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贷款信息纳入金融信用档案
田俊荣 |2013-08-22 09:392339
中国人民银行今天表示,按照《征信业管理条例》的相关要求,央行决定将信托公司贷款信息全面纳入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并对其提供信用信息服务。
中国人民银行今天表示,按照《征信业管理条例》的相关要求,央行决定将信托公司贷款信息全面纳入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并对其提供信用信息服务。
央行表示,对于已接入数据库的信托公司,央行将要求其报送全部贷款信息,确保信息报送及时、准确、完整,并取得信息主体的授权等。对于尚未接入数据库的信托公司,将加快接入进度,实现对信托机构和信托贷款业务的全覆盖。上述举措,有利于进一步提升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服务水平,有利于信托公司加强自身风险管理,也有利于各类金融机构防范金融风险。
央行表示,对于金融机构从事的委托贷款业务,央行拟将其信息尽快纳入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
作者:田俊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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