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筹建场外交易市场 将酝酿新监管风暴
一份关于加强场外证券交易监管的提案《关于高度重视非上市股份公司发展和监管的建议》由全国人大代表、中国证监会吉林监管局局长江连海提出。
江连海代表的是各地证券监管局长的心声,非法证券诈骗活动一直屡禁不止,甚至猖獗到开始瞄上监管部门;最近一个案例是“美国第一联邦集团”租用富凯大厦与中国证监会同楼办公,进行原始股诈骗活动,骗取投资者信任,卷走巨额财富。
“多年来,对非上市股份公司的监管一直是苍白无力,基本上处于无人监管状态,尤其是体改部门撤销,实行登记制后更是如此;大量的非上市公司游离在监管之外,新的《证券法》规定证监会对于股东人数超过200人的非上市公司负有监管责任,但由于证券监管部门的监管资源有限,目前还难以有效管起来,而大量股东人数少于200人以下的公司处于监管盲区,更是无人监管,这样的企业数量众多,监管缺位导致非法集资,以原始股诈骗投资者的现象屡见不鲜。”
江连海在接受《华夏时报》记者采访时建议,由发改委牵头尽快成立专门的监管队伍,建立非上市公司的监管体系,对非法证券进行打击和监管,另一方面加强疏导,建立合法场外交易渠道,解决中小企业融资和促进就业。
证监会欲推场外交易市场
3月10日,江连海向《华夏时报》记者透露,证监会正准备建立场外交易市场,也就是OTC市场,满足中小企业融资和股权转让的需求。
“非上市公司股权流通转让缺乏合法有效的渠道,很多原始股东持股早已超过3年,也无法转让,客观上助长了黑市交易和非法证券活动,使得不明真相的投资者蒙受重大的损失;由于非上市公司监管缺位,大多数非上市公司决策不公开,监事会形同虚设,信息不透明,股东的各项权益无从体现。”
在江连海看来,股份有限公司的优势在于把投资者的闲散资金集中起来搞创业,办大事。实力强、业绩好和成长性好的公司可以向全社会公开发行股票上市融资,但这些能够上市的企业包括通过创业板上市的企业毕竟是少数。
有了场外交易市场,那些一时不能上市的企业也可以依法进行股份融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筹集资金开办和发展企业。
“目前,我国的中小企业融资十分困难,由于实力和抗风险能力较弱,很难从银行获得贷款,即使能够获得一部分贷款,加上担保,成本也很高。
解决中小企业的资金瓶颈,应多管齐下,既要通过国家政策支持和引导银行向中小企业倾斜,又应鼓励和规范中小企业进行股权融资。”
连江海希望建立场外交易市场,开放民间资本与非上市公司融资的对接,“公司既可向员工发行股份,又可在一定范围内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既可以设立公司时发行股份,也可以设立后再次配售发行股份;既允许向投资者发行股份,又有可转让流通的环境,从而消除投资者后顾之忧。”
灰色地带是监管症结所在
“是投资就有风险,无论是股票市场还是期货市场,但场外交易市场潜伏着大量的道德风险,很多小股东和投资者权益受到侵犯后,投资额很小,诉讼费又很高,权益很难得到保护。”
江连海认为,地方政府和监管部门介入对于场外交易市场健康发展和保护投资者利益是必要的。
由于历史原因,非上市公司的股权交易一直游走在灰色地带,股权只能通过私下转让,产生纠纷只有依靠民法来监管,而这些非上市公司也缺乏必要的监管,企业缺少透明的信息披露和良好的公司治理,投资者的权益得不到保证。
“非上市股份公司数量巨大,仅靠证券监管部门,力量不足,难以完成,而责任完全放给地方政府,又容易政出多门,各行其是,风险很大。”
对于非上市公司的场外交易监管体系,江连海建议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划分事权,界定职能,由证监会负责制定统一的上市标准、上市程序、交易办法和交易制度并监督实施,制定信息披露、股权登记和股份波动控制等一系列规则,引入合格投资人包括做市商制度。
而省级人民政府负责场外市场的硬件建设和日常管理,加强对非上市股份公司股份的归类、清理等工作,从而建立起纵横结合的监管体系。
江连海认为,要促进中小股份制企业融资和发展,必须规范和发展股权流转,他建议结合代转股份转让试点的制度设计,进行非上市股份公司股权的标准化和交易试点,先行在有条件的地方开展区域性的柜台交易试点,成熟后再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