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币在东盟区域国际化步伐提速

熊红明 |2013-12-30 11:102210

央行等11个部委日前正式联合印发《云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沿边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总体方案》,为人民币在东盟区域的国际化安装了加速器。专家分析认为,东盟是人民币国际化的第一站,走好“第一步”至关重要,国家需积极创新人民币投资工具,进一步拓宽人民币回流渠道,助力人民币国际化驶入快车道。

  央行等11个部委日前正式联合印发《云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沿边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总体方案》,为人民币在东盟区域的国际化安装了加速器。专家分析认为,东盟是人民币国际化的第一站,走好“第一步”至关重要,国家需积极创新人民币投资工具,进一步拓宽人民币回流渠道,助力人民币国际化驶入快车道。

  人民币在东盟各国渐成强势货币

  “在东盟地区,人民币已经成为仅次于美元的国际性货币。”长期研究人民币国际化问题的中国亚洲太平洋学会副会长、广西社会科学院副院长黄志勇介绍说,在我国云南边境的缅甸特区,人民币成为当地居民日常使用的货币,缅甸北部第四特区首府甚至出现了人民币取代缅币的现象;越南官方已经承认人民币在其边境的合法流通性;在大湄公河次区域人民币已经成为硬通货,当地居民可以用人民币直接购物、消费和结算,大湄公河次区域国家可以挂牌买卖人民币。

  随着中国-东盟经贸关系日益紧密,人民币在东盟国家得到了广泛使用,人民币在东盟地区地位呈不断上升之势。目前,中国连续四年成为东盟第一大贸易伙伴,东盟则成为中国第三大贸易伙伴。中国除了与东盟各国陆续签订了双边货币互换协议来巩固双边贸易发展,扩大人民币使用量,还将人民币兑换从经常项目扩展至一部分资本项目。人民币在东盟国家的使用范围在不断扩大,不仅民间积极使用人民币,官方也逐渐开始接纳人民币。

  此外,人民币在东盟地区跨境贸易结算金额逐步上升。据统计,从2009年人民币跨境贸易结算试点开始至2013年6月末,中国与东盟人民币跨境结算量累计已超过1.12万亿元,数量逐年增加。双边货币互换协议已经从国与国之间短期流动性的支持,扩展到双边贸易结算领域。双边货币互换协议反映出人民币跨境贸易结算程度。目前,中国央行已与22个国家和地区的央行或货币当局签署了总规模超过2.2万亿元人民币的双边本币互换协议,中国央行与东盟地区签署的双边货币互换协议总额已经达到1.4万多亿元人民币。

  回流渠道不畅等困扰人民币东盟国际化

  随着中国-东盟经贸关系日趋紧密,东盟国家对人民币需求量日益增大。然而,人民币在东盟区域国际化不断提速的同时也面临着回流渠道不畅等诸多问题。

  首先,人民币离岸市场避险和投资工具有限。黄志勇认为,东盟国家主要通过中国居民境外消费人民币、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货币互换、人民币对外直接投资、人民币贷款等各种方式得到人民币。中国-东盟之间经贸、文化、旅游等各方面往来频繁,特别是人民币跨境结算量不断增大,在东盟国家市场积累的人民币总量已经达到相当大的规模,对人民币避险和投资需求增加。

  “人民币离岸市场避险和投资的工具单一,无法满足东盟国家对人民币的保值增值需求,给人民币区域化带来不小的阻碍。”黄志勇表示,由于目前我国信贷市场、债券市场、股票市场还处于初期阶段,金融衍生品也比较缺乏,而境外人民币主要可以使用的避险工具只有无本金交割远期交易(NDF),投资出路也主要是购买香港发行的人民币国债。

  其次,人民币回流渠道不畅困扰人民币国际化。专家分析表示,目前,人民币回流渠道主要包括边境贸易支付回流、入境消费回流、银行信用渠道回流、投资回流等。2011年,中央推出了“允许以人民币境外合格机构投资者方式(RQFII)投资境内证券市场的外资企业和机构可以用人民币直接投资内地(FDI)”等措施,人民币回流渠道有所发展,但目前中国和东盟双边贸易额已近4000亿美元,人民币在东盟国家滞留总额十分庞大,而人民币尚未实现完全兑换,以支付、消费、银行信用、投资等方式进行的人民币回流不能满足庞大的境外人民币需求。人民币回流渠道不完善,流通不顺畅,造成境外人民币资金淤积和运用效率低下,减少了境外人们持有人民币的意愿,影响了人民币信誉,制约了人民币在东盟区域国际化进程。

  此外,区域性法律缺失也令人民币国际化道路遭遇坎坷。2009年8月,中国与东盟十国共同签署了中国-东盟自贸区《投资协议》,对中国和东盟之间的投资活动进行规范。然而,要使投资者真正大范围使用人民币作为投资货币,中国和东盟各国内部以及中国-东盟区域都必须建立具有强制约束规范的法律法规来保护投资者利益。虽然我国和东盟10国之间有了一些协议来规范贸易双方,但缺乏强制性的法律法规对跨境投资、贸易结算进行约束。具体来看,人民币在东盟区域内面临可自由兑换、流通使用、汇率协调机制和贸易结算计价四个方面的法律障碍,使境外企业和居民使用人民币进行投资和结算的意愿大大降低,不利于人民币地位的提升。

  多举措推动人民币东盟国际化

  专家分析认为,人民币国际化将为打造升级版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提供强大的金融动力,进而促进中国-东盟贸易、投资水平,我国应抓住中国-东盟经贸不断发展的契机,通过以下举措推动人民币在东盟国际化。

  一是积极创造人民币投资工作。中国-东盟商务理事会常务副秘书长许宁宁认为,中国对东盟国家的连续顺差奠定了人民币输出的现实基础,但人民币不能自由结算、保值增值工具较为单一,使境外企业和投资者持有人民币动机不强。2009年国家财政部在香港发行的60亿元人民币国债开启了人民币境外投资的先河,但更多的投资产品有待进一步开发。他建议,中央政府以香港人民币离岸中心的建立和发展为契机,积极创造人民币投资工具。中央可联合在境外特别是香港设立分支机构的银行共同开发以人民币计价的股票、债券、衍生产品等,并以银行的境外分支机构进行产品的推广和发行。东盟国家可以通过香港自由金融中心进行人民币的投资,扩大东盟国家持有人民币意愿。此外,我国政府还可以与其他东盟国家央行或商业银行进行合作,发行面向东盟国家的以人民币计价的证券,在东盟地区实现人民币保值增值,由此拓宽人民币投资出路,更好的促进人民币在东盟区域的国际化。

  二是拓宽人民币回流渠道。黄志勇认为可以从结算、消费、投资、支付四个方面进行推动。他认为,我国可以形成一定量的贸易逆差来促进并控制人民币回流额度,提升人民币在东盟地区的地位;同时,适当放宽入境旅游的限制,增加入境旅游人数,促进人民币通过消费渠道回流;可以扩大人民币离岸债券发行的规模,允许我国境内不同类型企业进行商业债券的发行,在资格认证和额度控制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扩大境外企业和投资者对我国境内证券的投资额度及范围;可以允许境外人民币参与国内创业风险投资。

  三是健全区域法律法规。目前,中国与东盟虽然建立了世界上人口最多的自由贸易区,但金融合作领域的相关法律法规仍不完善。黄志勇建议国家针对人民币可自由兑换制定相应法规,逐步开放人民币资本账户,特别是针对东盟地区对人民币认同度相对于世界其他地区较高的特点,可将东盟国家升级为人民币自由兑换的试验区,逐步促进人民币在东盟区域国际化。此外,国家还可以出台人民币跨境投资管理办法,放宽人民币出入境限制,明确人民币跨境投资的操作细则和具体规定,同时加强对人民币跨境流动的法律保障,制定完善人民币出境和回流机制,推进人民币在东盟国家的支付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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