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邦国:今年计划安排制定社会保险法
3月9日上午9时,十一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在工作报告中表示,2009年计划安排的立法项目主要有:制定社会保险法、社会救助法、侵权责任法、行政强制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法、精神卫生法、国防动员法等法律,修改国家赔偿法、保守国家秘密法、选举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土地管理法、邮政法、统计法等法律。
吴邦国指出,为健全社会保险制度,解除职工群众后顾之忧,全国人大常委会在上一届初审的基础上,对社会保险法草案进行了较大修改,对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5个险种分章作出具体规定,对职工群众最关心的转移接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提高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统筹层次、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监管等问题作出明确规定,引起社会广泛反响,目前正根据各方面意见修改完善。
据了解,2008年,全国人大共审议15件法律案,通过9件。吴邦国在工作报告中介绍,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了企业国有资产法、食品安全法、刑法修正案(七)、循环经济促进法,修改了防震减灾法、残疾人保障法、消防法、保险法、专利法。
吴邦国强调,为确保法律的有效实施,督促有关方面加强法律配套法规的制定工作,制定有关工作程序,要求在确定立法项目、起草法律草案的同时,统筹安排制定配套法规,力争与法律同步实施。要加强立法工作的组织协调,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扩大公民对立法的有序参与,加强立法调研和科学论证,广泛凝聚共识,提高立法质量。
会议决定,凡是常委会审议的法律草案,原则上都在中国人大网上公布,重要法律草案还要在全国主要新闻媒体上公布,广泛征求意见,使法律草案公布工作常态化。
吴邦国在报告中说,党中央明确提出,到2010年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2009年是实现这个目标的关键一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将继续着力保障宪法和法律有效实施,努力把人大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