的所有人,如果自存放在海关仓库之日起60日内不作处理,海关将该货物予以拍卖。(海关规定货物到达印尼后30日内须完税。雅加达港,货物超过期限后将被送往国营港务公司监管仓库,存放3个月不取的将被拍卖,以用于支付仓储费,余额保留3 年无人认领则上缴国库。货物在缴纳关税之前不允许退回。
2013年4月印尼工业部部长希达亚特签署部长令,规定对印尼市场销售的儿童玩具实施国家强制性标准(SNI),强制性标准包含了机械和物理性能、易燃性、化学物质和电性能四个方面,受该政策监管的玩具产品包括婴儿学步车、踏板车、玩具火车、玩偶、模型等8种海关编码产品,条例自签署之日起6个月后,即2013年10月正式生效。按照该规定,玩具生产商需经印尼国家认证委员会(KAN)认证的商品认证机构(LSpro)对产品进行检测试验,证明符合相关标准后出具国家标准标识使用许可(SPPT-SNI),并在产品或产品包装显著位置上印刷标注SNI标识后方可在印尼市场销售。
6. 菲律宾:对未在5日内向菲律宾海关申报入关的货物和一年后未从海关保税仓库提取的货物,菲律宾将予以拍卖。拍卖所得要清算拍卖费用。拍卖在通知日起10天后进行,30天内完成。
菲律宾国内税务署2014年发布了新的进口物资入境申办指南,目的是加强关税和其他税费征管。按照新规,所有进口物资的入关电子申报(eATRIG)都将通过海关总署的“国家单一窗口系统”进行。所有进口商或报关公司必须在税务署进行税务登记,个人申请者必须向税务署提交所得税完税证明以及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否则进口申请将不被受理。海关在有关材料提交完备无误后的下一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批准进口。
菲律宾卫生部和海关规定,凡进口的货物禁止用麻袋和麻袋制品及稻草、草席等材料包装;危险品不能卸在码头仓库,必须由收货人直接派船或用车或到这直接提货。
7. 马来西亚:收货人未按期提取到港货物,海关仓库给予保留21日。逾期,通知收货人7日内提货,否则海关将拍卖以支付报关费、仓储费和其他费用。空运货物须72小时内领取,否则将处以高额仓储罚款。3个月后货物仍未被提取的,将退回。
8. 新加坡:对于存放在海关保税仓库中的货物可以免费存放48小时,然后将按月缴纳缴用。货物可以在保税仓库保留12个月。根据申请,每次可延长期限1个月。如超过期限,经催帐仍不支付费用时,海关管理局可以对货物进行拍卖。拍卖所得将用于支付关税,缴纳仓储费,支付与保管货物有关的一切费用。
新加坡港方规定装有危险品的船只不得停靠码头,必须在危险品锚地卸驳,然后由驳船运往港务局指定码头仓库交收货人,费用由船方支付。因此,船方在承运去新加坡的危险品时,应要求发货人付危险品补贴。
新加坡对进口商品检验检疫的标准和程序十分严格。负责进口食品、动植物检验检疫的部门是农粮兽医局(Agri-Food and Veterinary Authority,简称农粮局或AVA),负责进口药品、化妆品等商品检验的部门是卫生科学局(Health Science Authority,简称HSA)。
【农产品和食品检验】 农产品和食品的进口商须向AVA申请执照,只有获得AVA进口执照的贸易商才能在新加坡从事农产品和食品进口业务。AVA有完整的一套食品安全计划,对肉、鱼、新鲜水果和蔬菜、蛋、加工食品等商品的进口来源、包装运输、检验程序、检验标准有不同的要求和详尽的规定。
【动物检疫】只有获得AVA执照的进口商才可以在新加坡从事商业用途的动物进口。每次进口动物须向AVA申请许可,并提前获得海关清关许可。所有进口动物需符合AVA的兽医标准。
【植物检疫】进口植物及植物产品需出示原产国有关机构签发的植物检疫证书并获得AVA的进口许可。所有进口植物及植物产品必须符合AVA规定的健康标准,除另有规定外,植物及植物产品进口后必须接受AVA检查。受CITES保护的濒临绝种植物,必须备有CITES的许可证方可进口。
【药品、化妆品检验】 根据《药品法》、《有毒物质法》、《滥用药物法令》,新加坡所有从事药品进口、批发、零售以及出口的经营者需向HSA取得相关许可方可开展业务。进口药品和化妆品前,需向HSA如实申报其成分、疗效等相关信息,获得批准后方可进口。HSA对进口相关产品进行抽检,一旦与申报不符,即取消其经相关产品的资格。
9. 伊朗:根据伊朗《海关法》的有关规定,货物在海关的滞留期为4个月,自递交申报单和货物总清单或出具入库单之日起起算,在4个月的滞留期结束前或滞留期刚结束货物被拍卖前,货主可向伊朗海关申请延长滞留期,最长可延期4个月。超过滞留期的货物自警告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0 天内不办理货物的申报和清关手续,货物将立即被拍卖。
伊朗税法第90款规定,在伊朗港口装货出口,不论其在何处支付运费,均向运费的50%征收运费税。进口货免征运费税。
伊朗港口颁布的进口货物包装规定,药品、化工品、食品、茶叶等商品,分别要求以托盘形式,或体积不少于1立方米或重量1吨的集装箱包装。
10. 伊拉克:进入伊拉克海关仓库的货物,无论是入境储存或转口,都必须登记,贮存时限从货物到岸时起算2个月(空运货物限1个月)。规定期限内无人认领的货物,海关将进行拍卖。
11. 土耳其:根据土耳其海关规定,进入土耳其的货物没有进口商的同意不得转售给第三方,也不得退运,如果进口商在45天内不提货(如进口商配合,可以申请延期),海关有权拍卖,且一般原进口商有优先购买权。买方无需理由可两次申请延期,每次30天,未申请则被视为自动放弃;货物退运时,出口商不仅要支付清关费、码头费等,还要出示原收货人同意放弃货物的声明。
12. 沙特阿拉伯:收货人须在船舶到港后2星期内提货,否则将予以拍卖。此外,沙特政府规定所有运往沙特的货物不准经亚丁转船。沙特阿拉伯港务局规定,所有运往该国港埠的建材类海运包装,凡装集装箱的,必须先组装托盘,以适应堆高机装卸,且每件重量不得超过2吨。
吉达和达曼港务局规定:凡经往该二港的货物必须在装运港打托盘,集装箱货物也要先打托盘后装箱;袋装货每包净重不得超过50公斤;货物文件各项内容必须详细,若收货人是银行,则应列明最后提单持有人的详细名称和地址;收货人须在船舶到港后二个星期内提货,否则将予拍卖。 阿拉伯联合酋长国:迪拜和阿布扎比港卫生当局规定凡进口食品,必须注明失效期,并随船带有卫生健康说明书,否则港方不予卸货。
【注:阿拉伯国家规定进口商品的包装禁用六角星图案,因为六角星与以色列国家旗中的图案相似,阿拉伯国家对有六角星图案的东西非常反感和忌讳;销往阿拉伯地区的食品、饮料,必须用阿拉伯文说明。】
13. 黎巴嫩:黎巴嫩兽医卫生检疫法规定凡进口活动物、畜产品及其制品、所有易腐坏的罐头和食品,均须随船携带有关生产国出具的正式卫生证书,无证书的商品禁止入港。
14. 巴基斯坦:卡拉奇港务局规定:对进口纸袋包装的炭粉、石墨粉、二氧化镁及其他染料等,必须打托盘或适当装箱,否则不予卸货。另外,巴基斯坦不接受悬挂印度、南非、以色列、韩国和台湾旗帜的船舶靠港。
15. 马尔代夫:未经马尔代夫国内事务部允许,不准进口各种毒品和硫酸、硝酸盐、危险动物等;未经马尔代夫对外事务部允许,不准进口酒精饮料、狗、猪或猪肉、雕像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