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电商亟待政策支持
“跨境电子商务,在我国实质上是合情、合理,不合法的。”浙江省义乌市合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的总经理孙宇烽日前在接受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我国跨境电子商务属于灰色地带,极大地制约着整个行业的发展。但由于跨境电子商务涉及到发改委、商务部、海关、国税、外汇、检疫等多个部门,因而其发展仍然存在多重阻碍。
“跨境电子商务,在我国实质上是合情、合理,不合法的。”浙江省义乌市合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的总经理孙宇烽日前在接受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我国跨境电子商务属于灰色地带,极大地制约着整个行业的发展。
孙宇烽表示,我国跨境电商,特别是B2C,有一个缺失,就是80%的货物量是通过快递公司走的,而我国目前国际贸易的方式只有三种:第一种是一般贸易,通过进出口公司代理,把货卖出去;第二种是来料加工贸易;第三种就是市场采购贸易,也有一种说法就是“旅游采购”。对电子商务而言,这一部分出口没有纳入国家外贸统计体系,也没有纳入国家外贸系统监管。“这是个灰色地带。”孙宇烽说。
记者了解到,今年7月底,国务院出台的《关于促进进出口稳增长、调结构的若干意见》中提到,积极研究以跨境电子商务方式出口货物(B2C,B2B等方式)所遇到的海关监督、退税、检验、外汇收支、统计等问题,完善相关政策,抓紧在有条件的地方先行试点,推动跨境电子商务的发展。
事实上,早在2012年3月发布的 《商务部关于利用电子商务平台开展对外贸易的若干意见》中,就明确要为电子商务平台开展对外贸易提供政策支持,鼓励电子商务平台通过自建或合作方式,努力提供优质高效的支付、物流、报关、金融、保险等配套服务,实现“一站式”贸易。
但由于跨境电子商务涉及到发改委、商务部、海关、国税、外汇、检疫等多个部门,因而其发展仍然存在多重阻碍。
“我们要自己来掌握这个市场。跨境电子商务如果能有政策上的支持,就能促进企业转型升级。我们中国的外贸企业一定要有自己的知识产权。”孙宇烽表示,跨境电子商务作为现代物流业中的新生事物,还存在着巨大的上升空间。政策的“破冰”对于企业来说至关重要。