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资源配置不公有更深层次原因
从安全性来看,国企、大企业似乎高于中小企业;从盈利性来看,国企、大企业比中小企业稳定;从经营成本看,中小企业的贷款维护管理和回收本息成本高于国企和大企业。从这个逻辑推理下去,似乎目前金融市场存在金融资源配置的不公现象有其合理性,即:国企、大企业就应该得到更多金融资源。
余丰慧(财经评论员)
在正在举行的亚布力中国企业家论坛第十四届年会上,工行董事长姜建清在谈及金融资源的市场化配置问题时认为,银行更倾向贷款给国企、大企业,而中小企业贷款相对较少,是符合市场化原则的,这是金融资源天然具有的逐利性和风险规避性的体现,只不过这种“市场化的选择”不一定理性。
作为企业,商业银行经营自然会追求安全性、盈利性和流动性。从安全性来看,国企、大企业似乎高于中小企业;从盈利性来看,国企、大企业比中小企业稳定;从经营成本看,中小企业的贷款维护管理和回收本息成本高于国企和大企业。从这个角度来说,商业银行在配置金融资源时青睐国企和大企业不无道理。
然而,从这个逻辑推理下去,似乎目前金融市场存在金融资源配置的不公现象有其合理性,即:国企、大企业就应该得到更多金融资源。这实际上提出了一个更深刻的问题:目前金融资源配置上的不公问题,不是包括国企、大企业和中小微企业在内的企业造成的,也不是金融机构造成的,而是有深层次的机制问题—国企和大企业得到了政府部门太多的照顾和呵护,在经营风险和盈利能力方面自然会占优势,因此金融机构必然青睐于将资源配置给它们,而不愿意配置给中小企业。也就是说,银行更倾向贷款给国企并非市场化原则的体现,而是被有形之手诱惑的。
这种机制的代价是扼杀了市场机理和市场效率,从而使得整个经济发展后劲不足。因为被照顾和呵护下的国企、大企业在配置资源上往往不是以市场为导向的,加上信托责任缺失,经营结果、经营损失与管理层约束性不强,很容易走上大投资的盲目发展之路,结果是出现严重的产能过剩,并由此引发系统性和行业性金融风险。目前,这种由严重的产能过剩造成的金融风险已经在钢铁等行业暴露。
机制不改,出台再多鼓励或者强制金融机构支持中小企业的措施都只能是治标不治本。从机制上进行改革,眼前要做好两件事:一是根据“发挥市场在配置资源中的决定性作用”要求,彻底放开市场,使得民企民资无障碍进入各个领域;二是要彻底“断奶”,把国企真正推向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