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联合保险经纪遭处罚
保监会日前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因虚列费用、会计信息不真实等行为,对北京联合保险经纪有限公司(下称“联合经纪”)罚款49万元,并对时任董事长陈小平警告并罚款9万元,对法定代表人黄伟坚警告并罚款2万元。
导报讯(记者 段海涛)保监会日前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因虚列费用、会计信息不真实等行为,对北京联合保险经纪有限公司(下称“联合经纪”)罚款49万元,并对时任董事长陈小平警告并罚款9万元,对法定代表人黄伟坚警告并罚款2万元。经查,联合经纪存在编制、提交虚假资料的行为。一是虚列大量与公司无关费用。2012年以来,联合经纪虚列与本公司无关的费用79.78万元。其中,在办公费科目虚列67.62万元,在会议费科目虚列12.16万元。二是虚假报销办公费用。2013年5月,联合经纪报销办公费20万元,发票内容为购买纸张、图书,实际并非用于购买发票所列物品。三是虚列咨询费。2012年,联合经纪报销咨询费55万元,实际用于购买字画。四是虚列职工福利费。2012年以来,联合经纪在职工福利费科目列支8.77万元,实际主要用于宴请公司以外的客人。
时任董事长陈小平、黄伟坚对上述虚列大量与公司无关费用、虚列咨询费和虚列职工福利费的违法行为负有直接责任。此外,联合经纪未对长期挂账应收款项进行检查并计提减值准备,导致会计信息不真实。经查,2008年,联合经纪拟向国际融资,融资过程中支付的有关款项长期挂账在“其他应收款”科目下,共计694.56万元。联合经纪放弃融资计划后,在上述款项长期无法收回的情况下,从未检查并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导致会计信息不真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